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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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共谋”[第254号]冉国成、冉儒超、冉鸿雁故意杀人、包庇案——如何理解和认定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冉国成,男,1974年10月8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重庆市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副站长。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儒超,男,1970年12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鸿雁,男,1980年12月1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711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共谋”[第254号]冉国成、冉儒超、冉鸿雁故意杀人、包庇案——如何理解和认定事前

2、通谋的共同犯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冉国成,男,1974年10月8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重庆市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副站长。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儒超,男,1970年12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鸿雁,男,1980年12月1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711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共谋”[第254号]冉国成、冉儒超、冉鸿雁故意杀人、包庇案——如何理解和认定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冉国成,男,1974年10月8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重庆市黔江区金洞

3、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副站长。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儒超,男,1970年12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鸿雁,男,1980年12月1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711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共谋”[第254号]冉国成、冉儒超、冉鸿雁故意杀人、包庇案——如何理解和认定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冉国成,男,1974年10月8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重庆市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副站长。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儒超,男,197

4、0年12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鸿雁,男,1980年12月1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711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共谋”[第254号]冉国成、冉儒超、冉鸿雁故意杀人、包庇案——如何理解和认定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冉国成,男,1974年10月8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重庆市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副站长。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儒超,男,1970年12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鸿雁,男,1980

5、年12月1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711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共谋”[第254号]冉国成、冉儒超、冉鸿雁故意杀人、包庇案——如何理解和认定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冉国成,男,1974年10月8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重庆市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副站长。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儒超,男,1970年12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鸿雁,男,1980年12月1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711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共谋”[第2

6、54号]冉国成、冉儒超、冉鸿雁故意杀人、包庇案——如何理解和认定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冉国成,男,1974年10月8日出生,大专文化,原系重庆市黔江区金洞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副站长。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儒超,男,1970年12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6日被逮捕。被告人冉鸿雁,男,1980年12月1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2年10月1711日被逮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被告人冉国成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冉儒超、冉鸿雁犯包庇罪,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重庆市

7、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10日,被告人冉国成与本乡杨家村村民何玉均因赌博纠纷发生斗殴,冉被何打伤,遂对何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案发前,冉国成曾先后3次对其胞兄冉儒超流露“要搞(指报复)何玉均”,但冉儒超对此一直未置可否。2002年9月11日23时许,冉国成与冉儒超、冉鸿雁在其家中喝酒时,金洞乡政府林业站打来电话,称有人在非法贩运木材,要求冉国成立即前去查处。接电话后,冉国成突发当晚杀死何玉均的念头。于是,便从家中携带一把砍刀,并邀约冉儒超、冉鸿雁陪同执行查处任务。冉儒超看见冉国成携带的砍刀后,问为何带刀,冉国成含糊搪塞。执行完任务后,三人到乡政府外

8、小吃摊吃夜宵的过程中,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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