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198524
大小:285.00 KB
页数:43页
时间:2018-08-08
《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效力冲突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效力冲突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关系情,则劳动规章制度对其应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但是,劳资协商的主动权并不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修改的启动权实际上为用人单位行政方面所控制,劳动者无法和用人单位一样全面地享有变更劳动规章制度的共决权。即使新员工在知晓劳动规章制度后对其内容表示不满,也无法改变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分配格局。所以,认为劳
2、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平等协商确定的纯粹契约是不符合实际的。一般认为,劳动规章制度在性质上应属于定型化契约,其法律效力要弱于劳动合同。三、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总体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都是调整劳动关系,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虽然劳动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经常以混合的形式出现在劳动关系中,但两者绝对不能等同。劳动合同是社会劳动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为克服松散型劳动关系的弊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进一步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需要。工业劳动的社会化导致劳动关系
3、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部分,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生活来源,并且建立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劳动者构成了社会劳动关系的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劳动权利的享有状况决定着个人的生活质量、经济的运行、民主的生命力以及对人权予以尊重的程度,在现代社会中建立劳动关系的社会目标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以及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应对这种局面,以书面形式固化劳动权利义务的劳
4、动合同的功能受到重视并因此通过立法促进其广泛推行。梅因曾经指出,“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契约精神表现在劳动关系领域,则是人际关系的契约化与劳动关系的合同化。面对我国劳动关系向市场化转变中遭遇的难题,必须强调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保障劳动权益和维系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规范化和普及化是我国《劳动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初衷。劳动合同作为当前社会转型背景下保障劳动者权利,应对“资强劳弱”和就业风险加大局面的措施,承载了促进社会劳
5、资关系和谐的巨大期待,被赋予了非常强烈的社会意义。与劳动合同相比,劳动规章制度则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自主权的体现,是企业内部进行劳动管理的措施,仅具有微观层面的意义。《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规章制度也进行了规定,是因为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的实施具有重大影响,如果不对其进行必要规范,不利于实现劳动合同制度的功能。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曾经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得到突出强调。企业要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必须通过制定和实施劳动规章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变更,加大经营管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6、,即不同类型的企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的状况,制定各具企业特色的劳动规章制度,而不强调千篇一律。所以,劳动规章制度具有更多的微观性和个别性的意义。除了上述从社会学视角审视两者存在的差异外,在总体上两者之间还存在如下的不同。第一,从属性不同。劳动从属性包括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人格从属性是指劳动者在继续的劳动提供中需要服从雇主的指挥监督而言的,换言之,劳动者的整个劳动的提供都是在雇主的从属关系中进行的。经济从属性是指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劳动者基本上是无资力而属于无产阶
7、层,处于受雇于雇主从事工作以谋取生活所需经济收入的状态。组织从属性是指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依据企业组织的编制,安排其职务成为企业从业人员之一,同时与其他同为从业人员的劳动者共同成为有机的组织体。劳动合同本质上将形成雇主之指挥监督及劳动者之服从指挥监督而从事劳务之人的关系,体现了人格从属性;同时,由于劳动者所提供之劳动力乃具有随时间消失而无储存可能之本质,在劳动契约订立过程有关劳动条件之谈判时常处于不利地位而仅能附合雇主单方的要求决定劳动条件,这种经济的从属性亦为劳动契约易成附合契约的基本原由。而
8、劳动规章制度则体现了劳动过程中的组织从属性。劳动法中的劳动从形式看是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各个职工由用人单位组织起来并在其指挥或指派下,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共同从事劳动。在这里,职工的劳动受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约,受用人单位意志的支配。就此意义而言,这种劳动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组织从属性劳动。第二,法律地位不同。劳动规章制度归根到底是企业单方制定的对所有员工普遍适用的管理规则,是企业针对非特定员工所制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所进行的特别约定,其中的规定事项仅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