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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6
《中国民生银行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一:中国民生银行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完善我行票据业务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尤其是为异地票据贴现申请人提供贴现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控制流程》(民银发〔2002〕350号)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票据代理贴现业务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委托其代理人在银行代为办理票据贴现手续,银行审核无误办理贴现后,直接将贴现款项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第三条票据代理贴现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简称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简称代理人)和贴现银行。委托人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代
2、理人是指委托人通过与我行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委托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作为票据贴现申请人,并代表委托人在票据上签章,在我行办理票据贴现手续的机构。贴现银行是指我行办理上述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经办行。第四条办理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商业汇票包括:符合我行贴现要求,且承兑银行仅为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我行AA级以上授信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第五条4办理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票据、资料和相关手续应符合《中国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流程》(民银发〔2002〕350号)和《关于印发中国民生银行票据贴现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民银会字〔2003〕6号)要求,确保商业汇票具有真实贸易
3、背景,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无对价票据套取信贷资金。第六条委托人必须与代理人、我行贴现经办行签订《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指定我行为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贴现行,确定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人应向我行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二)代理人应向我行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三)上述资料应由我行复印,并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在各自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第七条委托人申请贴现,应由代理
4、人在票据背面背书签章,在贴现凭证和贴现协议上签章,并明示代理关系(代理人应在汇票背面背书栏及贴现凭证左下角持票人签章栏内注明“受委托人××的委托,由代理人××代理贴现”字样,在贴现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注明《合作协议》编号等事项)。4贴现凭证中的持票人、贴现协议中的贴现申请人均应填写委托人全称。代理人在票据上记载的委托人名称应与票据上记载的该委托人名称全称相符,不得使用简称。第八条 会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经有权人签字的内部业务联系单,在24102科目下按委托人开立贴现资金入账账户,该账户名称为委托人全称,仅用作过渡使用,贴现资金入账后必须于当日一次性转出。划转贴现资金时,会计
5、部门根据贴现协议和内部业务联系单,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将当日发放至24102科目下的贴现资金全额一次性划至委托人贴现协议指定的同名账户中(若发生代理费用,会计部门应按照《合作协议》和内部业务联系单内容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将代理费用划付至代理人账户)。第九条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利息支付方式包括卖方付息、买方付息和协议付息,由委托人和代理人事先约定,并在《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操作中,针对不同的利息支付方式参照我行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第十条代理人接受委托向我行申请贴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拟贴现的商业汇票;(二)委托人与前手商品交易合同和发票;(三)我行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第十
6、一条4我行业务人员按照贴现业务规定,核实双方委托代理关系,落实申请材料和商业汇票交易基础真实性后予以办理,并依据《合作协议》中的授权进行贴现利息扣划。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总行公司银行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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