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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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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市农委“2009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部署,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经深入调研,特制定重庆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庆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使用为主线,以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较大的产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全程监控,完善认证及监管
2、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三品”持续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一)“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防范和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二)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执行率达到95%以上;11(三)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四)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一、整治重点(一)
3、重点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禽肉、禽蛋、鱼类。绿色食品:蔬菜、茶叶、稻米、禽蛋及蛋制品、鱼类、调味品、液体乳及乳制品、大豆加工品。有机农产品:蔬菜、稻米、鱼类。以上产品中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二)重点单位涉及“三品”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三品”重点产品生产基地。(三)重点区域潼南县、梁平县、涪陵区、巴南区、南川区、江津区、永川区、武隆县、铜梁县、璧山县、石柱县。四、整治任务(一)完
4、善工作机构与制度,健全“三品”长效监管机制11一要督促区县“三品”工作机构与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二是指导区县产地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和应急预案制度建立,逐步建立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三要强化认证检查员职责,确保检查员在材料受理、材料报送、文件审核以及现场检查过程中行为规范。(二)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开展生产企业基地、加工车间现场检查。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整治要点,坚持产地环境监控与农产品生产
5、档案管理相结合,规范投入品使用与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包装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强化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意识相结合,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三)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开展“三品”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在抽检产品结构中,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各占一定的比例,计划抽检有机食品20个、绿色食品60个、无公害农产品150个。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开展产品监测
6、,及时发现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三品”11风险管理机制。(四)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积极开展“三品”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使法律法规规定转变成“三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深入开展“三品”包装标识检查。通过落实企业用标检查和农产品经营市场包装标识检查,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重庆市“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全市“
7、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区县“三品”工作机构应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力量,明确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区县“三品”工作机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本地区“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三品”生产企业、基地和销售市场要全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加强联络,及时报送信息。市“三品”11专项整治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联系工作,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向市农委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8、、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上下一致报工作动态,并在各阶段工作完成10日后递交阶段工作总结,及时总结进展和成效,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监管制度固定下来,逐步完善“三品”监管长效机制。区县工作机构指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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