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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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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体育教学管理规定闽交院教〔2008〕108号学校体育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各级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运动训练和运动竞赛、体育科研等内容以及人、财、物等条件的全面管理。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充分利用有限的人、财、物、信息和时间等因素,以最佳的手段和方法,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控制、评估,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和终身体育锻炼能力,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培养具有健壮的体魄、高尚的情操、较强的体育与职业运动能力和良好意志品质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工作
2、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及《福建省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一、体育教学管理体育课是学院体育的基本组织形式,体育教学管理是学校体育管理系统中的中心环节,学院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教学活动。体育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增强体育意识,提高体育能力,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受到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成为体魄强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一)教学要求1.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教学进度的要求上课。认真备课并带教案上课,要求教教
3、案内容于上课的进度同步进行。2.教师应至少提前5分钟到场,做好上课准备工作;上课所用场地、器材等必须课前准备好。3.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天气热,天气冷,考试课等)迟到、早退、旷课。特殊情况下或必要时由单位统一安排。4.教师上课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着装整洁,符合学校体育教学的要求,穿适于活动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上课,不得穿短裤、背心上课,不得戴墨镜、手套、口罩等上课。5.要求教师必败保证教学过程的完整性,必须自己带准备活动及放松活动。同等条件下,教师应迎风、面向太阳站立,使学生背风、背向太阳站立。6
4、.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须按请假制度提前半天办理手续,以便安排代、合课,如确有急事发生应提前电话通知请假,事后补假。不得无故旷工。7.教师不的私自调课、换课、合课、代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系部或院领导批准。8.教师上课要严格考勤,认真点名,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9.上课期间不得会客、抽烟、座、靠、聚集闲谈或接打电话,不得离开教学现场,严禁教师酒后上课。10.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运动场地器材,课后督促学生及时归还器材,对场地器材无故损坏或丢失或由于任课教师管理不善而造成器材丢失,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陪偿。11.
5、积极进行科研,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CN刊物的科研论文。(二)考核与学期体育课成绩评定1.根据教学计划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标准,每学期安排两至四项 (含理论知识)作为考试的主要项目。各学期体育课考试项目、标准及成绩评定办法,学期初向学生宣布。2.学期体育课成绩评定,以学期体育课考试成绩,结合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其中成绩评定按优(90分以上)、良好(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59分以下)五级制评定。3.考试成绩:以该生各考试项目的运动 (或考核)成绩查对《考试项目评分
6、表》,将所得分数乘以各项所占总分比例,其总和即为学期体育课考试成绩。4.平时成绩:学生应认真上好体育课,努力学习,积极锻炼。上课表现不认真,酌情减分。旷课一节扣除学期体育成绩10分,旷课两节扣20分,三节扣30分,以此类推。凡旷课时数达到学期体育课时数1/10及以上者,取消正常考试资格,学期体育成绩按零分计。病事假缺课时数达学期总时数1/3及以上者,学期成绩不予评定,应视学生重修或补修情况,经审核后决定是否给予正常补考。5.补考:学期体育课成绩不及格,于次学期三周内补考。补考内容根据学期所学项目进行。6.保健课学生
7、因残疾或伤病,不能进行正常体育课学习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本人提出申请,经体育教研部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记入学生健康档案),可免试 (测)部分或全部体育课技能考试和身体素质测试,参加保健课学习。保健课考核成绩为及格或不及格两级评定。凡符合下列考核规定为及格:(1)缺课不超过全学期授课时间三分之一;(2)较正确掌握基本教材(残疾者可区别对待);(3)理论考试在60分以上;(4)遵守课堂纪律,学习态度认真;(5)经常参加早锻炼和课余锻炼。(三)教材选用选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和部、厅指定统一教材
8、。二、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办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它能较全面地反映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是学生能否毕业的一项必备条件。(一)《标准》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教研部、医务室、学生处、辅导员(班主任)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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