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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金融》笔记第一章1.狭义的国际收支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之内,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所有外汇收入和外汇支出的总和。2.广义的国际收支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之内,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各种国际经济交易的总和。3.国际收支概念的理解:(1)一定时期的发生额(2)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3)经济交易4.国际收支平衡表是指一国(或地区),对其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国际经济交易,以货币为计量单位,按照经济交易的特性设计的账户类别而进行系统的归类后所形成的统计报表。5.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原理:会计核算中的复式借贷记账法,但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实际核算与编制的过程,又没有完全按照复式借贷记账法的规则去做,由此导致了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错误与遗漏项目的产生.6.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1).经常账户(经常项目),是国际收平衡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项目A.货物(反映一国商品的出口和进口,又称有形贸易交易规模的项目)和服务(劳务、无形贸易)B.收入(收益)C.经常转移(单方面转移)(2).资本和金融账户 A.资本账户B.金融账户a.直接投资b.证券投资C.其他投资(3).净差错与遗漏(4).储备资产A.货币黄金B.外汇C.特别提款权和普通提款权,也就是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7.经常项目(经常账户)是反映一国与他国之间真实资源(又称实际资源)转移的项目8.金融项目(金融账户)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中的主要部分,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反映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国际资本流动的项目9.净差错与遗漏是一个为了在会计上轧平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借贷双方总额而人为设立的一个账户,使国际收支平衡表在编制进程中出现的误差和遗漏自我冲销,以便符合会计上在编制平衡表时借贷双方账目相抵、净值为零的基本要求。10.净差错与遗漏产生原因:(1).由于国际收支所涉及的内容繁多,统计的资料与数据来源于不同的部门,所搜集到的资料与数据不可能完全匹配.(2).人为因素(3).存在统计误差(4).一国国际收支的数字,是由该国负责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部门通过从海关、银行等职能部门得出的相关统计数字,以及本国居民自报的数字汇总而成。其实际的结果是,借贷双方几乎不可能相等。 11.中国和欧盟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比较:在经常账户和资本与金融账户下,不同国际收支平衡表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并不完全相同,或者是虽有项目,却没有相应统计数字。12.经常项目差额(经常账户差额)是指经常账户所包括的全部项目的外汇收入和支出的对比。从经济内涵上讲,它是指一国通过真实资源流入和流出而形成的外汇收入和支出的对比。13.金融账户(金融项目)差额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所有金融项目,也就是国际资本流动形成的外汇收入和支出的对比。14.国际收支差额是反映一国除货币当局以外所进行的各种国际经济活动而形成的外汇收入和支出的对比。15.贸易差额是一国货物进出口规模的对比。当出口大于进口时,为贸易顺差,严格在讲,应该是国际货物贸易顺差;反之为逆差。第二章国际货币体系1.国际货币体系是指各国政府在货币发挥世界货币职能的过程中,即在国际储备资产(货币)的选择、本币与储备资产(货币)比价的确定、外汇管制、货币可兑换、国际结算的安排和国际收支的调节等方面,所确定的原则、所签订的协议与规章制度、所形成的各种国际惯例、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建立的组织机构的总称。2.国际货币体系的基本内容:(1).国际储备资产的选择与确定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采用什么手段作为国际支付的手段。可供选择的手段主要有三种类型:黄金、白银或某一国家的信用货币。 (2).汇率制度的安排与本国货币是否可兑换其是第一问题的延伸。包括的问题:A.金平价或汇率问题B.对本币与储备资产兑换的管制及本国货币的可兑换问题(3).国际结算的安排(4).国际收支及其调节机制(5).国际间金融事务的协调与管理3.国际储备是指一国货币当局所持有的、能够用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和稳定该国货币汇率的各种形式资产的总称。4.国际货币体系的作用:(1).储备资产的确定与创造,为国际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清偿力 (2).相对稳定的汇率机制,为建立公平的世界经济秩序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通过多种形式的国际金融合作,促进了国际经济与金融秩序的稳定5.本位是指衡量货币价值的标准。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为本位货币,亦即以货币的含金量来衡量货币价值的一种货币制度。6.国际金本位制是将世界各国的金本位制作为一个整体(因各国的货币均以黄金为基础),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彼此可以兑换,所以黄金自然就成为国际间的支付手段和清算手段,各国的货币在黄金的基础之上建立起联系,并由此构成世界的货币制度,却国际金本位制。7.国际金本位制的主要形式: (1).金币本位制 (2).金块本位制 (3).金汇兑本位制 8.国际金本位制的主要特点:金本位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货币制度。金币本位制是金本位制的典型代表。9.国际金本位制对世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国际金币本位制的运行机制,决定了货币价值的稳定性 (2).国际金币本位制的运行机制所决定的固定汇率,有利于国际贸易与金融的发展 (3).国际金币本位制的运行机制所决定的国际收支自动调节机制,减轻了政府干预的压力和代价10.黄金输送点是两国货币汇率波动的界限。是指铸币平价加(减)两国间运送黄金的费用,包括黄金输出点和黄金输入点。黄金输出点即指铸币平价加两国间运送黄金的费用,黄金输入点即指铸币平价减去两国间运送黄金的费用。11.铸币平价是指两种货币的含金量之比。12.学习金本位制内容的主要意义: (1).将国际金本位制作为国际货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来理解 (2).理解国际货币职能的本质关系。如果发生新的世界动荡,黄金仍将是最后的国际支付手段。 (3).学习这部分内容的现实意义是,对比现今的国际货币制度,掌握两种货币制度下汇率波动幅度的差异及其内在根源,对认识当今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关系和把握其变化规律意义重大。 13.布雷顿森林体系:1944年7月,联合国44个成员国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签订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这个协定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使人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时对以往金本位制和固定汇率制的向往通过国际范围内货币制度的安排而得以实现。14.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1).建立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 (2).确定美元金本位制 (3).实行固定汇率制度 (4).通过约束成员国取消经常项下的外汇管制,促进各国货币的可兑换和国际多边支付体系的建立 A.外汇管制、外汇汇率和国际多边支付与清算,在世界自由贸易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B.《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义务的形式要求成员国至少取消经常项下对外支付的限制。 (5).协助成员国缓解国际收支失衡15.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缺陷: (1).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着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性。(2).布雷顿森林体系对币值稳定和国际收支的调节机制过于依赖国内政策手段。 (3).在这种货币制度下,外汇投机具有收益和风险的不对称性,从而在特定时期引起巨大的投机风潮。 (4).这种货币制度赋予美元霸权地位。16.美元黄金本位制即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为国际主要储备货币,通过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来实现,亦称双挂钩。17.经常项目的可兑换性,其核心意义的内容主要体系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未经IMF同意,不能对国际收支中的经常项目支付加以限制 (2).未经IMF同意,不实行外汇歧视和复汇率等外汇管制措施 (3).任何会员国对其他会员国在经常性往来中积存的本国货币,若对方(包括政府或企业)为支付经常性往来而要求兑换时,应用对方的货币或黄金挽回。18.自由可兑换货币需满足条件: (1).是全面可兑换货币 (2).在国际支付中被广泛采用 (3).是世界外汇市场上的主要交易对象19.不可兑换货币即对本国的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都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的货币,也就是第14条会员国(第14条磋商国)的货币。20.