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ID:15662406

大小:876.50 KB

页数:77页

时间:2018-08-04

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_第1页
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_第2页
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_第3页
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_第4页
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200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任务核查目的:以立足林业大局、服务六大工程、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核查经费、减轻基层压力为目的,对人工造林(更新)核查(实绩核查、保存状况调查)、飞播造林核查(出苗情况核查、成效核查)和封山育林核查(实绩核查、成效核查)进行综合,监测和评价全国营造林及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的实绩与成效,为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核查任务:对各省营造林实绩、成效以及重点林业工程营造林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准确地提供核查结果,并进行客观分析与综合评价。第二条核查对象核查对象为各省统计上报的年度营造林完成面积,包括人工造林(

2、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营造林方式,以及天保、退耕还林、三北、长防、京津风沙源治理、速丰林等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第二章技术标准第三条地类划分执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的地类划分标准(见附件2)。第四条核查小班(地块)区划原则小班(地块)是调查、统计的基本单位,在原设计或作业小班(地块)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一步区划:不同营造林方式;不同工程类别;不同营造林年度;不同权属;不同林种;封山育林不同封育类型、不同封育方式;保存状况不同保存率等级。第五条管理类指标标准作业设计:须有设计说明书、设计图、表(卡)并符合各重点工程相应的要求。施工:必须按照

3、作业设计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如实际造林小班与造林作业设计的优势树种、位置、范围、造林密度等不一致,视为未按作业设计施工。检查验收:须有检查验收成果材料,并能反映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面积、树种及作业质量等基本内容。档案:须有文字及图、表(卡)等基本档案资料。管护:制定了管护措施、配备有管护人员,且小班(地块)内没有明显的人畜破坏。抚育:人工造林小班(地块)至少经过一次抚育作业。工程造林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实施作业设计所要求的相应抚育措施。林权证发放:核查小班(地块)发放林权证情况。育林:封山育林小班中进行过除草、撒播、人工补植、平茬复壮或其他人工辅助育林活动。第六条人工造

4、林(更新)上报面积:经自查验收,符合人工造林(更新)合格标准而统计上报的面积。核实面积:经核查确定的实际人工造林(更新)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其中不合格面积分为待补植面积和失败面积。损失面积指新造林地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地类转变为非林业用地的面积。重点工程核实面积依据国家下达到省和省分解到县的重点工程计划及其相应的总体设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调查。造林成活率:人工造林(更新)作业后三年内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造林总株数在合理初植密度界限以内按实际造林株数计,低于最低合理初植密度按最低合理初植密度计,超过合理初植密度的上限,按合理初植密度的上

5、限计算,下同)之比。株数保存率: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三年后单位面积原造林树种保存株数与原造林总株数之比。一、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评定标准造林成活率≥85%(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70%)为合格,84—41%(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69—41%)为待补植,≤40%为失败。干旱、半干旱县以“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规定中的“年均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区范围县名单”为依据确认。经济林造林成活率≥85%为合格,84—41%为待补植,≤40%为失败。速丰林造林成活率≥85%为合格,84—41%为待补植,≤40%为失败。二、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

6、)保存标准株数保存率≥80%(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65%)或郁闭度≥0.20。经济林株数保存率≥85%。速丰林株数保存率≥85%。灌木林株数保存率≥80%(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65%)或覆盖度≥30%。三、造林密度标准按《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中附录A:《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中附录D:《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树种初植密度》;《三北地区主要造林树种造林初植密度规定表》(1992年)及其它有关标准执行。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初植密度,2003年作业的执行林退发[2001]55

7、0号;2004年作业的,执行林造发[2004]9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营造生态公益林应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标准》(GB/T18337,3—2001)所规定的初植密度标准;营造经济林应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和《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1557—2000)所规定的初植密度标准,达到上述标准要求则认定为合格。”第七条飞播造林出苗调查:为掌握上年度作业并统计上报的播区出苗情况而进行的调查。成效调查:飞播造林北方7年、南方5年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