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宜宾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ID:15716945

大小:357.50 KB

页数:38页

时间:2018-08-05

宜宾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_第1页
宜宾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_第2页
宜宾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_第3页
宜宾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_第4页
宜宾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宜宾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宜人口发〔2013〕16号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方便群众办证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人口计生局,临港区社会事务局,本委各科(室):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证材料,简化办证程序,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计生证件办理难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窗口建设,公开服务事项要在区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生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26-工作日必须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确保群众到了就能办证,窗口工作人员要做

2、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各地要将计生证件的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材料、服务承诺等信息在计生便民服务窗口等办事场所以“人口计生便民服务承诺牌”形式公开,使群众详细了解办证服务内容和程序。   二、简化办证程序,实施限时办结进一步精简办证材料、简化办证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的,要用相应的“一次性告知单”告知其需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的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户籍地在为群众办理计生“奖扶”、“特

3、扶”申报和再生育《生育证》时,要遵守法定要求和时限办理。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   三、关爱流动人口,破解办证难题流动育龄夫妻户籍地要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现居住地对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填写的《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表》,为其办理《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26-。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要切实解决同一区县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办证难的问题。四、严格依规办证,确保令行禁止我委反复调研,规范完善

4、了《宜宾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服务指南暨六个一次性告知单》(见附件),各地务必认真执行。《六个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的资料”的内容系我委按照人口计生法规和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规定而制定的办证前置条件,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一律不得以各种借口超出其规定范围擅自违规设置办证前置条件。对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地者应及时掌握其在迁出地的婚育情况,不得在其办理婚育情况证明时才要求其回迁出地出具相关证明。五、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目标考核要明确办证单位和人员责任,要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办证中的问题。要加强对办证工作的督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追究

5、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我委拟将方便群众办证工作纳入对区县党政目标和人口计生业务目标考核,严格考核评估,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办证工作中仍然我行我素、固守陈规陋习,出现不方便群众办证的现象者,我委将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各区县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于5月17日前报政法科。-26-附件:《宜宾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服务指南暨六个一次性告知单》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5月3日附件宜宾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服务指南暨六个一次性告知单-26-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公示方式  1.市、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宜宾新闻网、金江网、布谷鸟网站、零距离网站

6、;  2.报刊、电视和公共场所;  3.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社区)村务公开栏;  4.乡镇(街道)计生办或便民服务中心人口计生窗口。 (二)公示内容1.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5)《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6)《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人口计生证件办理的条件及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1)《生育服务证》办理的条件及其程序;(2)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的条件及其程序;(3)《生育证》办理的条件及其程序;-26-

7、(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的条件及其程序;(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条件及其程序;(6)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程序;(7)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个人申报条件及其办理程序;(8)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三)基层公示规定村(社区)每一个季度的末一个月在村(社区)村务公开栏公示一次本村(社区)《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发放、人口出生、结婚、已婚育龄妇女“双查”、节育手术落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