特别提款权(SDRs)是一种新型的集体创造的账面储备资产,最初的定值与美元等值,后改为用多种货币的加权平均定值。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美元储备资产供应不足的问题,但同时也意味着美元地位的削弱。21.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牙买加体系的运行)的主要内容: (1).储备货币的多元化 (2).汇率安排多样化 (3).多种渠道调节国际收支22.世界经济的发展与国际货币体系演变的相关性: 国际投资与资本转移的规模不断扩大,频率日趋增加,速度也日益加快,这些活动最终都要通过货币在国际间进行结算和支付。因此,就产生了在国际范围内协调各国货币关系的要求。国际金融体系正是在协调众多国家货币制度、法律制度及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自然也是一个与世界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需要相适应的过程。从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国际货币体系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均有它产生特定背景、一定的特点以及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所发挥的作用与局限性。但是,从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角度看,在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进程中,曾经有两个阶段的国际货币制度的安排,第一阶段是国际金本位制时期,第二阶段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23.欧盟是欧洲联盟的简称,包括政治联盟和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24.欧元趋同标准(欧盟成员国参加欧元的前提条件): (1).通货膨胀率不能超过通货膨胀率最低的三个国家的平均通货膨胀率的1.5个百分点。 (2).长期利率不能超过通货膨胀率最低的三个国家的平均利率的2个百分点。 (3).货币汇率须在此前两年的时间里保持在汇率机制允许的幅度内而没用贬值 (4).政府年度预算赤字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 (5).公共债务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25.欧洲单一货币机制框架的三个重要文件: (1).《稳定和增长公约》(2).《欧元的法律地位》(3).《新的货币汇率机制》26.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是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建成后成立的中央银行。它的机构体系由两部分组成:设成德国的欧洲中央银行(ECB)和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这两部分统称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负责在欧元区内行使统一的货币政策与对外的汇率政策。欧洲中央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主体,有极高的独立性。其首要目标是保持价格稳定。27.欧元正式启动后对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挑战: (1).对美元在国际金融格局中的主导地位直接提出了挑战(2).对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提出挑战 (3).对传统的国家主权提出了挑战 (4).对地区和世界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第三章 外汇与汇率、汇率制度及人民币汇率制度1.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对外汇概念的理解有两个层次,即动态的外汇和静态的外汇。动态的外汇,是指把一国货币兑换成为另一国货币,用以清偿国际间债务的金融活动。而静态的外汇,实际可以理解成由于动态的外汇而形成的相关的金融凭证,或称金融资产。国际债务清偿的全过程,可分为清偿过程中和清偿后的结果两个阶段。静态的外汇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广义的外汇和狭义的外汇两个范畴。广义的外汇是对国际间债务清偿全过程中所形成的金融资产的统称,具体可分为以外币表示的支付凭证、信用凭证和外国货币现钞。而狭义的外汇则仅仅指国际间债务清偿过程中的凭证,即以外币表示的支付凭证。2.外汇的构成要素: (1).国际性 (2).可况换性 (3).以真实的交易为基础3.从形式上看,汇率是两种货币的比率、比价,是以一种货币表示的另一种货币的价格。汇率的实质含义,是指汇率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根据外汇市场层次的不同,其所反映的内容也有所差异。在外汇零售市场,汇率是指用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货币的价格。而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是指用报价货币表示的基础货币的价格。 4.名义汇率,又称市场汇率。是一种货币相对另一种货币的价格,反映的是两种货币之间供给和需求的市场均衡状况。影响名义汇率变动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包括两国的相对物价水平、相对利率水平和贸易平衡情况。5.实际汇率,又称实际有效汇率或有效汇率,是相对于名义汇率而言的,是用特定标准,通常是用反映两国价格水平的通货膨胀率(消费者价格指数、批发价格指数等)、国际贸易比重值等参数,对名义汇率进行调整后的汇率。6.汇率的标价方法,是对两种货币在建立比价关系过程中所处位置的约定。即,在建立比价关系的两种货币之间,究竟是哪种货币,或者说究竟是本币还是外币处在基础货币(也可称标准货币)的位置,哪种货币处在报价倾向的位置上。基础货币,是指在汇率比价中以1或100等整数形态出现的货币,而报价货币,则是以汇率比价中表示基础货币价格的货币。7.外汇零售市场的标价方法包括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1).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整数单位(如1或100等)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为若干数量的本国货币的汇率标价方法。 (2).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1或100等)作为标准,折算为若干数量的外国货币。 英国的外汇市场一直采用间接标价法,美国则是从1978年9月起,除了对英镑(包括欧元)继续采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货币改为采用间接 标价法。我国银行采用的是直接标价法。8.外汇批发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标价方法包括欧式标价法和美式标价法。 (1).当基础货币为欧元、英镑、爱尔兰镑、澳元和新西兰元,报价货币为其他任意一种货币时,这个报价被称为欧式(或间接)标价法。 (2).当基础货币是美元,而报价货币是除了上述5种货币之外的其他货币时,这种报价被称为美式(或直接)标价法。 上述6种货币之间进行交易时,它们之间的关系的确定,已经形成了如下国际惯例:欧元与其他货币交易时,欧元为基础货币;英镑与除 欧元之外的货币交易时,英镑为基础货币,而英镑与欧元交易时,欧元为基础货币;美元与欧元、英镑、爱尔兰镑、澳无和新西兰元交 易时,这些货币为基础货币,美元为报价货币。9.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是外汇交易中所使用的汇率,同时也是外汇市场上最基础的汇率。 (1).从外汇零售市场的角度讲,买入汇率是指经营外汇交易的银行,从客户手中买入外汇支付凭证(以下称“外汇”)时所使用的汇率。卖 出汇率是指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向客户卖出外汇支付凭证时所使用的汇率。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相差的幅度一般在0.1%-5.1%之间,但 是,具体到各国的银行之间、储备货币与非储备货币之间,其相差的幅度都不尽相同。一般而言,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之间的关系有三 个特点:第一,主要储备货币差价小,非主要储备货币差价大;第二,大银行差价小,小银行差价大;第三,发达国家银行差价小,发 展中国家银行差价大。 (2).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角度讲,买入汇率则是指外汇银行,从外汇询价手中买入基础货币、付出报价货币时所使用的汇率。卖出汇率是指 外汇报价行,向外汇询价行付出基础货币、收进报价货币时所使用的汇率。 (3).中间汇率是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的简单算术平均数,通常是报刊文章在分析汇率时所采用的数字,也可以是商业银行和企业在进行内部 核算时所使用的汇率。10.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标出的顺序: (1).在外汇零售市场上,不同的标价方法下,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的标出顺序也是不相同。A.在直接标价法下,外汇银行报出的第一栏数字,也就是较小的数字,表示买入的汇率,即外汇银行买进外汇时支付给客户的本币数额;第二栏数字,也就是较大的数字,表示卖出汇率,即外汇银行卖出外汇时向客户收取的本币数额。B.在间接标价法下,与直接标价法恰恰相反。 (2).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则不存在本外币的区分问题。因此,报价行所报出的两栏数字,前者是报价行用报价货币买入基础货币的价格,后者是报价行卖出基础货币而收进报价货币的价格。11.现钞价,简称钞价,即外汇银行建立在外汇支付凭证买卖汇率基础之上而规定的买卖外币钞票时所依据的价格,包括现钞买入价和现钞卖出价。现钞买入价是外汇银行买入外币现钞时所依据的价格,现钞卖出价是外汇银行卖出外币现钞时所依据的价格。外币现钞的买卖,只存在于外汇零售市场。12.现钞买卖价与外汇支付凭证买卖汇率之间存在着如下关系:通常,外汇银行规定的现钞买入价低于外汇买入价,而现钞卖出价等于外汇银行外汇卖出价。13.现钞买入价低于外汇买入价的原因在于:外汇银行在购入外币支付凭证后,通过航邮划账,可以很快存入国外银行,开始生息,调拨动用。而外汇银行买进外国钞票后,要经过一定的时间,积累到一定数额之后,才能将其运送并存入外国银行,供调拨使用。14.汇率制度亦称汇率安排,是指一国货币当局或国际社会对于确定、维持、调整与管理汇率的原则、方法、方式和机构等方面作出的规定,以及对本国货币对外汇波动的基本方式所作的基本安排和规定。15.汇率制度的类型:(1).