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金华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ID:14955982

大小:35.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31

浙江金华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_第1页
浙江金华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_第2页
浙江金华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_第3页
浙江金华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_第4页
浙江金华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金华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金开〔2011〕7号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局(办、处、中心),有关单位:为加速工业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金华开发区将以升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契机,构筑大平台,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产业,促进大发展,努力把金华开发区打造成创新发展与扩大对外开放的结合体,高科技、高附加值和服务外包业务的承接地,现代服务业和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区,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点,推动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的主载体,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排头兵。现就加快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确保经济总量快速提升培育

2、目标:做大做强汽车产业,重点扶持电子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形成一批国家级的重要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奖励办法:1、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对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当年每亩税收6万元以上且实交税金200万元以上的,按其销售增幅给予奖励。具体为:上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当年增长超过10%以上部分,每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3万元;上年销售收入5—10亿元的,当年增长超过15%以上部分,每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2万元;上年销售收入3—5亿元的,当年增长超过20%以上部分,每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1.5万元;上年销售收入1—

3、3亿元的,当年增长超过25%以上部分,每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上年销售收入0.5—1亿元的,当年增长超过30%以上部分,每增长1个百分点奖励0.5万元;单个企业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5000万元且当年实交税金50万元以上的,按其销售增幅给予奖励,具体为:对上年销售收入500—2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增幅超过100%以上且增幅排名前10位的,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奖励;对上年销售收入2000—5000万元(不含)的,当年增幅超过50%以上且增幅排名前10位的,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授予成长型企业荣誉称号,并通过媒体予以宣

4、传。2、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且税收3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万元;对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且税收1.5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对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且税收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且税收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且税收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3、评选年度制造业50强、技术改造先进企业。经综合排名和评选,授予荣誉称号,在金华主要媒体上进行宣传,并在项目后续用地上予以优先考虑。

5、4、设立经济密度财政贡献奖。对当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每亩销售收入、每亩实交税金分别进入开发区前五位的,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计算。5、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新建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从土地交付且符合开工条件之日起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总建筑面积70%以上且投产并入统计库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目标: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确保工业投资稳健增长,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企业

6、核心竞争力。奖励办法:1、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及引进国际先进设备的汽摩配技改项目,在《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08〕12号)规定标准给予配套资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百分点予以资助;对汽摩配、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当年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开发区技改项目增加一个百分点予以资助,即国产设备按设备投资额的3%资助,进口设备按设备投资额的4%资助;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软件企业,当年设备和研发投入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按企业设备投资额的3%予以资助。2、鼓励企业提高技术装

7、备水平。凡按规定备案或核准的除汽摩配、电子、新能源新材料以外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1)国家、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及引进国际先进设备的技改项目,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06〕18号)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补充通知》(金政办发〔2007〕8号)规定标准配套资助;(2)对当年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开发区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按设备投资额的2%资助,进口设备按设备投资额的3%资助。以上资助不重复享受。3、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

8、技术中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