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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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河南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促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试行)》、《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评价及预警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质量检测、质量评定、验收等规程的规定,结合我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以下简称“省质监站”)代表河南省水利厅指导各市(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县)质监站”)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

2、监督工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各市(县)质监站承担。第三条省质监站以组织市(县)质监站人员培训、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体质量巡检、实行工程质量预警和组织经验交流等形式指导市(县)质监站工作。市(县)质监站-12-按照本办法,并参照《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试行)》的规定,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第四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成立质监站,落实监督工作经费,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质量监督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第五条质量监督人员应持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员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员证)

3、”或“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水行政执法)”进入现场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第六条质量监督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七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下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和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管理体制。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检测等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第八条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

4、或阻碍质量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12-第二章质量监督注册和项目划分确认第九条项目法人应根据《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试行)》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到所在市(县)质监站进行质量监督注册。市(县)质监站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应明确责任质量监督员。第十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为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含合同质量保修期)止。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在监督注册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并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送责任质量监

5、督员初审。项目法人应根据初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报市(县)质监站。第十二条市(县)质监站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第十三条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市(县)质监站审核确认。第十四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执行《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试行)》。-12-第三章质量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市(县)质监站应根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巡回监督。第十六条市(县)质监

6、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试行)》,结合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情况分别编制质量监督计划,并及时报省质监站备案。第十七条市(县)质监站开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复核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二)监督检查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三)监督检查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执行情况。(四)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六)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验,并编制

7、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报告。第十八条质量监督人员持证-12-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调阅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有关合同(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检测试验成果、检查记录、施工记录、抽检资料、有关报表等;有权对中间产品、水工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产品制造单位、检测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质量监督人员应根据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填写《质量监督工作记录表》。第十九条市(县)质监站发现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以及有不规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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