固定汇率制是指以本位货币本身或本位货币的法定含金量作为确定汇率的基准,汇率水平比较稳定的一种汇率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不同的国家,固定汇率制度主要采取过三种形式:第一,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第二,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IMF成员国货币钉住美元、美元钉住黄金的固定汇率,第三,在世界进入浮动汇率制的环境下,一国货币当局将本国货币与某一多国或一揽子外国货币的汇率相固定的钉住汇率制度。 (2).浮动汇率制是指一国货币当局不规定本币与外币的汇率平价和上下波动的界限,也不承担任何维持汇率波动界限的义务,听任两国货币的比价完全按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而波动。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A.按政府是不干预汇率水平,可分为自由浮动和有管理的浮动。B.按浮动汇率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单独浮动(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则属此类)和联合浮动(亦称合作安排)。16.汇率的波动有三种表述方式,在不同的表述方式下,其含义也的所不同:(1).某种货币汇率上浮或下浮,表示该种货币对外价值的升值或贬值(2).外汇汇率上浮或下浮,这种表述方法意味着外汇汇率的评论者站在本币的立场上,来谈论外汇的升值或贬值。(3).汇率波动,包括汇率的上浮与下浮,在不同的标价方法,其数值的表现方式不同。17.影响汇率变化的主要经济因素及其作用原理:(1).一国国际收支均衡与否是影响该国货币对外比价的直接因素。其基本原理是,国际收支的均衡与否,直接反映着该国外汇市场外汇供应的变化情况。从国际收支结构的角度分析,对于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国际收支的状况主要由该国贸易收支与金融账户收支的情况来反映,特别是贸易收支的况。所以,贸易收支的统计频率经常会高于国际收支。(2).一国通货膨胀状况是影响该国货币对外比价的根本、长期的因素。一国通货膨胀的高低,实际上反映着该国货币在国内的购买力,而汇率则是其国际购买力的反映。所以,一国通货膨胀变化影响该国货币汇率变化的基本原理是:通货膨胀状况的变化,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对一国货币供应量的反映,所以,通货膨胀状况直接对一国外汇市场的需求产生影响。现实经济社会中,衡量通货膨胀变化的指标主 要有三种:生产者价格指数、消费者价格指数和零售价格指数。(3).一国利率的变化,同时对该国外汇市场的外汇供求产生影响。利率变化对外汇供求影响的基本原理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调整同时影响一国外汇市场的供求。提高利率,可以吸引国际短期资本流入,从而增加本国外汇市场的外汇供应;同时,由于提高利率而减少了本国货币的供应量,从而产生了抵制外汇需求的效果。(4).影响汇率变化的其他一些因素与事件:A.国内生产总值(GDP),其影响汇率的基本原理是,一国GDP增长幅度过快时、反映出该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国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也随之增强。在这种情况下,该国中央银行将有可能提高利率,紧缩货币供应,国家经济的良好表现及利率的上升会增加该国货币的吸引力,从而促使该国货币汇率提高。反之亦然。B.当一些重大国际政治事件发生时,也会对相关汇率产生较为剧烈的影响。重大政治事件影响汇率变化的基本原理是:任何重大政治事件发生后,其很有可能对未来的经济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会影响到该国外汇市场的外汇供求。C.一国汇率政策对该国货币汇率的影响是最为直接和明确的。18.外汇管制是指一国货币当局为直接限制本国居民的外汇买卖、外汇资金转移以及外汇有价物等进出国境而实施的行政性的政策措施。19.外汇管制的直接目的是缓解本国国际收支的失衡,控制本国外汇市场的供给或需求,减少本国外汇和外汇储备的流失或防止国际投机资本的大幅流入,以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稳定。20.一般而言,国际收支顺差国通常会采取限制资本流入的措施,而国际收支逆差较为严重的国家,则通常采取限制或抑制本国外汇需求,防止本国外汇资本流出的措施。21.外汇管制的利弊: (1).实施外汇管制可使该国限制进口商品,从而有利于防止贸易收支恶化;限制资金外流,并把有限的外汇资源集中控制在政府手中;并且,通过外汇管制,可以控制对外贸易,把本国经济同外国经济隔离开来,使本国经济免受外部经济波动的影响,并达到保护民族工业,保护国内消费市场,尤其是要素市场,谋求封闭经济条件下的内部均衡的目的。(2).从贸易角度讲,由于进口受到外汇供给的严格限制,进口商品供给难以满足国内的需求。外汇汇率往往被高估,提高了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降低了其国际竞争力。而严格的外汇管制阻碍了一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对外贸易是国际分工的结果,阻碍了对外贸易也就阻碍了国际分工,使该国无法享受由于国际分工发展带来的动态利益。从金融角度讲,实施外汇管制阻碍了外国资金的流入,从而制约了本国对国际资源的利用。22.在放松外汇管制和维持本国利益之间找到某种平衡,将是一种长期的发展趋势。具体而言,外汇管制的程度、范围及一些具体的措施,也会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变化。23.实施外汇管制的机构: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各国负责外汇管理的机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中央银行、设置专门机构和财政部门。其中,以由中央银行负责外汇管制最为普遍。24.外汇管制的对象:(1).以人为管制对象,对居民与非居民的外汇收支区别对等;(2).以物为管制对象,包括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有价证券等各种外汇资产的买卖实行管制。25.外汇管制的程度:(1).全面外汇管制,即对所有外汇收支活动都实行管制;(2).部分外汇管制,即只对国际收支中经常账户下的外汇收支实行管制,或只对资本(金融)账户下的外汇收支实行管制; (3).名义上取消外汇管制,即根本上讲,取消了对所有国际收支账户下的外汇管制,特别是取消了对外汇支付的限制,但在实际上仍然存在着一些外汇管制。26.外汇管制的内容与基本方式:(1).贸易外汇的管制,其通常是外汇管制中最常部分。分为以下两种:A.外进口外汇支出的管制,最一般的措施是外汇支出的审批制,即进口商品只有得到本国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所需数量的外汇。此外,不支付利息的进口存款预交制,(即进口商在购买外汇之前,需向国家指定的外汇银行预存全部货款所需的本国货币,并且不付利息)、对进口商课征购买外汇税和限制进口商对外支付的币种等也属于对进口外汇支出的管制,以及要求本国设备进口商必须获得出口方的信贷、提高信用证的开证押金额等进口支出的外汇管制。B.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措施,主要有强制结汇(即出口商的外汇收入,必须卖给国家指定的外汇银行,而不能自由持有),为出口商提供优惠利率的融资和为出口商提供各种形式的出口补贴。(2).对非贸易的外汇管制,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全部或部分外汇收入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3).对资本输出入的外汇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稳定本国国内金融市场和稳定汇率。(4).对汇率的管制--复汇率27.复汇率制则是指一国的政府行为导致该国货币对某种国际储备货币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它常常是一国政府主动采取的一种汇率措施。按照本国货币对外汇率的数量来分,有双重汇率和混合(多元)汇率之分。前者是指一国货币对外存在两个价格水平。而后者则是指一国货币,根据进出口方向和商品类别的不同而同时外存在多种价格。 28.外汇留成(外汇额度留成)制度是指,作为计划分配外汇资金和一种补充形式,为了调动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从1979年起,国家对出口创汇单位的外汇收入,按一定比例给予其使用外汇的权利。29.外汇调剂市场是指由内资企业参与的额度借贷或买卖和由中外合资企业参与的现汇买卖的最原始的外汇交易市场。30.1994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1).取消固定汇率制,实现汇率并轨,建立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2).对所有涉外企业经常项目下的用汇实行售汇制。(3).对外贸企业、外资企业的外汇收入逐步实现结汇制。(4).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现外汇资金的市场分配及取消外汇券,规范我国货币流通。(5).建立和规范我国外汇市场(6).我国资本(与金融)账户项下外汇收支的管制与管制的逐步放松。31.我国现行汇率制度的特征:(1).浮动汇率制(2).有管理的汇率32.售汇制的含义:根据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国境内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凡经常账户项目下的对外支付,只要具有有效凭证或文件,就可到外汇指定银行,按当日挂牌汇率购买所需外汇,无须再经进外汇管理局的审批。33.售汇制的运作,基本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外汇需求必须以真实的交易为基础 (2).外汇购买者需持有有效凭证,具体包括:交易合同、对方银行开出的付款通知书和进口许可、配额等外贸管制方面的文件(加入WTO之后,我国不断放松对贸易的管制,这类文件在为断减少)(3).外汇指定银行只对外汇购买者外汇需求的真实性进行审核。34.逐步直至全面取消我国境内居民经常账户项目下外汇需求的审批制度,根据IMF第八条会员国义务的规定,意味着我国人民币实现了由经常项下的有条件兑换到经常项下的可兑换,意义重大。35.结汇制是指我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所获得的经常账户项下的外汇收入,必须及时调回境内,按照市场价格卖给国家外汇指定银行。从本质上讲,结汇制是我国外汇管理部门对我国外汇收入的一种管制措施。36.浮动汇率制的基本特征是:汇率的形成机制由市场供求决定。37.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即我国的银行外汇市场),其实行会员制,其会员主要由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中资外汇银行和外资银行构成。其基本职能有:为外汇银行调剂和平衡外汇头寸提供交易平台,为银行外汇买卖提供清算服务(外汇结算中心),通过计算机联网,已经基本实现了从有形市场到无形市场的发展。