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ID:15511548

大小:3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8-03

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_第1页
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_第2页
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_第3页
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_第4页
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_第5页
资源描述:

《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6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现对2016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

2、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和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积极顺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扎实做好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二、招生办法1.坚持按施教区就近入学,为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2010—6—年公布的施教区进行招生(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划转到城南新区的学校施教区不变)。2010年后建成的义务教育学校按各区公布的施教区招生,今年新建成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施教区,由新建学校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划分,经所在区政府审批同意,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确保为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

3、一个公办学位。根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城建局和市规划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盐城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盐教发〔2014〕14号)规定,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为施教区内生源。按照施教区入学条件认定办法的规定,资源容量有限的学校,应严格执行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入学条件。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今年仍为7月31日前(从2017年开始,有效证件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前)。市区各小学、初

4、中要保证施教区内每一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不得跨施教区招生。小学招生工作从7月20日开始,部分办学规模较大、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工作比较繁杂的学校,其招生工作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提前。今年市区小学一年级招收的新生必须是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幼儿园大班已读完,但尚未达小学入学年龄的儿童,可回原幼儿园继续就读。—6—初中招生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初中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发布对施教区内生源进行核查的公告,接待咨询,对施教区生源入学资格进行材料审核和实际居住情况实

5、地核查,招收施教区内生源。第二阶段(8月15日-8月26日),盐城市初级中学(北校区、中校区和康居路校区)、盐城市毓龙路实验学校、盐城市景山初中(“三校五区”),今年继续安排800个招生计划,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自主检测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收施教区外市区小学毕业生和户籍、住址在市区但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三校五区”施教区入学条件的施教区内生源不得再参加上述校区的自主检测和电脑派位。市区各小学在毕业生离校前,要认真组织填写《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复印件),6月30日前上报到市教育

6、局。户籍和家庭住址均在市区但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今年回市区就读初中的“零报生”,在7月28日-30日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小学学籍证明(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学籍验印章,在外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提供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籍卡)、两张同底版1寸照片到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市文峰中学校园内)办理申请入学登记手续。—6—市区各小学、初中要逐一调查核实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各小学、初中向所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生源实际招录名单和招

7、生数,经备案后及时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2.切实做好非市区户口和来盐创业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非市区户口和来盐投资创业就业人员的适龄子女在流入地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非市区户口和来盐投资创业就业人员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在施教区入学;不符合规定入学条件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