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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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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遣工管理办法版次:A/0编号:P(RL)316-1200第16页共16页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派遣工管理办法文件编号:P(RL)316-1200版次号:A/0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派遣工使用3第三章派遣工劳动报酬及休息休假5第四章派遣工退出6第五章辅助操作类派遣工聘为合同制员工8第六章派遣工日常管理11第七章派遣公司管理13第八章附则15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1516派遣工管理办法版次:A/0编号:P(RL)316-1200第16页共16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是指具有合法资质,与本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向本行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本办法所称用工单位是指本行总行和各支行。本办法所称派遣工是指与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管理人事关系、员工档案、薪酬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由派遣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约定工作的员工。第三条派遣工岗位分为辅助操作类(包括营业网点前台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
3、理、事后监督、话务中心坐席、计算机运行维护等辅助操作类岗位)和工勤类(驾驶、文印、厨师、勤杂等后勤保障类岗位)。第四条用工单位在使用派遣工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岗位匹配的原则:派遣工只能在规定的岗位使用。(二)纳入考核的原则:计算支行人均经济利润时,辅助操作类派遣工人数纳入员工人数。(三)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派遣工实行优胜劣汰,保持适度流动,并参照本行合同制员工的相关规定在同类工种中16派遣工管理办法版次:A/0编号:P(RL)316-1200第16页共16页进行岗位轮换,其中,驾驶员的岗位轮换时间为3年。(四)比例控
4、制的原则:用工单位的辅助操作类派遣工人数,不得超过在岗员工(含辅助操作类派遣工)总数的15%。(五)亲属回避原则。派遣工参照《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亲属回避管理办法》,进行岗位回避和工作回避。第一章派遣工使用第一条总行负责统一考察和选定有合法资质的派遣公司,并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支行必须使用总行指定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第二条用工单位使用的派遣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思想道德素质好,无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一)辅助操作类派遣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主城区支行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支行
5、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2.初次使用的派遣工年龄不得超过27周岁;3.岗前培训合格;4.普通话流利,计算机汉字、数字录入速度达到相关岗位规定要求。(二)工勤类派遣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文印岗人员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16派遣工管理办法版次:A/0编号:P(RL)316-1200第16页共16页2.初次使用的派遣工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其中,文印岗人员初次使用的年龄不得超过27周岁;3.具备相应执(职)业资格,且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经验。第一条派遣工使用程序:(一)用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于每季
6、初10日内向总行人力资源部递交派遣工增员请示,并填写《派遣工用工需求申报表》(附件1);(二)总行人力资源部对用工单位派遣工用工需求进行初审并签注意见后,报分管行领导审批。(三)用工单位派遣工用工需求经审批同意后,由派遣公司按照用工单位要求组织招聘,用工单位参与并择优录用。工勤类派遣工招聘由用工单位参与,辅助操作类派遣工招聘由总行和用工单位共同参与。(四)招聘结束后,受派遣公司委托,根据人员情况,由总行或委托支行组织辅助操作类派遣工人选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风险防范、服务规范、服务礼
7、仪、企业文化等。16派遣工管理办法版次:A/0编号:P(RL)316-1200第16页共16页(五)岗前培训或测试合格的,用工单位填制《使用派遣人员确认单》(附件2,一式三份)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同时将拟使用派遣工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主要是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性质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驾驶岗还需提供驾驶执照复印件)加盖签章后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备案。(六)总行收齐拟使用派遣工相关资料后,将签章确认的《使用派遣人员确认单》移交派遣公司。(七)派遣公司同聘用的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八)派遣公司派送派遣工到用工
8、单位工作,并返回签章确认的《使用派遣人员确认单》。(九)用工单位开始用工。第一条派遣工发生变更时,用工单位填制《使用派遣人员变更确认单》(附件3,一式三份),与派遣工相关资料一并报总行人力资源部,经总行审批同意,派遣公司签章确认并建立劳动关系后方可用工。第二条派遣工第一次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本行工作的,考察期为二个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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