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ID:15484000

大小:26.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8-03

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_第1页
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_第2页
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_第3页
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_第4页
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完善我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市政府提出的2011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我县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和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起始时间均从2011年7月执行。全县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率达到90%以上,逐步建立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与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

2、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二、基本原则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保障水平与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三、参保对象和范围凡本县辖区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均可在其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四、基金筹集城乡居民

3、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费。县政府将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所属成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民(居民)会议民主决定。集体补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补助标准和被补助人必须在村居(社区)显要位置公示,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按月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2.缴费补贴。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鼓励多缴费,实行分档补贴,缴费即补。选择100元—5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600元—8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选择900元—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3.对城乡重度残疾人(1-2级)、享受城乡低保家庭人员(每户一人)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五、

5、建立个人帐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为每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资助及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帐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帐户中单独记录。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养老金待遇确定(一)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1.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195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

6、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自2011年7月始,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但其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度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度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领取待遇时累计缴费达不到15年的应补齐,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个人帐户养老

7、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帐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含政府代缴部分)外,可以依法继承。(三)待遇调整。根据中央、省、市规定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居民收入增长等因素,县政府将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七、基金管理和监督(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帐、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管理,以后逐步提高管理层次。县财政部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