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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长城在线》2003-1-2016:03:39 前言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93)自1993年发布以来,对指导与规范旅游饭店的建设与经营管理,促进我国旅游饭店业与国际接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我国旅游饭店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研究的新情况,如不同饭店已形成了不同的客源对象和消费层次,社会提供的可替代服务项目也在不断增加,这就要求旅游涉外饭店应当根据自身客源需求和功能类别,更加自主地选择服务项目。为避免旅游饭店企业的资源闲置和浪费,促
2、进我国旅游饭店建设和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对GB/T14308—93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引用标准中加入了《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LB/T001—1995),并在各星级中做了具体要求; 2.对各星级、各工作岗位的语言要求有所改变; 3.对三星级以上客房数最低数量的要求由原来的50间改为40间; 4.对四星级以上饭店客房最小面积的要求量化为20平方米; 5.对厨房的要求更加细化; 6.对三星级以上饭店加入了选择项目,使饭店能够根据自己的经营实际需要来确定投资和经营哪些项目。选择项目共79项,包括客房10项;餐厅及酒吧9项;商务
3、设施及服务5项;会议设施10项;公共及健康娱乐设施42项。其中要求三星级至少选择11项;四星级至少选择28项;五星级至少选择35项; 7.删去了标准中第8、9两个与本标准无关的部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年9月1日,首次修订于1997年10月16日,自1998年5月1日起替代GB/T14308—93。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旅行社饭店管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刘卫、朱亚东、何红琳、张明武、彭德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308—1997旅游涉外
4、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代替GB/T14308—93 Star-ratingstandardfortouristhotel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分类和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涉外饭店,包括宾馆、酒店、度假村等的星级划分及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LB/T001—1995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3定义与代号 3.1定义 3.
5、1.1星级 用星表示旅游涉外饭店的等级和类别。 3.1.2旅游涉外饭店touristhotel 能够接待观光客人、商务客人、度假客人以及各种会议的饭店。 3.2代号 星级用五角星表示,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 4星级的划分和依据 4.1旅游涉外饭店划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饭店档次越高。本标准的标志按有关标志的标准执行。 4.2星级的划分以饭店的建筑、装饰、设施设备及管理、服务水平为依据,具体的评定办法按照国家旅游局颁
6、布的设施设备评定标准、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评定标准、清洁卫生评定标准、宾客意见评定标准等五项标准执行。 5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的要求 旅游涉外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6星级划分条件 6.1一星级 6.1.1饭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6.1.2饭店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LB/T001。 6.1.3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6.1.4前厅 a.有前厅和总服务台; b.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18h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7、 c.提供留言服务; d.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 e.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饭店价目表、市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f.有贵重物品保存服务; g.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h.设值班经理,16h接待客人; i.设客人休息场所; j.能用英语提供服务。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 6.1.5客房 a.至少有2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 c.至少75%的客房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淋浴或浴缸,配有浴帘。客房中没有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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