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宪法典型案例

外国宪法典型案例

ID:15137330

大小:62.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8-01

外国宪法典型案例_第1页
外国宪法典型案例_第2页
外国宪法典型案例_第3页
外国宪法典型案例_第4页
外国宪法典型案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外国宪法典型案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美国1、检察总长Gonzales诉Carhartetal案TogetherwithNo.05–1382,Gonzales,AttorneyGeneralv.PlannedParenthoodFederationofAmerica,Inc.,etal.,oncertioraritotheUnitedStatesCourtofAppealsfortheNinthCircuit.案卷编号:05-380判决日期:2007年4月18日关键词:半生产堕胎法、堕胎权、刑事责任[事实概要]联邦最高法院作出Stenb

2、ergv.Carhart案判决【530U.S.914】主张,根据联邦最高法院在PlannedParenthoodofSoutheasternPa.案判决【505U.S.833】和Roev.Wade案判决(410U.S.113)对宪法所作的解释,内布拉斯加州(Nebraska)制定的“半生产堕胎法也有译成局部生产堕胎法。反对者称之为“发生于离完全生产仅三英寸处的谋杀”,是指在实施堕胎手术时,医师先将胎儿进行倒转,通过牵引双脚将胎儿导出子宫;为使胎儿完全通过子宫口,在头部最后通过之前,医师先击碎胎儿颅骨

3、,再行将死胎导出。”法(Partial-birthabortionstatute)违宪。之后,国会于2003年通过了《禁止半生产堕胎法法案》(thePartial-BirthAbortionBanActof2003),禁止在妊娠晚期采取特定的方法终止胎儿生命。该法并未禁止在妊娠期第一阶段头3个月里使用最为普遍的一些堕胎方法,而绝大多数堕胎都发生在这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二个3个月)通常采用的方法之一是“扩张及抽取法”(Dilationandevacuation,简称D&E),即医师首先对子宫进行扩张,

4、然后将手术器械插入子宫,并引导其抓取胎儿,再将死胎从子宫经阴道抽取出来。采取这种方法时,医师通常都会将胎儿进行肢解,然后再对其进行清理,整个过程大概需要10到15个步骤,才能将其清理完毕。不过,促使联邦以及包括内布拉斯加州在内的许多州立法予以禁止的堕胎法,与标准的“扩张及抽取法”有所不同,称之为“完整扩张及抽取法”(intactD&E)。“扩张及抽取法”与“完整扩张及抽取法”的主要差别在于,采用后一种方法时,医师只要采取为数不多的几个步骤便能将胎儿全部或者大部分从子宫抽取出,而无须对胎儿进行肢解。但

5、是,为了确保胎儿的头部能够通过子宫口,医师通常将对其头进行分解或者将其击碎。该法也从两个途径对最高法院的Stenberg案判决作出了回应:首先,国会发现与Stenbe-rg案判决作成之时不同,现在最高法院无须接受地区法院对于事实的认定,而且在道德上、医学上和伦理上已经就半生产堕胎法达成了共识,认为它是可怕且不人道的方法,而并非必要的医疗方法,故此应当予以禁止;其次,系争法律的语言和在Stenberg案判决中被推翻的内部拉斯加的法律语言也不同。此外,该法禁止“明知所实施的乃是半生产堕胎手术……且其非拯

6、救母亲生命所必要。”【18U.S.C.§1531(a).】其将半生产堕胎法界定为:“(A)旨在公然实施杀死局部分娩的活胎的行为,而故意(deliberatelyandintentionally)采用阴道分娩活胎,头先露的,胎儿整个头部已经露出母体者……或者臀先露的,肚脐以上部分已经露出母体者……”;并“公然实施(B)这种行为在完全分娩之前将胎儿杀死”的方法。【§1531(b)(1).】在本件中,被诉的堕胎医师主张该法明显违宪,而且联邦地区法院也已经发布永久禁制令(permanentinjunctio

7、n)禁止检察总长在所有的案件中执行该法,对于胎儿是活的不存在争议者除外。联邦地区法院所以认定该法违宪是基于如下理由:(1)未规定例外情形,应当允许为母亲的健康而采取这种堕胎方法;(2)它不只包括了“完整扩张及抽取法”,也包括了“扩张及抽取法”。第8巡回法院维持了这一判决,并进一步指出在医学上并未就禁止这种方法的必要性达成共识,故此Stenberg案判决要求立法机关纠正其错误,增加例外情形以保护妇女的健康。在另外一个案件中(案件编号:05-1382)中,被上诉的堕胎支持团体也对该法提起诉讼。地区法院禁

8、止检察总长执行该法,并裁定该法违宪,其理由为:(1)它不适当地增加了妇女的负担,限制其在妊娠第二阶段寻求堕胎的权利(ability);(2)该法语言过于模糊;(3)缺乏Stenberg案判决所要求的立法情形。第9巡回法院赞同并维持该判决。[判决理由]最高法院最后判决如下:被上诉人并未证明该法明显过于模糊,或者由于其文字过于宽泛或缺乏为女性健康而作的例外情形而对女性堕胎权施加了不适当的负担,故而应当无效。一、联邦最高法院在Casey案判决中重申了其在Roe案判决所给出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