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ID:14869562

大小:54.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30

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_第1页
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_第2页
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_第3页
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_第4页
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2、  (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有本条违法行为之一,经责令改正积极改正的。  处罚标准:给予警告。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有本条违法行为之一,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但能够配合代作处理的。  处罚标准:给予警告,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有本条违法行为之一,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并拒不配合代作处理的。  

3、处罚标准:给予警告,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行

4、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经责令改正,立即按照规定自行作无害化处理的。  处罚标准: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

5、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但能够配合代作处理的。  处罚标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并拒不配合代作处理的。  处罚标准:由动物卫生监

6、督机构代作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行政处罚12  (一)行政处罚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 禁止屠宰、经营、

7、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

8、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有本条违法行为,涉及禁止的动物、动物产品按照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计算的货值金额在一百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