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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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七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之一)   一、《税收征管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收管理的法律依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颁布于1992年9月,1995年又对其个别条文进行了修改。这部法律对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征管的科学规范,曾经起到了并正在起着积极的作用。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来看,随着我国企业制度、财税金融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现实中的税收征管面临着巨大挑战:税源管理混乱、税收流失严重、税务执法随意而又缺乏力度、对税款征收有关部门不予配合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固然有

2、着多方面的原因,但《税收征管法》中某些地方的不完善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在此,笔者拟从以下3个方面谈一些看法。   (一)关于纳税人权利问题      (二)关于税务登记问题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实行法定登记的制度。它是税收征管的第一个环节,也是纳税人整个纳税活动的开始。建立税务登记制度,便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信息,强化征管工作,防止漏管漏征。从这个目的来看,所有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纳入税务登记的范畴。事实上,这也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做法。相比之下,我国在税务登记方面,无论是法

3、律条文的表述还是实际情况,都存在较大的漏洞,亟需规范。   1.税务登记制度应约束所有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现行《税收征管法》关于税务登记的条文规定于第二章第一节,共3条。其中,第9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从条文表述来看,我国法律将应办理税务登记的主体界定为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不是全部纳税人。第9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

4、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就把纳税人分为了两类:直接受《税收征管法》约束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原则上也应该办理税务登记但《税收征管法》没有具体规定的纳税人。之所以作这样的区分,从当时的立法意图看,是因为在我国从事生产、经营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是我国主要的纳税主体,而除此之外的纳税人较多的是临时取得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不具有经常性的纳税义务,因此将这部分人的税务登记事宜授权给国务院另行规定。同时这样也能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商登记制度统一起来,便于两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制度设计中作

5、这样的考虑并非全无道理,但由于制度本身的构建很不严密,加之其他相关制度的缺失,使得第9条的规定在实施中造成了与立法者意图相去甚远的结果。   在《税收征管法》中,立法者放弃了对“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税务登记问题的规定,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非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有关部门核准发证的经营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和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应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税收征管法》无规定,至今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无明确规定。如收取培训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培训费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纳税,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属非生产、经营单位,《税收征管法》不要求其

6、办理税务登记,另一方面对其税款的征收,税收违法的处罚,却不得不比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管理,两方面的不协调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不便:纳税人自然不愿和税务机关多打交道,而税务机关也觉得对这部分纳税人进行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然而却发生应税收入、财产和行为的纳税人越来越多,其应纳的税款也较以前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对纳税人实施普遍登记的原则,将所有纳税人的税务登记都纳入《税收征管法》约束的范围。可以单独加以规定的是现阶段我国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基于成本效益角度的分析,现阶段我国将这部分数目众

7、多、应纳税额相对较小的纳税人纳入税务登记的成本和其效益相比,显然不符合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当然,这样做并不意味着个人纳税人一直不需登记,随着个人纳税数额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应用,税收信息处理系统的建立,银行个人存款管理的加强以及税收监控手段的改进等,我国终将也对个人建立完善的税务登记网络。就目前情况而   言,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改进需要我们加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义务。   上述对纳税人实行普遍登记以及建立扣缴义务人登记制度的做法在目前进行的税收征管改革中更具现实意义。改革的进行使“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

8、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正被人们普遍认同并接受,但人们在尝试新征管模式的同时,也放弃了旧模式的一些长处,如一些地方在开展纳税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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