同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还具有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我国外汇市场的一些功能。38.《外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界定了我国现阶段外债的范围,即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我国对外负债的主体类型,即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我国外债的类型,即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而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各种商业性贷款,具体有:(1).向境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向境外企业、其他机构和自然人借款 (3).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和短期债券(含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4).买方借贷、延期付款和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5).国际融资租赁(6).非居民外币存款(7).补偿贸易中用现汇偿还的债务(8).其他种类的国际商业贷款同时,按照偿还责任的不同,将所有外债划分为主权外债和非主权外债。主权外债是指由国务院授权的机构代表国家举借的、以国家信用保证对外偿还的外债。非主权外债是指除主权外债以外的其他外债。39.QFII是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是一些国家在放松资本项下的外汇流入的管制,逐步实现资本账户对外开放时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在该制度下,一国货币当局允许QFII将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汇入该国并兑换为当地货币,设立专门账户,并在该国货币当局的严格监督下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等在内的各种资本所得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所以QFII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的证券市场的一种放松资本项下外汇流入管制的措施。40.QDII是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简称,是一些国家在放松资本项下的外汇流出的管制时所采取的一项措施。在该制度下,一国货币当局允许QDII将一定额度的本币投资资金兑换成外汇资金,设立专门账户,投资于国外的资本市场。第四章国际金融机构1.国际金融机构是指从事国际间金融业务活动并具有超国家性质的金融组织。 2.国际金融机构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讲,各国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种矛盾在国际金融领域的显现,以及矛盾的激化可能导致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崩溃、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活动的倒退,以及由此而可能给各国带来的严重损失,直接推动了国际金融机构的产生。3.国际金融机构的类型(1).按其地区范围来划分,可分为全球性金融机构和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2).按其职能来划分,可分为四种:A.主要从事国际间金融事务的协调和监督的国际金融机构,这类机构以促进成员国货币合作、汇率稳定和帮助成员国改善国际收支逆差为主要宗旨,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等B.主要从事各种国际信贷业务的国际金融机构,这类机构以促进成员国资源开发、项目投资和提供技术援助为主要宗旨,如世界银行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等C.主要从事国际结算的清算活动的国际金融机构,其宗旨在于增进成员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实现多边自由国际结算,如国际清算银行、亚洲清算联盟等,欧洲中央银行也具这样的功能;D.以提供贸易融资为基本业务的国际金融机构,其主要宗旨是促进成员国的贸易发展,如拉丁美洲出口银行、阿拉伯——拉美银行等。4.国际金融机构的特点:(1).国际金融机构是一种超国家的经济组织这种“超国家”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所有的国际金融机构都是各国政府通过有关的国际协议而设立的,尽管有的国际金融机构并不排斥私人银行参与。其次,在这些国际金融机构中,各国政府又都在不同程度上让渡了一些自身的权限或权力的力度和范围,以达到相互协调、服从同一目标的目的。 (2).国际金融机构的基本业务多以贷款这种最基本的金融工具为主,但却并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来进行。(3).各国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5.国际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1).制定并维护共同的国际货币制度,稳定汇率,保证国际货币体系的正常运转,促进国际贸易增长。(2).为出现金融危机或债务危机的会员国提供短期资金,调节国际收支逆差,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国际支付危机。(3).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改革计划提供长期资金援助。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召开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成立的全球性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它于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随后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7.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1).通过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一常机构,使成员国共同研究和协商国际货币问题,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货币合作。(2).为了与GATT促进世界自由贸易的宗旨相适应,建立有利于世界自由贸易发展的货币制度,并以成员国义务的形式作出了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A.促进汇率稳定,在成员国之间维持有秩序的汇率安排,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B.协助成员国建立多边支付制度C.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增长的有关进口支付方面的外汇管制。(3).通过采用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向成员国提供临时性资金等措施,协助成员国缩短其国际收支失衡的时间,并减轻失衡的程度,特别是促使它们树立起调节国际收支逆差的信心,并避免采取有损于本国或世界经济繁荣的调节措施。 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管理机构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和业务机构组成。理事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各派一名理事和副理事组成。理事通常由各成员国政府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重大决策由会员国投票表决。每个会员国拥有250票的基本投票权,此外,会员国每认缴10万美元份额(1970年后以特别提款权为计算单位)便增加一票。在表决时,对一般重大问题采用简单多数通过原则,对特殊问题采用7/10或85%多数通过原则。9.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份额、贷款和依托基金三个方面,但份额在IMF中的作用,不仅仅是资金来源,而且还与成员国的借款规模和投票相关。10.份额是成员国向基金组织认缴的资金。在IMF建立之初,以黄金和本币的形式来交纳。每一会员国应交纳的数量由IMF理事会决定。IMF曾规定了计算各国份额的公式,该公式考虑了各会员国国民收入、黄金和美元储备、平均进口率、出口变动率,以及出口占国民收入的比例等因素。后来,该计算公式经过了修改,主要是调整了各因素的权数,并用经常项目余额及其变动代替了进口额度和出口变动幅度。在1978年4月1日修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取消了25%必须以黄金缴纳的规定,改为以外汇或SDRs缴付,其余部分仍以本国货币缴付。份额中的外汇存放于有关国家的中央银行,本币则存放于本国中央银行在基金组织的账户中。IMF创设初期份额总数100亿美元,到2007年9月底,IMF的份额总计已达到3,380美元。它于IMF最基本的资金来源,是IMF从事贷款活动的基础。11.IMF的主要业务活动:(1).为出现国际收支困难的会员国提供各种贷款,包括普通贷款(基本信用贷款)、中期贷款、补偿贷款、缓冲贷款、缓冲库存贷款和一些临时性贷款。 (2).IMF的其他主要活动A.通过发行特别提款权来调节国际储备资产的供应和分配B.通过汇率监督促进汇率稳定C.协调成员国的国际收支调节活动D.限制经常账户下的外汇管制,促进自由多边贸易结算E.促进国际货币制度改革F.向会员国政府提供专家咨询、官员培训等技术援助G.收集和交换金融信息与统计12.IMF普通贷款,IMF对普通贷款的发放,以成员国所缴纳的份额为基础,最高额度为会员国所缴份额的125%。IMF对这部分贷款实行分档管理的政策,即将会员国份额的125%等分为五个部分,每部分为25%。第一个25%为储备部分,后面四部分统称信贷部分。储备部分贷款即会员国申请的、不高于本国份额的25%贷款,这部分贷款又称为黄金贷款。会员国申请储备部分的贷款是无条件的,可自动提用,无须特别批准,也不需支付利息。成员国在IMF储备部分中未提用的部分,被视为一国政府的自有储备,列入该国政府的国际储备之中。借用贷款部分即会员国申请的在其所缴纳份额的25%~125%之间的贷款。会员国使用完储备部分贷款后,可依次使用第一、二、三、四档信用部分贷款,档次越高,审批手续越严。IMF对第一档信用部分贷款的审批条件较为宽松,但申请这部分贷款时只有提交克服国际收支困难的具体计划才能获得批准。13.IMF普通贷款也是IMF各类贷款中最基本的部分。其信贷条件主要有:贷款对象为成员国政府,具体而言是会员国的财政部、中央银行、外汇平准基金等政府机构。