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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4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与开发商)【最新精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7474逸兴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单位名称:四川省同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万盛东路180#联系电话:0826-2390666单位名称:广安逸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资质等级:三级证书编号: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公园街17#联系电话:18728614666甲方通过招投标方式将逸兴花园(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为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逸兴花园物业类型:商住座落位置:广安区莲塘湾
2、街道48号物业占地面积296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209.1平方米,其中,住宅78679.14平方米,,商业面积9712.44平方米。分期建设项目在后期开发中规划方案或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如果涉及本合同条款的变更,甲乙双方应作出书面记录并备案。项目的相关设施设备发生变更,甲方应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对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备案。(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乙方设立专门机构,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和物
3、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第74页共74页7474(二)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三)协助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安全防范、消防、交通等事项;(四)物业装饰装修的安全性能、垃圾清运等管理服务;(五)应业主要求进行的室内特约维修服务;(六)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七)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三条乙方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与物业买受人约定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第四条甲方应在售楼现场将本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
4、《业主临时公约》等内容进行公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的名称、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起始交费时间等内容,并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作出书面承诺。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等内容,由乙方按下述标准与物业买受人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住宅:1.1元/平方米/月(包含电梯电费及二次加压供水等公共
5、能耗及公共用水费用等);商业用房:1.5元/平方米/月(电梯电费及二次加压供水等公共能耗及公共用水费用另行分摊);露天车位:30元/平方米/月(小型车);车库车位:30元/平方米/月(仅为物业服务费不含租金);甲方提供停车场的清洁、养护和维修服务并按上述标准收取停车物业服务费,但不收取车辆保管费也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保管责任;第74页共74页7474住宅改做办公楼用途的,管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0.5元;住宅改做商业用途的,管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1.0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物业电梯电费及二
6、次加压供水等公共能耗及公共用水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运行成本由业主向乙方均摊交纳(住宅不再另行分摊此项费用,均包含在1.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管理费中)。其中,电梯运行维护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0.4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二次供水加压费据实分摊,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政府对此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七条本区域内停车场(库)的管理由乙方与车位使用人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双方在车位使用及车位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政府对此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八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置房,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
7、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和设施设备运行费由甲方全额交纳。第九条乙方每年1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和非营业性公建的收支情况;甲方参与支付上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向乙方了解物业服务费用和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收支情况。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非营业性公建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取得的经营收益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非营业性公建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不得改变用途。第十一条乙方承接物业前,甲方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经查验,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存在问题,甲方在物业正式交付前解决上
8、述存在问题。第十二条甲方于物业交付前三十天(七天/十天/三十天),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并配置物业管理所需的必要用品,所有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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