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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30
《我國善意取得制度中準據時間點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我國善意取得制度中準據時間點研究摘要:《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明確規定瞭我國的善意取得制度,並將之一體適用於動產和不動產交易之中,這種簡明劃一的立法模式對於我國財產動態流轉安全的保護具有重大意義。然而動產與不動產的不同特性決定瞭該制度在適用上是不統一的,集中體現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善意時間點的判斷上。本文通過案例提出問題,並運用民法解釋方法對“受讓時”做出合理解釋關鍵詞:不動產;動產;善意取得;善意判斷時間點中圖分類號:DF52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663(2011)03―
2、0077―0411善意取得亦稱即時取得,是指無處分權人轉讓標的物給善意第三人時,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所有權人不得請求善意第三人返還原物。善意取得的對象僅限於物權,債權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這在理論界已基本達成共識,然而對於不動產物權是否適用善意取得制度這一問題上,學界尚存在明顯分歧,認為隻有動產物權才得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物權不得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學者不在少數,主張不動產物權也是善意取得制度適用對象的觀點亦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一錘定音,將善意取得制度統一適用
3、於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結束瞭善意取得制度適用對象問題的理論爭議,這種一體規定的模式有利於司法實踐操作,值得肯定。但不動產與動產性質上的差異決定瞭二者在善意取得制度適用條件上必然是不統一的。限於文章篇幅,在區分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的基礎上,本文僅對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判斷時間點――“受讓時”做相應解釋,以圖便於司法實踐一、問題的提出善意取得制度是公示公信原則的具體運用,通過對善意第三人信賴利益的保護實現市場交易之安全,其本質上是善意第三人利益與原物權人利益之平衡。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也在於在靜態財產安全與動態財產安
4、全之間尋求一個最佳的利益平衡點,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在於對“受讓時”的合理解釋。如果對“受讓時”的解釋過於寬泛,則等於嚴格瞭善意取得的條件,對交易安全的保護不利;如果解釋過於狹隘,則正義的天平將會偏向第三人,對真正權利人的保護不夠充分。“善意的準據時間的確定,直接涉及權利人與第三人利益的權衡,準據時間的提前,意味著對第三人保護的加強,準據時間的推後,意味著對原權利人利益的關註。法律所追求的是,將準據的時間恰當地確定在沖突利益之間的平衡點上。”因此,合理解釋“受讓時”,是科學發揮善意取得制度功能,使之在靜態財產
5、安全與動態財產安全之間尋找到最佳利益平衡點的關鍵,下面通過兩則案例具體說明11案例1:餘某、周某分別為鄰近的兩機床廠老板,餘某因廠房更新,將廠房內部分機床存放於周某廠房,存放期間,周某未經餘某同意,將其機床出售給不知情的王某,雙方簽訂銷售合同,王某一次付清價款,並約定周某在一個星期之內將機床運送至王某處,在周某交付機床前,買受人王某得知周某處分的機床系餘某所有,此後機床運到,王某仍接受瞭機床,餘某得知此事後,要求王某歸還案例2:劉某、王某系夫妻,雙方婚後購買商品房一套,登記在劉某名下。後夫妻感情惡化,劉某偽造王
6、某同意其出賣共有房屋的確認書,私自將房屋轉讓給張某,張某查閱瞭房屋產權登記簿和確認書後與其簽訂瞭房屋轉讓合同,並一次付清房款。此後,劉某與張某共同到房產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在申請行為完成後,張某才得知王某的確認書系偽造,劉某為無權處分,幾個工作日後,產權順利過戶到張某名下。此時妻子王某得知此事,要求張某返還房屋兩則案例的共同焦點在於:第三買受人是否構成善意取得。如構成,則買受人不用返還標的物;反之,則需返還。《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7、;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11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兩則案例均符合善意取得的後兩個條件,與一般的善意取得案件相比,此二則案例的特殊之處在於,受讓人的主觀心態經歷瞭一個由善意向惡意轉變的過程。因而,是否構成善意取得的關鍵在於心態轉變的時間點和“受讓時”的關系上。如果買受人的心態轉變發生在“受讓時”這一時間段內(包括受
8、讓前),則不符合善意取得要求的“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這一條件,從而不能構成善意取得;反之,如果買受人心態的轉變發生在“受讓時”之後,則表明在受讓時買受人的主觀心態是善意的,構成善意取得。可以看出,問題的癥結在於對“受讓時”的解釋,對這一時間點的解釋限度直接決定兩案買受人的命運上述兩則案例的交易過程可以解析如下:案例一,合同磋商一合同簽訂一交付完成;案例二,合同磋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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