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奖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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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盛京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奖励类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方案为做好2016年度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审批工作,根据《关于实施“盛京人才”战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高地的意见》、《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一、奖励范围本年度“盛京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工作,继续围绕沈阳市“双进双解”活动工作部署,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进行奖励。重点奖励攻克关键技术、转化应用科技成果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科研项目,一类是在沈阳市属单位国民经济生产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在关键技术

2、环节有重大突破,或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为沈阳市创造可观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另一类是项目责任人以自有技术,或转化应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沈创业,形成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对以上项目的责任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二、人才条件该奖励授予对象为项目研发责任人(团队),最多可包括项目组的前五名主要研发和转化应用人才,申请奖励人员不受学历和职称限制。第一责任人不参与申报奖励的,原则上不受理项目申报,特殊情况,需由第一责任人出具书面授权材料。三、项目要求:1、由市级及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立项,2006年1月1日4之后结题并通过立项部门验收,2013年12月31日前在沈阳市

3、市属单位推广应用,已取得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2、由市属企业立项,2006年1月1日之后结题并通过立项部门验收,2014年12月31日前在本企业推广应用,在关键技术环节有重大突破,且已取得巨大经济效益或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项目。3、由市以上项目主管部门或市属大型企业立项,2006年1月1日之后结题并通过立项部门验收,2014年12月31日前在沈阳市市属单位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的项目。4、持2006年1月1日后的发明专利,2013年12月31日前在市属单位推广应用或持专利产品在沈创业

4、,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项目。社会效益巨大的项目,可适当放宽人才及项目条件。四、奖项设定及奖金额度本年度该项目奖励资金预算额度为500万元。该奖励以科研项目为单位,对项目责任人进行奖励。由市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的数量占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0%,奖金为每个项目50万元;二等奖的数量占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20%,奖金为每个项目30万元;三等奖的数量占奖励项目总数的70%以上,奖金为每个项目10万元。五、申报形式和程序4申请专项资金奖励的单位要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登录沈阳人才工作网(www.syrc.gov.c

5、n),进入“沈阳市人才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新用户要注册用户(以前申报过的单位要使用原用户和密码进行登录)。进入“系统”后,按“系统功能”菜单中“系统帮助”相关提示及本方案的相关规定逐项进行填报。“系统”自动将上报的相关信息上传到单位所在区、县(市)或开发区人才办的项目子系统中。网上申报成功后,根据各区县(市)安排,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区县人才办进行材料核准。主要包括以下材料:1、项目单位资质材料⑴申请单位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正本复印件。⑵由市主管部门发布、认定或证明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所作贡献评价等相关

6、文件及复印件。2、人才层次证明材料⑴申请奖励人才的学历、学术、技术水平、职务经历、发表学术论文及成果、奖励情况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⑵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或团队之间签署、经过公证、带有薪酬和各种津贴约定的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层次材料⑴申请奖励的人才所依托的管理或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⑵申请奖励的人才所依托的管理或科研项目立项文件、资金证明、结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项目资金其他来源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⑶项目效益证明材料。该材料需由项目应用企业出具,能够证明该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的销售、利税等方面情况的原始材料,取得社会效益的情况说明。⑷《“盛京人才”科技

7、成果转化奖励类项目申报表》(在沈阳人才工作网下载)。4、其他辅助材料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务必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同时上传到申报《系统》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系统》中录入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要与申报单位实际名称、开户行、账号完全一致。并按照所在区、县(市)委,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才办)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原件呈送到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初步审核。六、有关事项本年度申报、审批工作按此方案执行。本手册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市人才办责任处室:人才一处联系人:田野联系电话:22929566市人才工作办公室2016年3月2

8、3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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