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师範大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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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7學年度暑期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苗栗)招生簡章一、依據依據107年1月29日因應新課綱107年中等學校科技領域教師在職進修相關規劃事宜會議辦理。二、開設系所本校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三、招生對象及名額本專班以各縣市教育局(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送之教師優先錄取,如有名額開放下列招生對象,以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排序,每班招收20至30名,額滿即止。(一)第一順位: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

2、在職專任教師。(二)第二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三)第三順位: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非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一般教師。※上述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為生活科技(工藝)、國民中學自然與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生活科技、工藝等。四、報名方式(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7年6月8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郵寄至本校,一

3、律採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所需各項表件如下:(請依序裝訂,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報名資料一經收件後,概不受理補件)1.報名表(如附件1)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3.合格教師證書影本(登記科目需為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別)4.本年度專職聘書影本(需註明專任、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任4教科目為生活科技相關科別者優先)※備妥以上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師大進修推廣學院(107生活科技-苗栗)葉美呂小姐收。(二)錄取名單公告:於107年6月22日

4、(星期五)下午3時,於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處公告,並寄發報到須知至錄取學員個人電子郵件信箱。五、辦理地點及日期(一)辦理地點:苗栗縣自造教育與科技中心(苗栗縣後龍鎮埔頂里頂東路30號)。(二)辦理日期:107年7月30日至8月17日,每週一~五,08:30~17:20全天上課為原則。上課地點及課表以報到須知公告為準,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六、課程內容開設課程科目名稱、學分數、時數及時間如下:科目名稱學分數時數授課時間機電整合與控制236107年8月13日-8月17日機構與結構236107年7月30日-

5、8月3日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236107年8月6日-8月10日合計6108※「科技與工程概論及教學策略」課程6小時將融入上述3門課程中七、收費標準本專班由教育部補助辦理,進修教師經錄取者將不予收費,但須負擔部分教材費用。八、其他:(一)各科缺課時數達(含)每科時數之1/3者不發給學分證明。(二)進修教師需依規定報名,錄取後完成報到手續上課,非錄取名單內人員不得逕自前往旁聽、補課。(三)於課程結束後提供學員填寫教育部教師在職進修意見調查表,並彙整相關意見,做為未來課程規劃之參考。(四)本班結業學員將由本校統一依相關規

6、定,辦理加註「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主修專長」教師證書。4(五)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六)有關學分抵免請依本校系所相關規定及期限內辦理逾期概不受理。(七)本班學員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轉學。(八)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九)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十)業務承辦連絡方式葉美呂小姐,聯絡電話:02-77345812傳真號碼:02-23935711電子信箱:e71006@ntnu.edu.tw本校進修學院首頁網址:http://www.sce.nt

7、nu.edu.tw/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7學年度暑期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苗栗)報名表姓名錄取資格(本欄位請勿填寫)身分證字號生日年月日性別□男□女學歷系所畢業時間年月服務學校縣(市)高(國)中任教科目通訊地址□□□□□E-mail電話宒:()傳真()公:()手機教師證字號日期:年月日級別□高中□國中□中等學校字號:登記科別報名資格(請擇一勾選)□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並取得相關證明者。□取得中等學校生活

8、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名額未滿時: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非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一般教師。備註□專任合格教師□代理代課教師以上所填資料如有不符,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本人目前於服務學校擔任,並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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