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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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研究论文摘要:我国现行证券法律制度在法律责任的设计上存在着重行(刑)轻民的特点,使得因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后受害人的损失寻求不到法律救济。因此,加强对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完善证券法律责任、全面规范证券内幕交易行为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关键词:内幕交易;民事赔偿  一、问题的提出  据统计,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大约80%的违法案件与内幕交易有关,大约80%的违法交易金额与内幕交易案件有关。因此,各国都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出发,通过制定立法

2、,赋予政府或个人实现司法救济的途径,建立严格的法律责任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控制网络,来达到禁止证券内幕交易的目的。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律制度在法律责任的设计上却出现了重行(刑)轻民的特点,使我国现行证券法律责任体系出现了裂痕。纵观我国整部证券法,涉及民事责任的仅有8条文,即第42条、第63条、第115条、第145条、第161条、第192条、第202条、第207条,在其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的36个条文中,涉及民事责任的也仅有3个条文,即第192、202、207条。我国与证券民事赔偿责任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证券内幕交易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也只字未提。在

3、我国现行立法尚未明确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对因内幕交易所发生的损害赔偿案件则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的一般规定寻求救济,但证券交易法律关系并非一般民商事法律关系所比,它采用的是集中竞价、电脑自动撮合成交的方式,参与者众多,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交易者互不谋面,互不相识,加之很多证券交易皆在瞬间完成并不断连续进行,影响交易价格因素之多、交易转手速度之快、频率之高,都是其他民商交易活动所望尘莫及的。这就使得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因内幕交易造成损害后果后的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确定、损害后果的确定、赔偿额的确定等成为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

4、析,能为我国股市中的内幕交易活动的规范向前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内幕交易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追究内幕交易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据。关于追究内幕交易人的根据,各国法学界和司法实践界众说纷纭,最有影响的是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所确立的几种责任学说。  (一)信息公平获取说  该学说源于美国20世纪40年代的著名案例——KardonV.NationalGypsumCompany,Speedv.TransamericaCompany。SECv.TexasGulfSulphurCompany。该学说认为,在证券交易中,所有的投资者对重要信息应有平等的知情

5、权,每一个人在信息取得上都应是机会均等的。任何人使用非一般途径可得到的重大的信息就是欺诈行为,应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10b一5规则所确定的“5披露或戒绝规则”(DiscloseorAbstainRlue)②“承担披露或戒绝交易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该学说实际上主张的是信息上的均等,因此,它适用于任何性质的内幕交易。  (二)信托义务说  该学说最早由美国法院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并于1961年卡迪诉罗佰茨案中得以运用。该学说建立在美国公司法“信用义务原则”基础之上。美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将普通法上的信托义务概念运用于证券交易委员会第l0条

6、第6节和第10b一5规则中,从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职员直接对公司进而对公司股东所负的信托义务中推绎出公司内幕人员在从事有关公司的证券交易时负有向交易对方即公司股东主动披露一切重要事实的积极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而从事证券交易,即构成第10b一5规则下的欺诈行为,因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信息泄露说  该学说源于狄克斯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案。该案认为,内幕信息受领人虽与内幕信息相关公司和股东没有信托关系,不负有信息公开义务,并不意味其有依据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或泄露公司内幕信息的自由。受领信息人的披露或戒绝交易的义务是从内幕人的义务派生的。

7、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将内幕信息泄露他人,致使他人从事交易者,即使泄露者不从事交易,泄露者与交易者均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四)私用内幕信息说  该学说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联邦第二巡回法庭在U.S.V.O’hagan案中所创立并在1988年《内幕人交易与证券欺诈执行法》加以确认。该学说认为,任何人非法获得或盗用公司重大非公开信息并利用这种信息进行交易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其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的经纪人、律师、承销商、会计师、相关银行职员、新闻记者等,以及与上市公司内部人员或上述人员有密切联系者。因为,上述人员与公司内幕人员之间存在雇用和被雇用关系、亲属关系以

8、及临时的商业伙伴关系,公司内幕人员基于对上述人员的信任将内幕信息予以泄露,而上述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则违反了这种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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