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ID:15800708

大小:1.05 MB

页数:282页

时间:2018-08-05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1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2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3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4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5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6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7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8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9页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_第10页
资源描述: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校训: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19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23一、研究生培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28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36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4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51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59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基本身份信息变更管理办法68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7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79华中科技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

2、学暂行规定9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93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108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11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规定116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126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130二、研究生管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13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138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42I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147关于《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解释15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15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16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16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实施方案168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试行)17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178关于毕业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表彰奖励的实施细则187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189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204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209华中科技

4、大学研究生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210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21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转学办法21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办理退学手续的规定217华中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试行)219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实施细则226三、学位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3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24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试行)249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252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264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重点审

5、核工作的通知269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271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274I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一九八○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第四

6、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

7、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第八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

8、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报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学位评定委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