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不得出租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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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出租的相关条款《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第1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1995年5月9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同时废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2号    已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经第五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

2、九九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1994年4月30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5日公布

3、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  (二)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  (三)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四)属违章建筑的;  (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1999年12月27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

4、同意的;      (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解读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九种房屋不能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如果求租人承租了这样的房屋,万一双方发生纠纷,承租人的利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洛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1992年10月30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发布根据2005年7月2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公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合法产权证件或者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授权的;  (二)产权有争议的或者产权不清的; (三)损坏严重使用不安全的; (四)在依法发布房屋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五)违章建筑和无临时建筑许可证的临时建筑的房屋; (六)法

6、律、法规规定禁止租赁的其他房屋。 《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七条 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出租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房屋所有权及其该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有争议的;   (五)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六)已抵押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七)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 《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2007年8月29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

7、十一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二)属于违法建筑的;   (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已经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6月30日通过,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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