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

ID:15946323

大小:97.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8-0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_第1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_第2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_第3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_第4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的通知(2007年5月18日 京高法发[2007]168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已于2007年3月12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次(总第185次)会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及其说明一并印发给你们,望组织有关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审判实务中

2、的新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高院民二庭。目 录  《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  一、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实务问题  二、证据规则中的法律实务问题  三、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实务问题  四、担保法律制度中的实务问题  五、保险法律制度中的实务问题  六、票据法律制度中的实务问题  七、其他方面的法律实务问题  八、附则  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的说明  (一)诉讼程序中的问题  (二)证据规则中的问题  (三)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问题  (四)担保法律制度中的问题  (五)保险法律制度中的问题  (六)票据法律制度中的问题  (

3、七)其他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2007年3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一、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实务问题  1.如何确定法人的住所地?  法人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法人注册登记的地址一致的,法人的住所地依据注册登记的地址确定。  法人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法人注册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  2.个体工商户以其字号作为诉讼主体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个体工商户以其字号作为诉讼主体的,法院应直接变更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

4、人,不能以此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3.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如何处理?  在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情形下,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在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形下,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经二审法院审查上诉理由成立的,对其上诉请求应予支持。  4.确定诉讼主体与确定管辖权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处理?  确定诉讼主体与确定管辖权发生冲突时,法院应首先就管辖权问题做出裁定。  上述裁定生效后,在多被告情形下,如果受理案件法院认定据以确定管辖权

5、的被告为不适格诉讼主体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5.法院将诉讼文书及传票等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或对回执上的签名不认可时,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采用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受送达人拒绝签收,邮政机构的工作人员将拒收情况记明并将邮件退回法院的,受送达人拒绝签收之日应认定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对回执上的签名不认可,但没有证据证明签名系邮政机构造假的,应认定为已经送达。  6.能否以口头方式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涉及到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以口头裁定的方式裁定驳回起诉,应当以书面方式作出。 

6、 7.法院对原告申请撤回对部分被告起诉的案件,程序上如何处理?  法院对原告申请撤回对部分被告起诉的案件,应对是否准许作出书面或者口头裁定。不应在判决书主文中处理此程序问题,也不应采取由原告从起诉书中划掉该被告名称的做法。  作出口头裁定的,应当宣告裁定结果并记录在案。  8.被告未以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法院如何处理?  当事人未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主动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查。  当事人在一审中未以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而在二审中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提出上诉请求的,二审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9.驳回原告对一部分被告起诉的裁定已经生

7、效,再判决另一部分被告承担或不承担民事责任时,判决书如何表述?  判决书首部不应当再列已驳回原告起诉的相应被告为当事人,这部分被告应在驳回起诉的裁定书中列明。在判决书主文部分,仅应当对保留的被告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加以确定。  10.法院受理对记名债券、记名证券的公示催告申请后,如何处理?  法院依法受理对记名债券、记名证券的公示催告申请后,相关受理手续及法律文书(包括除权判决)均应向公示催告申请人送达。除权判决除应向公示催告申请人送达外,还应依法向证券登记管理机构或公司,记名债券的发行机构或公司,或者有权保管、变更记名债券登记的机构或公司送达。  公示催

8、告申请人依除权判决无法直接实现记名债券、记名证券上记载的相关权利的,可以通过向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