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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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说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中将陕西省按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的不同划分四个区域:te=-3.1~-5℃为一区代表城市为榆林te=-0.1~-3℃为二区代表城市为延安te=2.0~0.0℃为三区代表城市为西安将延安和西安分别划归二区和三区,而《共公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98-2005当中,是采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中的气候分区方法,将西安和延安划归为寒冷地区,而将榆林地区划归为严寒地区B区。2体形系数的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

2、.1.2严寒、寒冷地区建筑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2.2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2、表4.2.2-3、表4.2.2-4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当本条文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规定表4.2.2-2严寒地区B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0.3传热系数KW/(m2

3、.K)0.3<体形系数≤0.40传热系数KW/(m2.K)屋面≤0.45≤0.35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50≤0.45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50≤0.45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0.8≤0.8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2≤2.80.2<窗墙面积比≤0.3≤2.9≤2.50.3<窗墙面积比≤0.4≤2.6≤2.20.4<窗墙面积比≤0.5≤2.1≤1.80.5<窗墙面积比≤0.7≤1.8≤1.6屋顶透明部分≤2.6表4.2.2-3寒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0.3传热系数KW/

4、(m2.K)0.3<体形系数≤0.40传热系数KW/(m2.K)屋面≤0.55≤0.45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60≤0.5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60≤0.50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1.5≤1.5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规定续表4.2.2-3严寒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传热系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5——≤3.0——0.2<窗墙面积比≤0.3≤3.0——≤2

5、.5——0.3<窗墙面积比≤0.4≤2.7≤0.70/—≤2.3≤0.70/—0.4<窗墙面积比≤0.5≤2.3≤0.60/—≤2.0≤0.60/—0.5<窗墙面积比≤0.7≤2.0≤0.50/—≤1.8≤0.50/—屋顶透明部分≤2.7≤0.50≤2.7≤0.5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表4.2.2-4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屋面≤0.70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1.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0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

6、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4.7——0.2<窗墙面积比≤0.3≤3.5≤0.55/—0.3<窗墙面积比≤0.4≤3.0≤0.55/0.600.4<窗墙面积比≤0.5≤2.8≤0.45/0.550.5<窗墙面积比≤0.7≤2.5≤0.40/0.50屋顶透明部分≤3.0≤0.4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4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以及开启面积的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2.4建筑每个朝

7、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6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8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5外窗及幕墙的气密性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2.10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

8、法》G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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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说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中将陕西省按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的不同划分四个区域:te=-3.1~-5℃为一区代表城市为榆林te=-0.1~-3℃为二区代表城市为延安te=2.0~0.0℃为三区代表城市为西安将延安和西安分别划归二区和三区,而《共公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98-2005当中,是采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中的气候分区方法,将西安和延安划归为寒冷地区,而将榆林地区划归为严寒地区B区。2体形系数的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

2、.1.2严寒、寒冷地区建筑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2.2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2、表4.2.2-3、表4.2.2-4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当本条文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规定表4.2.2-2严寒地区B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0.3传热系数KW/(m2

3、.K)0.3<体形系数≤0.40传热系数KW/(m2.K)屋面≤0.45≤0.35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50≤0.45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50≤0.45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0.8≤0.8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2≤2.80.2<窗墙面积比≤0.3≤2.9≤2.50.3<窗墙面积比≤0.4≤2.6≤2.20.4<窗墙面积比≤0.5≤2.1≤1.80.5<窗墙面积比≤0.7≤1.8≤1.6屋顶透明部分≤2.6表4.2.2-3寒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体形系数≤0.3传热系数KW/

4、(m2.K)0.3<体形系数≤0.40传热系数KW/(m2.K)屋面≤0.55≤0.45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60≤0.5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60≤0.50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1.5≤1.5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规定续表4.2.2-3严寒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传热系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5——≤3.0——0.2<窗墙面积比≤0.3≤3.0——≤2

5、.5——0.3<窗墙面积比≤0.4≤2.7≤0.70/—≤2.3≤0.70/—0.4<窗墙面积比≤0.5≤2.3≤0.60/—≤2.0≤0.60/—0.5<窗墙面积比≤0.7≤2.0≤0.50/—≤1.8≤0.50/—屋顶透明部分≤2.7≤0.50≤2.7≤0.5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表4.2.2-4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屋面≤0.70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1.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0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

6、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4.7——0.2<窗墙面积比≤0.3≤3.5≤0.55/—0.3<窗墙面积比≤0.4≤3.0≤0.55/0.600.4<窗墙面积比≤0.5≤2.8≤0.45/0.550.5<窗墙面积比≤0.7≤2.5≤0.40/0.50屋顶透明部分≤3.0≤0.4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4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以及开启面积的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2.4建筑每个朝

7、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6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8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5外窗及幕墙的气密性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2.10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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