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

ID:16183168

大小:36.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8-08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_第1页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_第2页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_第3页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行为,保护有关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主管机关。经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船舶登记机关)具体负责本辖区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工作。第三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设置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可以依据本办法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第四条同一船舶所有人只能申请登记一个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船舶为数人共有的,占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可以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共同申请的船舶烟囱标志、公

2、司旗只能用于申请人共有的船舶。第五条申请人申请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可以用于其所有、经营、管理的船舶。当一艘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不一致时,可以由其协商使用其中之一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第六条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相同或者相似。第七条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可以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和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第八条申请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不得使用下列标志:(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相似的;(二)同其他国家或地区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相似的,但

3、经其同意的除外;(三)带有民族歧视、殖民主义色彩的;(四)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五)复制、摹仿他人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复制、摹仿、翻译在其经营区域内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的名称或标志,容易导致混淆的;4(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第九条船舶烟囱标志登记、公司旗登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同时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申请书;(二)标准设计图纸(A4纸张大小,一式五份);(三)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设计说明;(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五)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六)申请人拥有的至少一艘中国籍船舶的

4、所有权登记证书或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其中,标准设计图纸应注明标志的尺寸、颜色、设计者姓名;设计说明应全面、详细阐述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中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等要素及其组合的特征和含义。第十条船舶登记机关受理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通知其在全国性交通专业报纸上连续公告三天;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驳回申请。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公告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第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申请人,以相同或者相似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申请登记的,初步审定申请在先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

5、;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有证据表明使用在先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申请人均没有充分证据表明使用时间先后的,由申请人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第十二条对初步审定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自公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船舶登记机关应在2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登记手续,核发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证书,并报主管机关备案。第十三条对初步审定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提出异议的,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船舶登记机关认定异议成立的,驳回原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申请,退回材料;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及时办理船舶烟囱

6、标志、公司旗登记手续,核发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证书,并报主管机关备案。4第十四条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在使用时可以在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登记标识“M”(加圈)。未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不得标注登记标识。第十五条船舶烟囱标志应当焊接或描绘在船舶烟囱两侧。公司旗悬挂在船舶的船艏旗杆或艏桅顶部,不设置船艏旗杆和艏桅的船舶可以悬挂在驾驶室信号杆顶部位置。第十六条已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登记申请。第十七条已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需要变更登记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持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变更登记申请书

7、、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原登记证书和申请人身份证明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船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的,在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证书签注栏内注明变更情况;不予核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八条已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属申请人专用,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第十九条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第二十条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持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换发申请书、原登记证书和申请人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