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

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

ID:15428769

大小:39.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8-03

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_第1页
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_第2页
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_第3页
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_第4页
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研究杜铖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310014摘要:随着进入法治时代,公民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诉讼权利保障也日益受到重视,相应法律法规也早已出台。而监狱、看守所及监所检察室在于保障在押人员诉讼权利方面,采取充分告知权利、多种渠道受理、巡监谈话等制度措施,取得良好效果。但也存在在押人员尚无法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或是滥用其诉讼权利的情况。这受制于在押人员自身特殊身份所导致的诸多客观因素,但也说明监所及检察室等在于保障在押人员诉讼权利的工作上还存在着可以改进的空间。关键词: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一、前言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2、,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取得长足的成绩,公民的权利意识也日益增加,从而也为我们司法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时同时,监所在押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及服刑人员,他们的合法权利保障情况近年来也广受关注。而诉讼权利作为在押人员合法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法律学者、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视,各类研究观点纷杂,论文也层出不穷。但细究各类文章内容,不难发现其对于监所在押人员的现状了解极为有限,或是人云亦云,或是言必称西方,或是动辄人权余事不知[1]。而检察机关监所部门作为监管场所的一线监督机构,本身也担负着保障在押人民诉讼权利的职责,因此本文将从监所检察室工作的角度出发,讨论当前在押

3、人员诉讼权利保障工作的现状。本文所指在押人员包括监狱在押人员以及看守所在押人员。其中前者是指经过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缓的罪犯,后者是一个混合概念,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以下,或者余刑在三个月以下,不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就所处诉讼程序而言,两者有着一定的重合之处,即都包括经过审判判刑的罪犯。但显而易见看守所在押人员组成相对监狱更为复杂多样,所涉及的诉讼权利也相对更为广泛。诉讼权利是指公民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拥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审查起诉阶段有聘请律师

4、辩护的权利等,是一种程序性权利。根据现行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单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罪犯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辩护权、上诉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而犯罪嫌疑人主要有15种具体的诉讼权利,其中也包括上述罪犯所享有的权利,除此之外本文仅就犯罪嫌疑人在律师会见权上对于相应诉讼权利的保障进行探讨。二、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工作现状在押人员诉讼权利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一,立法层面,法律明文规定在押人员的诉讼权利受到保障;二,实施层面,通过监狱、看守所及监所检察室的具体工作以保障在押人员诉讼权利得以实施。以下将分别进行说明。1.立法层面:1.1刑诉法及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5、《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人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此外,在于第十四条的第二款,以及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如诉讼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即提出申诉或控告[2]。《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对被收押的人犯,应当告知他依法享有辩护、申诉、检举、控告等权利[3]。此外,《刑事诉讼法》及《看守所条件实施办法》均对在押人员委托律师以及律师的权利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在押人员得到充分的法律援助。1.2监狱法:《监狱法》第21、22、23条规定了罪犯的申诉权利,以及

6、监狱的处理职责。可见,服刑人员对于监狱人民警察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侵犯其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有关机关控告、申诉、举报,包括监狱管理机关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受理承办[4]。1.3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第2条规定检察机关要“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并在第3条明确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的职责之一是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第34条继续明确规定派驻检察机构对于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活动检察的内容之一,是对罪犯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此外,在第43条、44条、45条、46条进一步明确

7、规定派驻检察机构应当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受理的具体方式,并要求人民检察院的派驻检察机构应及时将办理控告、举报案件的调查核实结果及时向控告、举报人反馈[5],以保障罪犯合法的知情权,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此外,《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在第七章对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的诉讼权利做了详细的规定[6]。2.实施层面:2.1在押人员权利告知制度实行在押人员权利告知制度,增强在押人员的维权意识。根据规范化检察室建设的要求,各监狱、看守所等在于合适位置均设有监所检察检务公开栏,不仅面向在押人员,也向社会全面公开驻所检察室

8、的法律职能、任务、业务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