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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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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年金保险产品本章内容安排第一节年金保险产品的概念第二节个人年金与企业年金第三节制定养老计划的重要考虑因素第四节年金保险产品的发展历程第一节年金保险产品的概念本节内容安排一、年金保险产品的概念二、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与养老保险的关系一、年金与年金保险的概念年金:广义上指一系列的定期支付。三种类型:社会年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年金。社会年金是基础保障企业年金是企业主为员工提供退休、养老的一种保障个人年金则是个人按已所需而购买一、年金与年金保险的概念年年中意年金计划(分红型)一、年金与年金保险的概念年金保险: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
2、、有规则并且定期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根据年金给付的主要用途,可分为:教育年金保险收入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最主要年金保险是为了避免寿命较长者的经济收入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而进行的一种经济储备,故年金又称养老金pension。许多时候不特别说明用途时,年金保险多数指养老年金保险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框架第一支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及储蓄第二支柱团体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计划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既是第一层次的,也是最高层次的制度,在财政上,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负有最终的责任。老年生活的最大风险不是死亡风险,而是由于活的
3、太长或健康状况不好而导致养老生活资金不足的风险个人年金保险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险种,如“个人养老金保险”、“养老金还本保险”等。特征:(1)被保险人生前享有养老金,其受益人也在被保险人死后可能领取保险金。(2)投保条件比较宽松,无须体检等。(3)交费方式多种多样。(4)养老金的领取时间(50、55、60、65周岁)有一定的选择余地。(5)养老金领取方式灵活。养老保险年金产品通常包含养老金的累积阶段和养老金的给付阶段。如果被保险人在累积期间死亡,保险公司会承担一定的保险责任。保监会规定了所有长期寿险必须提供最低标准的现金价值,所以,保险公司在累积期需承担的身
4、故保险责任一般不低于保单约定的现金价值。幸福的晚年需要充足的养老保险二、年金保险的特征保险金给付的特殊性年金受领人在开始领取年金之前必须交清所有保费。给付期限的规定。保险期间包括交费期、给付期,等待期。保险金给付条件的特殊性生存二、年金保险的特征对应关系人的特殊性年金购买人: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投资人)年金保险的投保人或购买人有权指定受益人。年金人(年金受益人):领取年金的人年金领取人可以是年金购买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三、年金保险的作用提供老年生活保障建立子女教育基金具有现金价值年金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随保单年度的增加而增加,到交费期结束(而非保险期
5、满)时,现金价值最高。??(无等待期)若有等待期,则等待期结束后、第一次领取年金之前现金价值最高。??四、年金保险的分类(一)按被保险人人数分个人年金:以一个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联合年金: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最后生存者年金: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个人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联合及生存者年金: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个人生存作为给付条件,但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四、年金保险的分类(二)按照交费方式分,趸交年金、期交年金、弹性交费年金(三)按年金给付起始时间分,即期
6、年金和递延年金即期年金必须以趸交保费方式购买四、年金保险的分类(四)按年金给付方式分,纯粹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定期生存年金纯粹终身年金: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即停止给付,即不退还保费,也不给付现金价值。(适合无继承人且健康的人购买)最低保证年金:分为确定给付年金和退还年金。确定给付年金:规定一个领取年金的最低年数,在规定期内无论被保险人生存与否均和得到年金给付。退还年金:当年金受领人死亡,但其年金领取总额低于年金购买价格时,保险人以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期退还其差额。定期生存年金:实现约定了年金给付期限或年龄,当被保险人生存至规定的
7、期限满或到规定的年龄时,保险人便停止年金的给付。四、年金保险的分类(五)按年金产品设计类型分,非分红型年金、分红型年金、万能型年金和投资连接型年金(六)按给付金额是否变动,定额年金、变额年金(七)按承保对象,个人年金、企业年金、国民年金四、年金保险的分类(八)按保费支付形式,可以分正向缴费年金和住宅反向抵押按揭年金正向缴费年金:传统年金住宅反向抵押按揭年金住宅反向抵押按揭年金被保险人将房产作为投保资产换取确定的终身收入的年金。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有权变卖房产,收回保费的年金产品形式。住宅反向抵押按揭年金“住宅反向抵押”在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荷兰
8、,如今在美国、欧洲、新加坡盛行在我国的可行性??房屋的产权时限问题操作风险大观念障碍需要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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