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重庆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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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重理工学〔2012〕76号第一条为保证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研究生的培养应遵循如下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树立实事求是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在本门

2、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学专业学科前沿和发展动向;掌握必要的实验技能;具备必要的社会实践经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三)具有健康的体魄。第三条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1-1.5年,中期考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处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须由研究生本人在规定的学制结束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

3、、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硕士论文工作的,均按结业处理。第四条研究生的培养,应贯彻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两者并重的原则,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并遵循如下原则:(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习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相结合,注意提高研究生思想道德品质修养。(二)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指导研究生制定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的培养计划。(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培养研究生具有

4、严谨的科学态度及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四)应注重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学术讨论和实验研究活动,既要注意知识的传授,更要注意对研究生能力的培养;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研究生个人的潜能和积极性。第五条研究生专业(学科)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由各硕士学位授权专业(学科)根据国家对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制订。培养方案应包含本学科专业简介(前言)、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要求等

5、内容,并对研究生在本门学科及其必需的相关学科上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开发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做出具体要求;培养方案一般三年修订一次。第六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研究生专业(学科)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个人特点制定,既要保证研究生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有利于研究生个性的发挥。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入学后2周内制订好个人培养计划,并在网上提交后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研究生自己保存、一份报所在学院保存、一份报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

6、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一经确定,应严格遵守执行。如确需变动,应在开学2周内填写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处审核批准。第七条研究生必须按专业(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毕业总学分由各学科专业自定。总学分应包括课程学习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原则上应最低不少于28学分,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26学分,实践环节应修满2学分。各学院可据此确定高于此标准的学分要求。第八条课程学习规定(一)课程类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两类。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补修本专

7、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学分。(二)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除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专业实验等课程外,一般16个课内教学学时记1学分,48及48以上学时均记3学分。第九条加强实践环节是提高研究生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完成实践环节并考核合格者,计2学分。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专业实习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多种形式。(一)教学实践(30学时)、专业实习(折合为30学时)二选一,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教学实践可采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本科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及协助辅导本科生毕业设计等形式,可由教学管理部门、相关教师或“助教”设岗单位考核

8、;专业实习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而定,研究生需完成专业实习报告并经导师评阅后,成绩记入学籍档案。(二)学术活动(1学分):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参加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专题讲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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