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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兰安监管〔2016〕22号兰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兰溪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改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金华市安监局关于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的整体安排,制定了《2016年兰溪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兰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9—2016年兰溪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
2、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关于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的整体安排,关注多发易发职业病的重点行业领域,坚决杜绝群体性职业病发生,全力护航G20杭州峰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专项治理范围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电镀、金属冶炼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近两年发生过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企业。二、专项治理目标(一)掌握治理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与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二)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现治理行业领域企业达到“六个100%”的要求:一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
3、人员、接害劳动者培训率100%;二是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或现状评价率100%;三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四是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五是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六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率100%。(三)创建2家以上尘毒危害治理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9—(四)掌握治理行业领域主要生产工艺和职业病危害特点,总结职业病危害治理经验,探索建立治理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长效机制。三、专项治理内容(一)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的档案台账。(二)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如实向辖区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三)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在岗前、在岗期间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突出培训内容针对性、有效性检查。(四)开展作业场所的检测与评价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每三年进行现状评价,并将结果向劳动者公布。(五)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
5、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六)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护情况。—9—主要检查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是否保持良好通风,配置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是否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为劳动者配备防尘毒口罩、耳塞等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四、方法步骤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5月初开始到11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排查核实阶段(2016年5月-6月)各地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确定专项治理行业领域,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摸底调查,摸清治理行业领域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细化专项
6、治理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动员、部署。(二)治理实施阶段(2016年6月-9月)1.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本辖区专项治理对象的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照治理验收标准和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要求,进行职业卫生专题培训,培训率达到100%。2.企业自查自改。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治理验收标准,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查找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组织机构、培训教育、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危害告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等内容落实情况,做到边查边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3.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
7、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式,对企业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及时指导、督促企业做好治理整改工作。金华—9—市局将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1月上旬)1.验收检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金华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验收标准》(附表1)要求,安监局组织人员按《验收表》的内容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对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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