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

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

ID:15949689

大小:35.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8-06

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_第1页
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_第2页
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_第3页
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_第4页
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公布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5日  泰价费〔2013〕138号各区财政局、物价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减轻社会负担,为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并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起,在泰州市区暂停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2、暂停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中的用水附加二、暂停收费项目(32个)1、财政部门(1)收费票据工本费(2)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工本费(3)收费票据购领使用记录簿工本费2、人社部门(1)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2)城镇居民(学生少儿)基本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3)职工医疗保险病历工本费3、交通运输部门(1)经营许可证工本费(2)营运证工本费(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4)驾驶员培训结业证工本费(5)客运线路标志牌工本费(6)车辆维修出厂合格证、特殊车辆准运证工本费(7)营运车辆审验防伪

3、标贴工本费4、农业部门林权证工本费5、民政部门收养证书工本费6、教育部门(1)自考准考证工本费(首次办理免费)(2)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专业实验材料费(3)高中阶段招生体检收费7、公安消防部门(1)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含监理、技术检测)和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培训(2)消防产品检验维修人员培训8、机要部门(1)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申请--开户(2)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挂失(3)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冻结--用户要求冻结(4)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注销(5)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恢复--密钥恢复9、法制部门《行政执法证》及《行政

4、执法监督证》考务费10、国土资源部门(1)土地证书工本费(2)测绘成果工本费11、质监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性收费12、住建部门村镇房屋所有权证13、计生部门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费14、档案部门档案人员培训收费上述暂停收取的工本费、证件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而收取的工本费、证照费。三、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9个)1、质监部门(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2)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3)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类安全检验检测、监督检验、型式试验及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4)场内机动车辆检验收费及压

5、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收费(5)计量收费以上各项目收费标准按价费字[1992]496号、价费字[1992]532号、苏价费[2008]29号等国家、省文件规定标准的90%执行。2、交通运输系统水上特种秩序维护费;收费标准从3.8元/千瓦.天降为3.5元/千瓦.天。3、住建部门白蚁防治费;按苏价工[1996]42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执行。4、城管部门城镇垃圾处理费(单位负担部分);单位负担部分收费标准从4元/人.月降为3元/人.月。5、水利部门兴建建筑物、设施和停放、推放物料等。收费标准从0.9元/月.

6、平方米降为0.6元/月.平方米。四、工业项目收费优惠政策1、住建系统(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2)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限企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免收);(3)白蚁防治费(减半收取);2、经信部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限企业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免收);3、民防部门人防平战结合收入(免收);4、国土资源部门(1)土地复垦费(免收)(2)土地登记费(免收)(3)测绘基础设施费(免收)5、城管部门渣土处置费(免收);6、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暂停收取)7、农业部门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免收)五、暂停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

7、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六、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七、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暂停、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监察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泰州市物价局 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9月1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