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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_gbj128》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材料验收第二章预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壁板预制第三节底板预制第四节浮顶和内浮顶预制第五节固定顶顶板预制第六节构件预制第七节出厂检验第四章组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基础检查 第三节罐底组装 第四节罐壁组装 第五节固定顶组装 第六节浮顶组装 第七节附件安装 第五章焊接 第一节焊接工艺评定 第二节焊工考核 第三节焊前准备 第四节焊接施工 第五节焊
2、接顺序 第六节修补 第六章检查及验收 第一节焊缝的外观检查 第二节焊缝无损探伤及严密性试验 第三节罐体几何形状和尺寸检查 第四节充水试验 第五节工程验收 附录一T形接头角焊缝试件制备和检验 附录二油罐基础沉降观测方法 附录三交工验收表格 附录四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石油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
3、90)建标字第25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原石油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 1990年5月18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原石油工业部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
4、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长期以来油罐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天津市塘沽区津塘公路4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89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立式圆筒形
5、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油罐施工质量,以适应油罐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在地面上建造的,储存液态石油及石油产品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罐体及与油罐相焊接附件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油罐应按设计文件施工。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 第1.0.4条油罐的预制、安装和检验,应采用同一精度等级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 第1.0.5条油罐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材料验收 第2.0.1条建造油罐选用的材料和附件,应具有
6、质量合格证明书。当无质量合格证明书或对质量合格证明书有疑问时,应对材料和附件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2.0.2条焊接材料(焊条、焊丝及焊剂)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焊条质量合格证明书应包括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低氢型焊条还应包括熔敷金属的扩散氢含量。当无质量合格证明书或对质量合格证明书有疑问时,应对焊接材料进行复验。 第2.0.3条建造油罐选用的钢板,必须逐张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的相应钢板标准的规定。 第2.0.4条钢板表面锈蚀减薄量、划痕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应符合表2.0.4钢板厚度的允许偏差的规定。
7、钢板厚度的允许偏差 表2.0.4钢板厚度(mm)允许偏差(mm)44.5~5.56~78~2526~3032~3436~40-0.3-0.5-0.6-0.8-0.9-1.0-1.1 第2.0.5条油罐底圈和第一圈罐壁的钢板,当厚度大于或等于23mm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ZBJ74003—88)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达到Ⅲ级标准为合格。对屈服点小于或等于390MPa的钢板,应取钢板张数的20%进行抽查,当发现有不合格的钢板时,应逐张检查
8、;对屈服点大于390MPa的钢板,应逐张检查。第三章预制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油罐在预制、组装及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样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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