贷款用途最初以解决成员国短期国际支付困难为主,但近些年也增设 了一些用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改革的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贷款利率在总体上低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但是两者的差距有缩小的趋势。贷款本息均以特别提款权为计算单位。贷款的发放采用“购买”的特殊形式,即借款国在获得借款时要用本国货币购买等值的外币或特别提款权;贷款的偿还采用“购回”,即在偿还贷款时要用外汇或特别提款权换回本币。14.世界银行集团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国际金融机构,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BankforRe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IBRD)、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DevelopmentAssociation,IDA)、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lateralInvestmentGuaranteeAgency,MIGA)、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nationalofInvestrmenttes,ICSID)五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组成。15.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简称世界银行,是根据布雷顿森林会议上通过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于1945年12月成立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是世界银行集团中成立最早、提供贷款最多的金融机构,也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只有IMF的会员国才有资格申请加入世界银行。16.世界银行的宗旨:(1).通过促进生产性投资,协助成员国恢复受战争破坏的经济和鼓励不发达国家的资源开发;(2).通过提供担保和参与私人投资,促进私人对外投资;(3).通过鼓励国际投资,促进国际贸易长期均衡发展,国际收支平衡,生产能力提高,生活水平和劳动条件改善;(4).对有用而急需的项目优先提供贷款和担保;(5).注意国际投资对成员国商业情况的影响。 17.世界银行的组织机构: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个会员国委派一名理事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批准接纳新成员国、增减银行股份、决定净收益的分配等。理事会下设执行董事会,负责世界银行的日常业务。执行董事会有21人。它以简单多数方式选举世界银行行长兼董事会主席。世界银行拥有众多办事机构。在总部设有约50个局和相当于局的机构,分别由18位副行长领导。它在许多国家没有办事处,办理有关贷款事宜。18.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1).成员国实际缴纳的股本。与IMF一样,每个成员车拥有250票的基本投票权,此外每认缴1股(10万美元,后改为10万美元特别提款权)增加1票投票权。(2).借款(3).债权转让(4).留存的业务收益19.世界银行的贷款业务及其他主要活动:(1).世界银行发放贷款时的基本原则与贷款用途A.世界银行发放贷款时的基本原则:a.世界银行只向成员国政府或由成员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所担保的借款人提供贷款。b.世界银行不与其他贷款机构竞争C.世界银行在承诺贷款之前,要审查借款国的偿债能力d.世界银行一般只对其认可的、具有可行性和紧迫性的项目贷款,个别情况下才发放的贷款e.世界银行的贷款总额一般都不到借款国项目所需全部资金的一半,并且只满足项目建设中所需的外汇B.贷款用途:首先侧重于成员国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并且重视运输、电力、教育等域。它还设立了人口计划、小型企业、技术援助、电信、城市发展和供水排水等项目的贷款。(2).世界银行贷款的基本方式:项目贷款(特定投资贷款)、部门贷款、结构调整贷款、联合贷款和第三窗口贷款等几种类型,其中项目贷款是世界银行的主要组成部分。(3).世界银行贷款的借贷条件(硬贷款): A.借款的费用包括利息和承担费。贷款利率采用浮动方式,利率适用期为3个月。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支用部分的贷款,世界银行收取年利率0.75%的承担费。贷款期限少则3~5年,多则20~30年。贷款的计价货币是美元,借款国可按其需要提取相应的货币,但汇率风险按特定的折算方法确定后由借款国承担。贷款的偿还通常采取有宽限期的等额偿还法,宽限期后每半年还款一次。B.从1975年6月起,世界银行还设立了第三窗口贷款,即贷款条件介于世界银行硬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软贷款之间的限于援助低收入国家的贷款。(4).世界银行的其他一些经常活动除了发放贷款之外,世界银行的主要经营活动还包括:A.提供投资担保B.提供技术援助、咨询和人员培训20.国际开发协会(IDA)是世界银行专门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赠款和长期优惠贷款而于1960年9月设立的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也是按股份公司方式组织起来的,投票权的分配与成员国认缴的股份相挂钩。但是,就其经营活动而言,其与世界银行共用一套人员体系,其理事、执行董事、经理和工作人员都由世界银行的相应人员兼任。21.国际开发协会(IDA)的宗旨:专门向不发达国家提供比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更为优惠的长期贷款,以促进其经济发展和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作为世界银行贷款的补充,推动世界银行目标的实现。22.国际开发协会(IDA)的资金来源:(1).会员国认缴的股份,其中发达国家必须用可兑换货币认缴,发展中国家可以用本国货币认缴90%的股份,只有其余的10%需要用外汇认缴;(2).由会员国政府定期提供的援助性的补充资金;(3).世界银行每年的赠款23.国际开发协会(IDA)的贷款只发放给低收入的,并且无法从世界银行获得贷款的成员国。贷款条件非常宽松,所以,又被为软贷款。IDA贷款条件的优惠主要表现在: (1).贷款不收利息,只收取0.75%的手续费;(2).其货款期限很长,可达50年;(3).还期限长,其中,宽限期达10年,在还款期内,第一个10年每年还本1%,其余30年每年还本3%;(4).贷款可全部或部分用本国货币偿还。24.国际金融公司(IFC)是世界银行于1956年7月设立的专门对成员国私人企业提供贷款的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机构与世界银行相似,主要机构工作人员也由世界银行相应部门的人员兼任。但是,与IDA不同的是,IFC同时拥有自己的执行副总理和一些独立的机构。25.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宗旨:通过向成员国每人企业投资或提供没有政府担保的贷款,而促进不发达或转型国家私人企业的发展工资本市场的发育。26.国际金融公司(IFC)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股本、向世界银行的借款、公司积累的利润和债权转让。其经营活动主要有两个:投资和贷款。27.国际金融公司(IFC)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的基本特点是:(1).以私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经营对象(2).贷款发放无须政府担保,当然也以政府不反对为前提(3).以入股方式对私人企业投资,但是其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资本的25%,也不承担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4).IFC在发放贷款时,非常注重与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私人金融资本合作,比较强调与私人机构共同为私人企业提供贷款(5).其信贷条件虽然并不优惠,但却有利于借款人的资金周转。 28.国际清算银行(BIS)是于1930年5月根据《海牙国际协定》,由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和日本六国的中央银行以及美国摩根保证信托公司、纽约花旗银行、芝加哥花旗银行共同出资组建的国际金融机构,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其以股份公司方式建立,其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其85%的股权由成员国中央银行持有,其余15%为私人股权。私人持股者没有投票权。BIS的日常业务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三个主要机构:秘书处、货币经济部、银行部。29.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基本宗旨:促进国际货币金融领域合作并为各国中央银行服务,增进成员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目标就是促进货币金融稳定。30.国际清算银行(BIS)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国缴纳的股金、各国中央银行的存款以及它向各会员国中央银行的借款。31.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基本业务活动主要是为政府间的国际金融业务提便利,充当国际结算的代理人,具体而言,是为各国中央银行或一些国际机构办理国际结算和代理其买卖或为其保存黄金、外汇及债券等金融资产,同时也为一些大的商业银行提供类似的服务。另一部分活动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才出现的,主要是制定一些商业银行监管的总的指导原则,以利于各国中央银行采取比较协调一致的商业银行监管行为。3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和瑞典共十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它以各国中央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理当局为代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立之后,在BIS设立了永久性秘书处,所以,也可以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挂靠在BIS,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十国集团央行成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国际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33.