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地区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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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地区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的检验监督管理,促进深圳地区物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家质检总局与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强双方紧密联系促进深圳外贸发展备忘录》等规定,本着既严格监管,又方便贸易的原则,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采购商品,是指发货人直接从深圳市场采购的商品(不包括深圳地区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物流商品是指从外地采购的出口货物无法落实产地检验,经深圳物流园储存、加工、整理后的出口商品。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从深圳市场采购

2、或者经深圳物流园区储存、加工、整理的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的检验,但不适用于实施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食品(含动物及动物产品、农副产品中的发菜及其制品)、化妆品、压力容器、危险品、出口香港的含马兜铃酸的生药材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不得以市场采购、物流形式出口的商品。第四条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深圳局)对从事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市场采购、物流企业)实行备案核准制。凡未经备案核准的企业,深圳局各下属分支局、办事处(以下统称分支机构)不受理其以市场采购、物流形式报检出口商品。第五条深圳局法制与综合业务处(以下简称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深圳地区市场采购、物流

3、商品出口的检验监管工作,并组织实施市场采购、物流企业的备案核准。深圳局相关业务处负责制定各自管辖的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和业务指导。深圳局各分支机构负责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的报检受理、检验监管、出证放行等工作,并对市场采购、物流企业实施日常管理。第六条市场采购、物流商品的出口检验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由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储存、加工、整理地或者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分支机构受理报检和实施检验。第二章       备案核准第七条市场采购企业申请备案核准资格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二)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人民币;(三)企业为非生产性质;(四

4、)有产品质量控制人员;(五)最近一年未受到检验检疫机构行政处罚。第八条物流企业申请备案核准资格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二)企业为非生产性质;(三)自有或租有一年期以上的办公场所;(四)在深圳地区具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仓储加工场所或租有一年期以上的商业性仓库;(五)最近一年未受到检验检疫机构行政处罚。第九条市场采购、物流企业申请备案核准资格的,应当向深圳局综合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1);(二)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五)自有或租有

5、一年期以上办公场所的书面证明材料;(六)物流企业仓储加工场所房地产证明或仓库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七)市场采购、物流企业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2)。第十条综合处收到企业的备案核准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组成的工作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企业资质情况的审查,形成备案审查意见。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备案核准条件的企业,综合处发放加盖公章的《深圳地区市场采购、物流商品出口检验检疫管理手册》(以下简称管理手册)(附件3),并根据申请企业的采购市场、仓储加工场所所在地或者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指定相应的管辖分支机构,在《管理手册》上注明“仅限于在××局报检”。市场采购、物流企

6、业备案核准资格有效期为一年。第三章报检要求第十二条已备案核准的市场采购、物流企业出口商品时,应当向准予报检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市场采购、物流商品的出口报检手续。第十三条对企业报检出口市场采购、物流商品的,分支机构应当认真审查,确定发货人或报检单位属已备案核准企业、出口货物属可受理报检范围、生产企业栏目内录入各受理单位对应的特殊报检单位代码(各单位的特殊报检单位代码为4位检验检疫机构代码+“000000”),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报检。第十四条分支机构不得受理未经备案核准在本辖区受理报检的市场采购、物流企业出口商品的报检。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受理报检时,应当认真审核出口商品报检单,并要求企

7、业提供以下单证:(一)外贸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贸易性单证;凭样成交的,还应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样品;(二)发货人对货物的检验合格报告或收货人对货物的验收合格证明;(三)涉及“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的,应提供正本或加盖发货人印章的复印件;(四)无法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应提供包装质量合格声明;(五)无法提供《型式试验确认书》的,应提供有关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3C证书;(六)属市场采购商品的,应提供深圳辖区商业发票核验正本,留存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和加盖发货人印章的市场采购声明;属物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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