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安祥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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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保寿险安祥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1.您与我们的合同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3猝死1.1合同构成5.1受益人7.4毒品1.2合同成立与生效5.2保险事故通知7.5酒后驾驶5.3保险金申请7.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2.您获得的保障5.4保险金的给付7.7无有效行驶证2.1保险金额5.5诉讼时效7.8精神疾病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7.9潜水2.3保险期间6.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10空中运动2.4保险责任6.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

2、11攀岩2.5责任免除6.2年龄范围7.12探险6.3年龄错误7.13武术3.您的义务6.4职业或工种变更7.14特技表演3.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5地址变更7.15战争3.2保险费的交纳6.6失踪处理7.16军事冲突6.7争议处理7.17暴乱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7.18现金价值4.1合同内容变更7.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7.19我们认可的鉴定机构4.2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意外伤害7.20周岁7.2酗酒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利²被保险人可

3、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²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2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²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²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²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2²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²我们对

4、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人保寿险安祥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您与我们的合同1.1合同构成人保寿险安祥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成。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1.2

5、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2您获得的保障2.1保险金额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额、伤残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

6、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2.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7.1),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伤残保险金您在投保时,只能选择I类伤残保险金或II类伤残保险金中的一项,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1)I类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

7、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见附件一,简称“行业标准”),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我们按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2)II类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8、批准发布公告2002年第4号(总第40号)》),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我们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的,应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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