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有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 34.亚洲开发银行(ADB)是根据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后于1974年改名为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1963年达成的协议,于1966年11月正式成立的面向亚洲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是亚太地区最大的政府间金融机构,也是仅次于世界银行的第二大开发性国际金融机构。35.亚洲开发银行(ADB)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个成员国指派1名理事组成。其下设董事会,执行理事会授予的权力,负责银行的经营管理。成员国的投票权由两部分组成:基本投票权占股权的20%,按成员国平均分配;比例投票权按每认购1万美元增加1票的方式分配。目前在亚洲开发银行中拥有最多投票权的国家是日本、美国和中国。36.亚洲开发银行(ADB)的宗旨:通过向成员国(或地区)提供贷款、投资和技术援助,协调成员国(或地区)在经济、贸易和发展方面的政策,并与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进行合作,以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37.亚洲开发银行(ADB)资金来源可分为普通资金和特别基金两大部分。(1).普通资金来源于成员国认缴的股金、国际金融市场筹资以及银行业务净收益等,是亚洲开发银行从事硬贷款业务的资金。(2).特别基金又可进一步细分三种:A.亚洲开发基金,用于向亚太地区不发达国家提供优惠贷款;B.技术援助特别基金,用于向人力资源开发以及针对发展项目的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资金C.日本特别基金,用于以赠款或股份投资方式进行技术援助或资助开发项目。特别基金是亚洲开发银行从事软贷款业务的资金来源 38.亚洲开发银行(ADB)的贷款主要侧重于成员国能源、农业、运输和通讯行业的项目,也涉及工业、供水、城市发展、金融、教育和卫生等领域。硬贷款采用浮动利率,利率为亚洲开发银行筹资利率加1%,期限为10~30年;软贷款无息,但收取1%的手续费,期限为40年,并且只有人均国民收入很低的发展中国家才能申请软贷款。39.非洲开发银行是在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的帮助下于1964年11月成立的,面向非洲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其下设4个机构:(1).非洲开发基金,它向非洲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无息贷款;(2).非洲投资与开发国际金融公司,主要是动员国际私人资本对非洲进行生产性投资;(3).尼日利亚信托基金,它利用尼日利亚提供的资金对较为穷的国家提供优惠贷款;(4).非洲再保险公司,它是一家政府间的保险公司,通过对保险单的再保险促进非洲保险事业的发展。40.泛美开发银行(IDB)是根据美洲国家组织1959年在华盛顿达成的协议,于1960年10月成立的、面向美洲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它的贷款分为四类:(1).普通贷款,贷款利率比其他种类高,以所借贷币偿还;(2).特种业务基金,其利率较低,可部分用本国货币偿还;(3).社会进步信托基金,用于资助低收入地区的住房建设、乡村开发、高等教育等;(4).其他基金,这是发达国家转给该行管理的款项,主要用于能源、工矿业和农渔业。41.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76年阿拉伯国家经济委员会的决议于1977年2月成立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其资金来自成员国认缴的股金。主要业务活动是向成员国中的贸易逆差国提供短期和中期贷款,以稳定阿拉伯国家之间的汇率,促进相互间的发展。此外,它还负责协调成员国产货币政策,向成员国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援助。 42.欧洲投资银行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根据《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成立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也是一个具有开发性质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其经营活动主要是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贷款和担保,业务重点是资助当时欧洲经济共同体内落后地区的发展项目、促进企业现代化的项目以及其他项目,它也向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其贷款一般为低息或无息,利息补贴由欧洲经济共同体预算承担。随着多年的发展,其政策重点已演变为包括研究、健康和教育的复杂组合,涉及的项目也已远远超越了欧洲的范围。43.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MCF)成立于1973年,是现在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其基本任务就是维持汇率成员国汇率的稳定,包括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的“蛇形浮动”汇率制度和欧洲共同体建立的欧洲货币汇率机制,其采取的基本措施步是利用成员国缴纳的份额,向国际收支逆差的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融通。1989年6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德洛斯报告》,根据1991年在《德洛斯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欧洲货币局于1994年1月1日成立,接管将解散的欧洲货币合作基金。从1998年7月1日起,欧洲货币局转为欧元区的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和欧洲货币局不复存在。44.国际经济合作银行(IBFC)是根据1963年《以转账卢布进行多边结算和建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的协定》,于1964年1月建立的经济互助委员会下设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可以说它是冷战期间社会主义阵营间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也可说,它是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应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克服外汇资源不足而进行的合作。它的主要职能是:第一,以转账卢布办理成员国之间的多边结算;第二,对成员国提供外贸和其他业务的信贷;第三,吸收存款并用于从事金融活动。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经济互助委员会不复存在。第五章国际金融市场概述 1.国际金融市场是指由居民和非居民参加的,或由非居民与非居民(针对融资的货币而言)参加的,运用各种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与通讯工具而进行的,通过特定的交易方式(如美元国际信贷或境外美元国际信贷、国际债券等)与特定的途径(如有形的或无形的市场组织方式)而实现的资金融通和各种金融工具与金融资产的跨国买卖的行为。2.国际金融市场含义的理解:(1).以国内市场为参照,按市场参与主体间居民与非居民关系的不同而定义。交易主体之间的居民与非居民关系,常常是界定国内交易和国际交易的最基本的方法。(2).以金融交易客体中标价货币为参照而形成的非居民与非居民的交易关系。与国内金融市场相比,国际金融市场根据历史发展进程的不同,可分成两种情况:一是反映本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以债权国货币为标价的资金融通或金融工具的买卖;二是反映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以第三国货币(严格地讲应该用境外货币的概念)标价的资金融通与金融工具的买卖。此外,作为交易的货币,无论是债权国货币还是境外货币,其还需要具备一个基本的特征,即这些货币通常都是国际上的自由可兑换货币。(3).有形与无形市场的理解。市场的有形,主要指在种国际金融交易的实现过程中,有一个固定的场所,并且,在这个固定的场所内,有专门的组织机构,通过规定特定的交易程序促成并管理交易的完成。不需要在有形的国际金融市场上,而是通过计算机通讯信息网络或专门的交易网络来完成的交易,通常被界定为无形市场。最为典型的有形的国际金融市场是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而最为典型的无形市场是国际银行间的外汇市场和美国的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3.国际金融市场的要素构成: (1).国际金融市场的主体 A.各种国际交易的参加者构成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主体。由于分析的目的不同而对交易主体的进一步分类。 a.从交易主体的法律身份角度来分析,交易主体可分为自然人(个人)和法人。但是,由于国际金融的国际交易的特性所决定,在绝大数情况下,国际金融交易中的交易主体以法人为主,包括企业法人和机构法人,而鲜有自然人。从交易主体与国际资本之间关系的角度来分析,交易主体可区分为资金提供者,即国际投资人和资金需求者,即国际筹资人。 b.由于交易方式的不同而使交易主体具有了各种具体的称谓。B.区分不同交易主体名称的目的:使读者更好地掌握交易主体之间的共性与特性。就共性而言,尽管在各种不同的交易形式下,交易主体可以有不同的称谓,但根据特定交易年具有的特性,这些具有不同称谓的当事人可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2).国际金融市场的客体是指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具体而言,是指外汇和以外汇或欧洲货币表示的、由各个金融机构根据特定的交易原理与机制创造出来的各种各样的金融工具,也可以表述为各种各样的交易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各种金融资产。4.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1).国际金融市场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2).国际金融市场为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3).