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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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法律法规  健康----卫生法规基本原则 在我国宪法最大。超范围行医—刑法.民法.行政法 第十节  执业医师法   1999年5月1日实施 医师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考试和注册(个人都是15天,领导组织都是30天) 一月变更、注册好,不给注册半月诉,坐牢吊销要2年,重新注册要2年 。1、考试条件:1)执业医师(都是6年才可以考):本1专2中5(1)本科,试用期满1年。(2)助理医师,高等学历(大专),工作满二年(3)助理医师,中等学历(中专),工作满五年(4)七年制或八年制---毕业当年(5)中医类学徒满三年或多年,考核合格可以报考 2

2、)助理医师:(1)大专或中专,工作满一年(2)中医类学徒满三年或多年,考核合格可以报考  2、注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试通过--医师资格证(2年之内注册)→执业医师证 3、准予注册: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 。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4、不予注册: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1)刑罚不满二年(2)吊销不满二年 5、注销注册:(1)死亡或者宣告失踪,(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不合格(5)中止执业满二年。 6、被注销有异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7、不予注册有异议-----15日

3、内上诉 二、执业规则  1、医师权利:是被动的,是应得的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2、医师义务:主动的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医技)2)

4、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医德)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3、患者的权利 :1)生命权—便利,获得条件,接受条件,质量2)身体权3)知情同意权4)自主决定权5)隐私权6)名誉权7)赔偿权4、医师执业规则:1)不得索贿受贿2)服从调遣3)按规定报告 5、执业助理医师----乡以下的可以自己做主6、不属于超范围行医:紧急情况 三、考核和培训  考核(卫生局委托医学会或者医院组织)不过关:1.责令暂停执业3~6个月,培训后再考核;2.再次考核不合格:注销注册

5、,收回证书; 四、法律责任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行政处分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规出事的,(2).签字造假的(3).违规使用药械的(4).乱试、乱说、乱收的  (5).不服从调遣,不报的};卫生局的管医生---警告、行政处分、暂停执业、吊销证书、刑事责任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是法规部分考核的重点)严重违反制度和规范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抢救延误;先救人.

6、后提钱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医疗责任事故;记忆: 6个月—1年:1.违规出事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篡改文件;2.签字造假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非法药械;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3.违规使用药械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泄密;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牟利;4.乱试、乱说、乱收的 11

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不服从;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5.不服从调遣,不报的 2.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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