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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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摘要:知识产权的统一性何在,理论上有不同见解。其中,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权之观点最具权威,占据范式地位。但是,对智力成果权说的逻辑质疑始终没有停止。英国学者BradSherman和LionelBently的著作《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形成-1760~1911英国经验》跳出惯常的逻辑分析,从历史考察的角度得出结论: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形成-1760~1911英国经验》跳出惯常的逻辑分析,从历史考察的角度得出结论》,任晓译,第4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在知识产权的诸种定义中,占据主流地位的显然是智力成果权。intellectu

2、alproperty中的intellectual、知识产权中的知识、智慧财产权中的智慧,都体现了权利与智力的关联。这些称谓的权威地位至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智力成果权说的影响力。在试图给出知识产权概念的著述中,智力成果权说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优势。由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出版物中采纳了智力成果权说,更加强了该理论的权威性。故我国不少资深学者指出:智力成果权说概括了知识产权的最本质的因素,是比较准确而经历过反复推敲的: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注:郭寿康主编:《知识产权法》,第5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7年版;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5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

3、社2017年版;郑成思》,第71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但是,学界也不乏对智力成果权说的批评,批评的主要依据是:智力成果权说不能圆满地解释商业标记权。(注: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第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如果我们把智力成果权说作为现有的范式,就不能忘记,范式仅仅是一种许诺,它许诺可以成功地解释所有的现象,但这种成功只有在一些经过挑选的例子中才可以找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例子都合适。(注:知识产权法》,第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如果我们把智力成果权说作为现有的范式,就不能忘记,范式仅仅是一种许诺,它许诺可以成

4、功地解释所有的现象,但这种成功只有在一些经过挑选的例子中才可以找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例子都合适。(注》,任晓译,第4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范式形成之后,学者总是致力于证明事实与范式的一致性,为了消除范式与某些事实之间的不和谐,会不断进行理论上的修正和新的解释。这一倾向在知识产权法学中同样存在,因此我们不能忽略学者们为维护智力成果权范式所作的努力。这些努力的方向大致相同:即解释商标的智力成果属性。解释角度包括:1.商业标记的设计与选择凝结了智力劳动;2.商业标记权的利益来源于商业信誉,信誉的建立、维持包含了智力劳动。这些解释在逻辑上的困

5、境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当某个对象的智力含量成为该对象受保护的法律要件时,把该对象称为智力成果才具有法律意义。法律概念中突出的每一个特征都应当具有规范意义。如果法律不以商标的创造性作为保护要件,即使商标的设计、信誉的维持在客观上含有智力劳动,把商标称为智力成果也是无意义的。譬如,一个物的生产者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投入了智力劳动,但物并不因此成为智力成果。此类的逻辑批判已不鲜见。我们不禁追问:为何智力成果权说仍然能够占据范式地位?这个问题不能通过单纯的逻辑分析得到解答。在法律概念的研究中,历史分析是必不可少的。概念作为一个独立物形成之后,人们的使用会成为一种传

6、统,久而久之,便忘却了其形成的背景。因此,概念评价的另一种思路,是分析概念形成的历史背景、以及该背景是否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近来,偶读英国学者BradSherman和LionelBently所著《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形成-1760~1911英国经验》一书,书中提出一个观点: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形成-1760~1911英国经验》一书,书中提出一个观点》,第422~42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17世纪的法学家格老秀斯继承了这个观点,他认为,人们成为目前处于无主物状态的物品的所有者的惟一必要条件是公开为占有行为。(注: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7、王笑红译,第220页,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在18世纪,版权的合理性受到怀疑。反对版权者认为,不可占有的对象无法成为财产权的基础。回应这种观点的思路之一,是重新提出财产权的依据。于是,支持版权保护者以洛克的劳动所有权说为依据,指出占有不是财产取得的惟一依据,劳动也可以产生财产权,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智力劳动。(注: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第220页,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在18世纪,版权的合理性受到怀疑。反对版权者认为,不可占有的对象无法成为财产权的基础。回应这种观点的思路之一,是重新提出财产权的依据。于是,支持版权保护者以洛克的劳动所有

8、权说为依据,指出占有不是财产取得的惟一依据,劳动也可以产生财产权,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智力劳动。(注》,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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