国际金融市场通过金融资产价格促进了全球资源合理配置的实现(4).国际金融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的场所(5).国际金融市场有利于各国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5.三种基本的国际金融市场分类方法:(1).狭义的国际金融市场与广义的国际金融市场(2).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与欧洲货币市场(3).原生金融市场与衍生金融市场 是按金融工具之间的依存关系划分的。6.狭义的国际金融市场仅仅是指国际资金融通市场。即,通过运用各种具与资金融通方式的组合,实现国际资本从一国投资人到另一国筹资人的流动的行为。7.狭义的国际金融市场的细分:(1).国际货币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这是国际金融市场上最传统的一种分类方法。其划分的基础是资金融通的期限,即以一年为界限。资金融通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国际短期货币资金的借贷和短期金融工具的买卖称为国际货币市场。按交易工具特性珠不同,可进一步分为短期信贷市场、短期票据市场和贴现市场。而资金融通期限在一年以上,或者是无具体期限约定的国际中长期的融资交易称为国际资本市场。(2).国际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市场也可称为国际直接融资与国际间接融资,是国内金融市场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分类方法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延伸。国际间接金融是指在国际资金融通的过程中,由金融机构,多数情况下为国际商业银行,在一国资金提供者和另一国资金需求者之间充当着承担债务人违约信用风险的金融中介,如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国际租赁等。国际直接金融则是指一国的资金提供者和另一国的资金需求者通过特定的金融交易形式而直接建立起资金融通的关系。其与国际间接金融最根本的区别在于,组织交易的金融机构并不在资金融通双方之间承担信用风险。换言之,当国际债务人违约时,由提供资金的国际投资人直接承担风险。如国际票据、国际股票和国际债券,就属于直接金融。(3).国际股权市场与国际债务市场这是从筹资人在运用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资金筹资时,因对其财务状况影响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 国际债务融资,是根据有借有还、不仅还本还是付息的原则,借款人要按照事先约定的计算利息的方式与水平,以及偿还期限,届时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在国际债权融资市场上,主要的方式是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包括欧洲商业银行贷款)和国际债券,其利息的计算方式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等。国际股权融资,主要包括海外上市,即一国的企业到另一国家的股票市场上初次上市或再上市等;同时还应包括通过合资、合作等外国直接投资方式及国际企业的并购。8.国际货币市场与国内货币市场、国际股票市场与国内股票市场的关系现实中,国际货币市场和国际股票市场大多是以主要金融中心国内货币市场和国内股票市场的形态出现的,如美国国库券市场、伦敦股票市场等。9.广义的国际金融市场是指各种国际金融活动的统称,除了包括上述介绍的反映了资金融通的狭义国际金融市场所包括的国际货币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外,还包括在国际资本过程中必然伴随的外汇买卖的外汇市场,以及作为特殊国际金融资产的黄金的国际买卖,即国际黄金市场。就外汇市场而言,从交易主体的角度再进一步细分,可分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也可称为外汇的批发市场,和银行与客户间的外汇交易,即外汇零售市场。而从交易工具的角度划分,外汇市场还可分为即期外汇市场、远期外汇市场和包括货币期货与外币期权在内的外汇市场等。10.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与欧洲货币市场的分类基础是由国际金融交易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资货币所决定的交易主体之间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11.欧洲货币市场,又称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或离岸市场,是一个伴随着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概念。其理解为: (1).欧洲货币也就是境外货币,但其不等于外汇的概念,也不等于外币的概念。(2).欧洲货币市场中的欧洲已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即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运用境外货币进行交易的市场。(3).欧洲货币市场上的欧洲银行,也不是指哪一家具体的银行,而是泛指从事境外货币借贷的银行。12.欧洲货币市场产生的原因:(1).诱因:中美在朝鲜战场上发生了冲突,由此导致美国政府在当时冻结了中国大陆在美国的资产,当时,苏联担心美国对其采取同样的手段,就将其在美国银行的美元存款转移到伦敦银行的账上。(2).直接原因:美国20世纪50年代初所采取的一些金融管制措施及美国的世界扩张政策。为逃避这些管制,大量美元资金转移到美国境外,以伦敦为中心的境外美元市场迅速发展起来。(3).直接原因: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外汇管制的放松与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的提高。13.欧洲货币市场是境外货币市场的总称。而离岸金融中心则是欧洲货币市场上具体经营境外货币业务,并具有某一特征的一定区域或城市。按照其特征的不同,离岸金融中心可分类如下:(1).按业务性质分,可分为功能中心和名义中心两种类型。前者是指从事欧洲货币金融业务的金融中心,如吸收非居民存款,向非居民发放贷款,发行境外货币债券等。而后者是指那些集中了为避税的目的而设置的空壳银行的所在地。(2).按功能中心可分为集中性中心和分离中心。前者是指欧洲银行在所在地从事欧洲货币业务时,对居民与非居民不加以区分,而是可将欧洲银行所在地的居民与非居民的存款与贷款混合在一起经营,伦敦和香港金融中心就属于此类;后者是指欧洲银行在从事欧洲货币的业务时,只能和非居民进行业务往来,如吸收非居民的欧洲货币存款,然后再贷给非居民,纽约和新加坡的国际银行设施就属于此类。 14.根据欧洲银行对资金集散方向的不同,离岸金融中心还可进一步分为基金中心和收放中心。位于基金中心的欧洲银行主要是集中世界各地的欧洲货币国际游资,然后再贷给本地区的资金需求者,新加坡就属于这样的中心。而位于收放中心的欧洲银行,则与基金中心的资金流向相反,它首先先是吸收本地区过剩的欧洲货币,然后再贷放给世界各地的资金需求者,以吸收中东地区石油出口国巨额石油美元为代表的巴林,就属于这类中心。15.欧洲货币市场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1).联系:从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角度讲,这两种类型的国际金融市场都属于国际金融市场的范畴。(2).区别:首先两者是从历史发展的不同而对国际金融市场总体所进行的分类;其次,两种金融市场产生基础不同,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是国内金融市场自然外延,而欧洲货币市场主要是制度安排的产物;最后,由于两种市场交易对象的不同,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货币,而欧洲货币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境外货币,并且由于交易对象的不同,决定了交易主体之间是非居民与非居民的关系,使得其在外汇管制度上也显著的不同。欧洲货币市场的交易活动几乎不受货币发行国国家法规的限制,也不受交易发生地所在国国家法规的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讲,欧洲货币市场成为一个完全国际化的国际金融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是国际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它改变了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性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市场。16.欧洲货币市场与狭义国际金融市场和广义国际金融市场分类之间的关系:(1).由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与欧洲货币市场是建立在国际资金融通过程中融资货币与投资人在国关系基础上而进行的分类,它们实际上只与狭义的国际金融市场相关,是对狭义国际金融市场的再分类,而与广义国际金融市场上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的分类无关,只是因欧洲货币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特殊性重要性而独立出来。 (2).欧洲货币市场与(传统的)狭义国际金融市场分类的关系,见教材P16217.三种国际金融市场分类之间的逻辑关系:(1).狭义的国际金融市场与广义的国际金融市场分类,从形式上看是根据包括范围的不同而对国际金融市场进行的分类。而实际上,则是从金融概念的原意与金融概念原意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引申,针对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或者说是在欧洲货币市场和衍生金融市场产生之前的国际金融市场所进行的分类。因此,这种分类也是最基本的一种分类。(2).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与欧洲货币市场的分类,从形式上看,是历史发展的角度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分类。而实质上,这种分类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两种市场的交易对象,即国际金融交易融资货币的选择上所存在的根本差异。而融资问题仅存在于狭义的国际金融市场上。(3).原生金融市场与衍生金融市场的分类,是在金融衍生工具出现之后,从交易工具(或者说是金融资产)之间的依存关系上,对存在着金融衍生品的原生金融产品市场和其相对应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分类.第六章国际信贷1.银行同业拆借是指各商业银行为弥补货币应寸或存款准备金的不足而相互之间进行的短期资金借贷,其在整个短期信贷市场中上主导地位.