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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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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考核细则为了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责任心,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产品质量,逐步实施质量损失赔偿制,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使质量方针、目标得以贯彻实施,特制订本细则。质量考核分为:质量体系运转及产品制造过程中执行工艺纪律考核、产品实物质量考核。质量体系运转及产品制造过程中执行工艺纪律考核针对公司所有与产品质量品有关的人员,根据其在公司质量体系运行中承担的责任、履行的职责及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实行奖罚;产品实物质量考核主要针对产品加工车间,根据完工产品的内在和外表质量情况,评定产品质量等级,按产品质量等级计发每台产品质量绩效工资,同时为提高焊接质量及产品外观质量,增加对焊接接头无
2、损检测质量和产品外观质量的考核。1质量体系运转及产品制造过程中执行工艺纪律考核公司质量体系管理人员(包括专业责任工程师、工艺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经营销售人员)应经常对公司的质量体系运转及产品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公司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填写质量处罚单(附表1),提出处罚意见,交质检科,经公司质量保证工程师和主管技术质量副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综合办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兑现。1.1对违反工艺纪律、擅自变更工艺方法的行为,每次扣罚50~100元。对因此行为而引起的返修和返工,并影响产品质量的,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其责任,同时按本细则其
3、它条款处罚。1.2上道工序未送检或检验不合格、未填写相关的质量记录,不得转序,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予以50~1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而引发的质量问题责令责任人返工或返修并按本细则相关条款对责任人员追加处罚。1.3探伤必须经12外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无探伤检验申请单,探伤人员不得进行相关设备的无损检测,否则对探伤及相关责任人员每次予以50~100元的经济处罚。1.4容器及部件消除应力热处理必须经外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热处理必须送检,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应对热处理工艺过程、记录、报告进行检验确认。未经外检许可即进行热处理和热处理不送检或不按热处理工艺规程及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对热处理操作工和有关责任人员
4、每次予以50~100元的经济处罚,热处理责任工程师未履行相关职责,无相关的质量记录,对热处理责任工程师每次予以同样的处罚。1.5 产品试板的制备和流转必须按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对不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备产品试板,或产品试板未按按正常程序和规定进行流转,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予以50~200元的经济处罚。1.6焊材库的管理必须按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和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相关的质量记录必须完整、正确。无相关的质量记录,或质量记录不完善,未严格地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对焊材库管理人员每次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1.7焊工在焊前对焊缝两侧(除埋弧焊以外)不刷石灰水每发现一次扣款20
5、元,焊条电弧焊焊工焊接产品不带保温桶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1.8C、D类焊缝必须按工艺规定的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焊接,清根必须彻底,对不按工艺施焊,不清根或清根不彻底者,每处扣200元,检验人员嘉奖50元,检验人员漏检或未发现者,扣检验人员每处100元。1.9对外协和外购件(包括原材料),供应部门应选择信誉和质量可靠的分供方,责任单位的有关人员和检验人员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有关责任人员要及时处理,若因分供方选择不当或因有关单位和人员未及时处理或处置不当而影响产品质量和工期,对责任单位的领导和责任人员处以50~30012元罚款。因外协和外购件质量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由责
6、任单位向对方加倍索赔。如果经检验员检验后在使用中发现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扣罚检验员20~50元。1.10质量记录的考核1.10.1设备制造过程中,主制车间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材料单、机加件检验单、外购、外协件合格证等资料交检验员。设备制造过程中,操作者应及时、准确按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质量记录,检验人员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各种资料齐全后,检验人员方可办理设备入库手续,不按有关规定填写质量记录、或质量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每一不合格项扣罚有关责任者20~50元。1.10.2设备未办理入库手续,无入库单不得发运。无设备入库单或质检部门书面通知而发运的,扣经营科300~500元/台·项
7、。1.10.3如有特殊情况,设备暂时无法办理入库手续,无入库单而设备急于发运,由主制单位提出申请,并必须经生产准备中心及质检科共同批准紧急放行,方可发运。但入库单必须在三天内办理。否则,扣相关责任单位300~500元/项。1.10.4检验人员应在产品入库两天内将资料提交资料室,资料须经检验资料室整理、审查,编制产品出厂资料。出厂资料须在设备入库7天内办理完毕,否则延迟1天每项扣罚质检科20元。1.11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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