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

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

ID:15279147

大小:58.00 KB

页数:34页

时间:2018-08-02

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_第1页
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_第2页
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_第3页
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_第4页
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_第5页
资源描述:

《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09年万国重点学科班民诉授课提纲(郭翔)2009年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郭翔专题一重点理论1.民事纠纷解决方式(1)自力救济:自决与和解(2)社会救济:人民调解和仲裁(3)民事诉讼2.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1)与诉讼标的物相区别:有争议的具体东西,如汽车。(2)与诉讼请求相区别:作出特定判决的要求。3.诉的分类(1)确认之诉:只求确认,不求给付。(2)给付之诉:先行确认,以求给付。(3)变更之诉:现有关系,加以变更。4.反诉(1)概念:独立的诉。(2)反诉的构成要件:①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②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③在本诉进行中提出。注意:只有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才合并审理。④

2、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⑤反诉应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3)法院对反诉的处理①在一审过程中: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可以合并审理。②在二审过程中: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③考法:再审用二审程序时的反诉:按照二审方式处理。专题二基本原则(一)辩论原则1.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2.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可以是程序方面的,也可以是证据方面的;3.贯穿审判程序的始终。(二)处分原则1.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原告的请求范围。2.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三)调解原则:贯穿审判程序的始终。1.适用范围(1)一审程序;(2)二审程序;(3)再审程序。

3、2.不适用范围(1)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法院调解。(3)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专题三基本制度(一)合议制度1.独任制的常见考点(1)适用案件:①简易程序;②特别程序,但是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应适用合议制;③督促程序;④公示催告阶段。(2)组织形式:审判员一人;(3)适用法院: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4)适用审级:①一审案件;②被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时,尽管适用一审程序,却必须实行合议制。2.合议制的重点问题(1)第一审

4、合议庭:①可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②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③选民资格案件或特别程序中的重大、疑难的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2)第二审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3)二审发回重审或再审程序:原审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参加重审或再审合议庭。(4)审判长:①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②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5)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二)回避制度1.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第45条(1)对象: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2)阶段:民事诉讼。2.法定原因

5、《民事诉讼法》第45条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且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3.回避方式:申请回避和自行回避。4.申请回避的期间:①通常:开始审理时提出。②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5.申请回避的效果:①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②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6.回避的决定权(1)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含陪审员)的回避:院长决定。(3)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审判长决定。7.回避决定的复议(1)回避决定可以复议一次。(2)

6、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8.决定回避的法律后果:诉讼程序继续进行。(三)两审终审1.含义:当事人的权利2.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2)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以及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3)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得上诉的裁定。(4)调解书不能上诉。(四)公开审判制度1.审理公开:《民事诉讼法》第120条(1)通常公开审理。(2)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②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③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3)经过当事人申请才不公开审理的案件:①离婚案件:②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2.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3.判决一律

7、公开专题四当事人(一)谁有资格成为当事人1.自然人和法人2.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其他组织(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①私营独资企业能作为当事人。对于个体工商户(也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则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②能作为当事人的合伙只限于合伙组织,即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合伙企业。(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