其产生于存款准备金制度.2.国际银行间的同业拆借是指各国商业银行,特别是经营欧洲货币业务的欧洲银行,在其国际化经营的过程中,为解决外币或欧洲货币的头寸调整的需要而与其他国家商业银行所进行的短期资金的拆入或拆出.其是国际货币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3.国际银行同业拆借的基本特点: (1).交易对象主要以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这种即时可用资金为主.(2).从期限角度分析,由于借款银行拆入短期资金的主要目的是弥补其头寸周转的需要,因此,最短的期限可为1天(即隔夜拆借),一般不超过6个月.(3).从数量角度分析,每笔交易的数额也比较大,至少在10万美元以上,典型的银行间借贷以100万美元为一个交易单位.因此,从数量的角度出发,这种银行间拆借的交易又被称为批发业务.(4).从利率角度分析,由于银行类借款人的信誉一般而言高于其他类型借款人的信誉,并且其每笔交易的数量较大,因此,各个银行间各种期限的借贷所形成的利率水平往往就成为这种货币相应期限的基础利率.(5).从交易手续角度分析,基于上述同样的原因,作为借款人的借款银行一般无须交纳抵押品,借贷双方甚至可以不签订书面的贷款协议,只是通过电话或电传就能达成协议,所以手续十分简便.4.与国内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主要的不同点是,国际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上的银行,主要是以国际银行,特别是欧洲银行的身份而出现的.欧洲银行同业拆借或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分支机构之间的借贷安排而组成.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由来自50多个国家的1000多家银行,主要通过其银行总部或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分支机构之间的借贷安排而组成.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在美国与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以及英国间发生同业拆借业务约占整个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总额的50%以上。与此相对,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和欧元(在欧元产生之前,是欧元区国家的德国马克、法国法郎以及荷兰盾).5.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运行机制: (1).交易主体与交易实现形式:出于对风险的考虑,欧洲银行同业拆借交易通常限制在信用级别较高的、同时也是相互了解和熟悉的银行或者大的企业间进行。这些位于世界各国的银行,与位于欧洲货币交易中心的银行,主要是伦敦、东京、香港、新加坡、纽约以及苏黎世等地的银行进行交易时,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种是通过国际货币经纪人来完成的;另一种是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电信系统网络或互联网技术而达成的。(2).交易规模与期限欧洲银行同业拆借交易的起点较高,一般为100万美元.通常的金额在500万~1000万美元之间,有时还可能达到5000万美元.欧洲银行同业拆借交易的期限较短,一般为1天、7天、30天或90天,基本都不超过3个月,6个月或者1年的拆借安排就更少见了。(3).利率水平与利率形式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上的利率有两个特征:一是欧洲货币存贷利差小,其基本规律是:欧洲货币的存款利率一般略高于同币种国内市场的贷款利率,欧洲银行同业拆借的存贷利差一般仅为0.25%~0.5%;二是各欧洲银行拆借利率间的差别几乎已不存在。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利率,采用的也是双报价形式。一些具有造市地位的银行,同时对外公布其拆入与拆出资金时的利率水平。此外,欧洲银行同业拆借业务通常都是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6.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特征:(1).信贷条件灵活。这种条件的灵活性首先表现在可供选择的币种多,有欧洲美元、欧洲英镑、欧洲日元及欧元等。其次是拆借的期限、金额和交割地点等,均可由拆借双方协商确定。(2).货币市场业务与外汇市场业务紧密相连(3).没有二级市场7.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一国的某家银行,或由一国(多国)的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按市场价格水平向另一国借款人提供的、不限定用途的贷款。8.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特点: (1).贷款用途由借款人自己决定,贷款银行一般不加以限制(2).信贷资金供应较为充裕,借款人筹资比较容易(3).贷款条件由市场决定,借款人的筹资负担较重。国际商贷的利率是最高的,就贷款的偿还方式及其相对应的贷款实际期限而言,独家银行提供的中长期贷款一般为3~5年,银团贷款的名义期限一般为5~10年,又由于银团贷款多采用有宽限期的分次等额偿还办法来偿还贷款,即边用边还,使得借款人的借款实际期短于名义期限,还款压力较大。9.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类型(1).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其是指由市场所在国的银行直接或通过其海外分行将本国货币(即贷款银行所在国货币)贷放给境外借款人的国际交易安排。此时,作为国际商贷业务的主体——国际商业银行,和客体——贷款货币,都要受到市场所在国法律及政府的管辖。(2).欧洲货币市场的商业银行贷款是指欧洲银行所从事的境外货币的存款与贷款业务。需说明以下几点:第一,欧洲银行中的“欧洲”是一个经济概念,而非地理的或业务的概念。第二,欧洲银行的概念不是建立在独立的银行实体之上,而是以独立的账户体系为基础。第三,欧洲银行主要分布在具有不同特征的欧洲货币中心,又称离岸金融中心。第四,欧洲银行的资产负债构成。欧洲银行的资产只包括对银行的贷款与对公司和政府的贷款;欧洲银行的负债主要包括通知款项、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和浮动利率票据。10.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形式(1).短期与中长期贷款 A.短期贷款是指一国贷款人向另一国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期限为1年及1年以下的贷款安排。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是否同为金融机构,又可将短期贷款进一步分为两种:银行间的借贷(通常被称为银行同业拆借)和银行与非银行类客户间的借贷,后者包括银行对政府或企业的放贷。B.中长期贷款是指一国贷款银行向另一国银行、政府或企业等借款人提供的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安排,一般为2、3、5、7、10年,甚至10年以上。(2).独家银行贷款与银团贷款A.独家银行贷款是指一笔贷款交易中,一国的一家贷款银行向另一国一政府、银行或公司企业等借款人提供的贷款。B.银团贷款是指在一笔贷款交易中,由本国或其他几国的数家甚至数十家银行组成贷款银团,共同向另一国政府、银行或企业等借款人提供的长期巨额贷款。根据贷款银团组织形式的不同,银团贷款包括辛迪加贷款和联合贷款两种主要形式。其迅速发展的原因:分散风险;克服有限资金来源的制约;扩大客户范围并带动银行其他业务的发展。(3).定期贷款与可展期信贷或循环信贷A.定期贷款是国际商贷中传统的资金贷放安排形式,是指在贷款协议签订时,贷款银行就对借款人贷款资金的总额、贷款资金的提取和贷款本息的偿还确定了一个固定的时间表,一般是在贷款协议生效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金的提取,若借款人超过该期限后仍有尚未提取的本金,则按自动注销处理。B.循环信贷是指在贷款协议签订时,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供了一个最大的信用限额,只要是在该信用限额规定的幅度内,借款人就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这一额度以及实际使用这一额度的频率。C.可展期信贷是指贷款银行在与借款人初次签订贷款协议时就约定,在该贷款协议到期后,贷款银行除了对必须依市场变化而需调整的信贷条件,如利率进行调整外,不再与借款人就其他信贷条件而进行谈判,贷款银行也无须再对其进行资信审查,而是直接重新与借款人执行该贷款协议。 (4).固定利率贷款与浮动利率贷款A.固定利率贷款是指在贷款协议签订时所确定的利率水平,适用于整个贷款期限,换言之,借款人的筹资成本在贷款协议签订时就被固定了。B.浮动利率贷款是指在整个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随预先约定的浮动周期(即利息期)、每期实际使用的利率计算方法而不断调整。11.国际商业贷款的信贷条件是指借款人在举借国际商业银行贷款过程中,与借款成本及其借款财务安排有关的直接或间接的规定。(1).利息及费用负担A.利息在多数情况下,适用利率常以某一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利率,如LIBOR为依据。B.附加利息是贷款银行根据利率之外的附加利率而向借款人另外征收的利息C.管理费是银团贷款形式中所收取的一种费用根据管理费用支付日的不同,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有贷款协议签订日、协议生效日、借款人第一次提款日和按借款人每次提款额等比例支付等。D.代理费是银团贷款中收取的另一种费用,是由借款人支付给代理行的、用于弥补其在管理银团贷款时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一般而言,代理费的多少取决于代理行工作量的大小。代理费的费率一般在0.125%~0.5%之间,由代理行与借款人协商而定。E.杂费主要有律师费、通讯费、交通费和印刷费等。其支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贷款行或牵头向借款人实报实销,另一种是由贷款行或牵头行按贷款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现实中以第一种方式居多。F.承担期(提款期)与承担费承担费的支付依承担期的规定方法不同而不同。第一种是在全部承担期内,对借款人应该提用而未提用的贷款数额收取承担费;第二种是将承担期分为不收承担费和收承担费两部分。如果借款人能够在不收承担费的承担期内提完全部款项,则不需要支付承担费;否则,在收取承担费的期限内,借款人对于其应用而未用的数额支付承担费。 (2).利息息包括贷款的起息日和利率适用期起息日是指贷款银行开始对全部贷款计算利息的日期,一般以最后一次提款日为准。而利率适用期则是指在浮动利率贷款形式下利率调整的周期。一般以半年为一个周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