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29922
大小:30.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11-12
《南昌大学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南昌大学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暂行规定为保证和进一步提高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特对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作如下规定:一、任课教师的聘任1.任课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和专业实践经验,爱岗敬业,且具有高级职称。2.对异地授课的教学点,原则上不聘任校外教师上课,若有特殊需要,应严格参照第1条规定,提供有关拟聘教师的详细资料,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培养单位聘任。二、教学管理1.培养方案是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
2、指导性文件,制定时既要考虑到硕士层次的基本知识结构,又要重视相关行业、职业领域对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素质、知识与能力的结构要求。培养方案是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依据。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根据学校对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并结合企业或社会实际应用部门的需求制定。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进行,且经培养单位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培养计划因故需要变更时,经培养单位审查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3.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及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每门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3、学习要求、教学方式、学时数、学分、预备知识及主要参考书目。4.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院下达公共课教学任务给相关教学单位,各公共课教学承接单位负责安排责任心强、有一定研究生教学经验的教师上课,研究生院负责对公共课进行教学检查、督导和评估。5.专业课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应有专人管理。各培养单位应重视对专业课教学的指导和监督,以保证课程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将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6.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由各培养单位管
4、理,成绩单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办理,报研究生院备案。考试答卷由各培养单位集中保管。三、课程教学要求1.在完成授课任务、课程考试的同时,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学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保存。2.主讲教师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教材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教师要有现代教育理念,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育特点,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鼓励任课教师进行双语教学。3.任课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严格课堂纪律,坚持考勤。四、课程考试要求1.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所有课程都必须严格按照培养计划执行,培养计划中的每一门课程结束后
5、都要按照规定进行考核。2.考试不合格者,须申请重修。凡一门课程旷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该门课程须重修。3.课程成绩以课程结束时的考核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出勤率、课外作业、实验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可综合为平时成绩,其在该课程的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不超过30%。4.任课教师阅卷与评分必须严肃认真,力求做到给分准确、宽严适度、统一标准、贯彻始终。评卷结束后,按照研究生院或各培养单位下发的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表中所列名单登录课程考试成绩。5.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单(一式两
6、份)和试卷报课程所管单位(公共课报研究生院,专业课报所在培养单位),大型作业或小论文、读书报告等需延期上报成绩的课程,须事先经研究生院或所在培养单位批准,并且最迟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成绩单和试卷。6.各门课程考试的监考人员应严格要求,坚守岗位,发现违纪现象,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五、其它1.本办法适用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