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人民法庭立案权的实践与探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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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刍议人民法庭立案权的实践与探索请求立案,是法律关系主体在认为其所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权利人在与他人发生争执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实现保护合法权益的第一步,是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的具体体现。受理立案,是法院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公民的合法权利在遭受到侵害时,通过立案、审判,给予受害人的及时、必要、充分的救济。当前,最高法院正在大力倡导“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系列活动,“司法为民”的精神得到更大范围的普及,各级人民法院正在着力采取、完善便民各项措施。在此情形下,笔者作为一名在社会主义法治

2、建设的最前沿阵地的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深刻的认识到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两便原则”,首先就应该规范人民法庭的立案权。从而在此基础上,适应新情势、新情况、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司法需求和期盼,增强人民法庭的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新农村建设,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完善的司法环境。一、人民法庭立案的现状据调查,当前人民法庭受理案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人民法庭没有立案权,而由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统一立案,再按一定的标准分派到各个法庭;另一种是由人民法庭自行负责立案。回顾我国的司法体制

3、发展的过程,人民法庭与立案权也是几度分离。人民法庭设立之初,拥有立案权,后为规范司法权的行使,防止权力集中,国家实行立案与审判相分离,基层法院收回立案权。[1]笔者认为产生上述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不完善。目前对人民法庭的立案做出专门、具体规定的法律依据,仅有最高法院在1997年4月2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第18条规定了人民法庭立案的具体程序: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报庭长批准;当事人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审

4、查受理。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将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案由、简要案情报基层人民法院统一编立案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人民法庭不予立案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决定立案,交由人民法庭审理。按该司法解释,人民法庭是享有立案权。但众所周知,人民法庭存在管辖地域广、案件数量多、审判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没有专门负责立案的人员的缺陷,使得立案者同时极有可能是审判者。这样又就该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实行立案与审判分开的原则”原则相违背,甚至会导致审判者在立案之时以“方便自己”为原则,对没有把握解决的新型案件

5、或者社会压力较大的案件,以拒绝立案为途径,逃避审理,使得本应经过实体审理作出裁判的案件在受理阶段即被拒之门外,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还有该规定第18条中规定的对于人民法庭不予立案的案件,立案庭可以再次立案,也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符。根据民诉法第112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不予立案的裁定,可以向上级法院起诉。而人民法庭是法院的派出机构,其生效的不予立案裁定是代表法院做出的,如果立案庭还可以再次审查立案的,造成了不必要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等违法之嫌。该规定指导思想是:“遵循便利人

6、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赋予人民法庭立案权便是该思想的具体体现,但是由于该规定本身不够完善,与相关法律存在冲突,同时,自身法律位阶过低,无法发挥该规定应有的作用。5在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的前提的下,我们应该首先承认而非批判各地法院关于立案的不同的作法,即如黑格尔所言的“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存在即合理”。[3]笔者在此从对策法学角度先分析人民法庭有立案权的利弊,然后根据功利主义原理提出最佳对策,以期能解决是否应赋予人民法庭立案权问题,并尽力将该项制度

7、的消极作用降到最低。使人民法庭的职能在符合“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宗旨的同时,能保障司法的公平、公正。二、人民法庭有立案权的利弊分析(一)人民法庭有立案权的优势据笔者所了解,主张人民法庭具有立案权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几条:一、能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主要设置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直接面向最基层,面对最普通群众。由于这些地区的群众大都不知法、懂法,而且,目前农村地区鲜有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仅有的乡镇司法所或者农民不熟悉,或者处于虚置的状态。

8、[4]常常会出现当事人因不知道如何准备起诉材料,导致往返数趟遥远的基层法院的立案庭才能立好案。如果赋予人民法庭立案权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就近立案,不必去法院的立案庭。法庭工作人员还可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时,指导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告知其应收集哪方面的证据,避免出现有的当事人因为不熟悉法律的规定,避免其跑数趟才能完成并实现受理立案,使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能更顺利。二、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现阶段,我国法院的还存在明显的“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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