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的税务处理及风险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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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借款的税务处理及风险点提示企业借款的税务处理及风险点提示——本文系辽宁地税肖宏伟老师原创今年以来,肖宏伟处理的有关企业借款产生的税企争议越来越多,稽查因此而补税、调整的案例也时常见到。年终将至,每天都有基层税务机关或纳税人咨询关于借款如何处理的业务问题。总结一下有关稽查案例,结合近期问题解答,一并分析一下,供大家在所得税汇算时参考。一、非金融企业关联方之间借款扣除限额如何确定?实际操作:可以扣除的利息支出,一是要符合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二是要不超过规定比例准予扣除。即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如

2、关联方拥有本企业100万元的股权,则向其借款超过200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能扣除。二、关联方借款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全额扣除?实际操作:不能全额扣除。财税[2008]121:“一、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

3、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说明了关联方借款一是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能扣除;二是即使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要不超过规定比例。三、企业之间借款不支付利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关联关系?个人观点:征管法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都规定: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企业之间借款不支付利息,稽查一般可以认定为“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因为不符合

4、独立交易原则,在利益就是有关联关系。企业举证没有关联关系也很困难。四,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借款,不支付利息,是否应该进行纳税调整?个人观点:可以有条件地进行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其:“第三十条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说明了可以不进行调整。指的是所得税可以有条件地不调整。追加问题一:如何

5、认定“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实际操作很难掌握。目前常见的做法是:如关联企业在一个省或市,一般不会调整所得税。而跨省的关联交易,因为影响本省的财政收入,或因无法认定是否影响收收入,一般主借出方都要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调整所得税。目前此项调整已经在一些省市陆续展开了。最著名的案例是:广州国税局查办的:广州最大外资企业利息调整所得税案。最终由财政部裁决,以广州某跨国公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并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而结束。追加问题二:如果认定“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是

6、否就不用调整了?实际操作:即使所得税不调整,其它税也可能调整。征管法第三十六条:“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据此,不收取利息会被查补利息收入的营业税。最近审理的几个房地产稽查案例出现了企业借出资金未收取利息,补营业税的问题。税款、滞纳金均已入库。五、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是否需要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才能在税前扣除?个人观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

7、)曾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该文件已经作废。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对关联企业的坏帐损失未特别说明,可以理解为与正常经营的坏帐损失一样处理。六,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开具发票才能扣除?个人观点:虽然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8、时扣除。实际执行中无论是向关联自然人支付利息,还是向独立自然人支付利息,有关利息支出要想在税前扣除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依据。否则将被调整。依据是:《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一)支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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