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

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

ID:15047392

大小:798.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8-01

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_第1页
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_第2页
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_第3页
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_第4页
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1前言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需求,引导排污单位主动公开排污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公众监督、有利于分清责任和有利于工程实施的原则,制定本技术指南。本指南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指南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1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1 范围本指南规定了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要求。本指南适用于为实现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所进行的工程设计、验收及建成后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部分条款。GB/T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T1

2、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T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9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56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J343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1HJ/T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鲁质检标发[2011]35号)《关于印发排污口标志牌技术规

3、格的通知》(环办[2003]95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1.1 排污口本指南所指的排污口,是隶属于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或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总排口。2 技术内容2.1 排污口与采样点设置技术要求2.1.1 排污口的设置应当满足原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2.1.2 排污口及采样点原则上应当设置在厂界附近,采样点的设置应当满足GB/T12997的要求。公众及环保执法人员可在排污口清楚地看到污染源的排污情况并且不受限制地进行水质

4、采样。11.1.1 对不具备条件、排污口确需设置在厂区内部的,应当至少满足4.1.3.1或4.1.3.2中的一款。1.1.1.1 排污口及采样点采用全开放性或半开放性通道与厂区外界相连通。公众及环保执法人员经过通道可了解污染源排污情况并且不受限制地进行水质采样。1.1.1.2 厂界附近或独立的排污管道末端应当设置一处开放性的污水采样点,方便采样和流量测定:有压排污管道应当安装取样阀门;污水面在地下或距地面超过1米的,应当建设取样台阶或梯架;用暗管和暗渠排污的单位(含直排和排入市政管网),应当设置能满足采样条件的竖井或修建一段明渠。1.1.2 排污口和采样点处的水深不应超过1.2m,周围应当

5、设置既能方便采样,又能保障采样人员安全的护栏等设施。1.2 生物指示池设置技术要求1.2.1 污水直排环境的企业或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在排污口设置生物指示池。1.2.2 生物指示池应当建设在厂界附近或有开放性通道与外界相连通。在确保公众及环保执法人员能够了解指示生物生存状况的前提下,生物指示池可设置防止他人损坏的安全防护措施。1.2.3 在排污口建设生物指示池,池体进、出水口需与排污渠相连通,确保水流能持续畅通地流过生物指示池。11.1.1 生物指示池布局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尺寸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池壁内侧粘贴白色瓷砖,外沿四周设置不锈钢护栏,池体前方设置指示牌,并标明“生物指示池”字样。1

6、.1.2 生物指示池内应当放养鲫鱼、鲤鱼等常见鱼类作为指示生物。生物指示池的建设应当体现人文关怀的理念,为指示生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1.2 排污口标志牌设置技术要求1.2.1 所有排污口附近应当设置排污口标志牌且满足以下要求:1.2.1.1 排污口或采样点在厂界附近或厂界外的,排污口标志牌应当就近在排污口或采样点附近醒目处设置。1.2.1.2 排污口及采样点采用全开放性或半开放性通道与厂区外界相连通的,排污口标志牌应当设置在厂界外通道入口醒目处;通道长度超过50m的,应当在通道入口醒目处和近排污口处各设置一处标志牌。1.2.2 排污口标志牌的形状一般采取矩形,长度应当不小于600mm,宽

7、度应当不小于300mm,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m。1.2.3 排污口标志牌的图形标志、图形颜色及装置颜色、标志牌材质、表面处理、外观质量以及字体等要求应当满足《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及《关于印发排污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2003]95号)的有关要求。1.2.4 排污口标志牌辅助标志的内容依次为:××排污口标志牌、排污口编号、执行的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及允许排放限值、排放去向、××环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