9_人保寿险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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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保寿险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1.关于本合同5.4保险金的给付1.1合同构成5.5诉讼时效1.2投保范围1.3合同成立与生效6.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6.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本合同提供的保障6.2年龄错误2.1保险金额6.3职业或工种变更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6.4地址变更2.3保险期间6.5失踪处理2.4保险责任6.6争议处理2.5责任免除7.投保人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3.投保人的义务7.1周岁3.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2意外伤害3.2保险费的交纳7.3酗酒7.4

2、猝死4.投保人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7.5毒品4.1合同内容变更7.6酒后驾驶4.2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7精神疾病7.8战争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9军事冲突5.1受益人7.10暴乱5.2保险事故通知7.11现金价值5.3保险金申请7.12本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利²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²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4.2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²对某些情形造成的

3、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²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²解除合同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投保人慎重决策…………………………………4.2²投保人有及时向本公司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²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投保人注意……………………7人保寿险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关于本合同1.1合同构成人保寿险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合同(以下简称

4、“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成。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1.2投保范围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见7.1),身体健康的农村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1.3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2本

5、合同提供的保障2.1保险金额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额、伤残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但保险金额必须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2.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7.2),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

6、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伤残保险金投保人在投保时,只能选择I类伤残保险金或II类伤残保险金中的一项,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1)I类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见附件一,简称“行业标准”),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本公司按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

7、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2)Ⅱ类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2年第4号(总第40号)》),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本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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