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742198
大小:621.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7-30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答案(100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试卷提交时间:2013-10-2716:45:33.663试卷得分:100.0窗体顶端1、题型:判断题分值:2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开庭审理人事争议案件5个工作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仲裁庭组成人员等书面通知当事人。正确错误答案正确2、题型:判断题分值:2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正确错误答案正确3、题型:判断题分值:2对于开除学籍的处分,学生可以直接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无需先进行校内申诉的程序。正确错误答案正确4、题型:判断题分值:2在校
2、园伤害案件中,我国法律历来主张采用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也沿袭了这一原则,对此类案件一律适用过错原则。正确错误答案正确5、题型:判断题分值: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教师聘用合同。正确15错误答案正确6、题型:判断题分值:2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正确错误答案正确7、题型:判断题分值:2取得教师资格,必须是中国公民,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正确错误答案正确8、题型:判断题分值:2学生对教育机构提起行政诉讼,依据
3、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教育机构的行政侵权行为只赔直接损失,不赔精神损失。正确错误答案正确9、题型:判断题分值: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0、题型:判断题分值: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失不能得到赔偿,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15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1、题型:判断题分值:2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政行
4、为作出之日起无效。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2、题型:判断题分值: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人补充责任的相关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不论监护人是其亲友还是单位,都由监护人适当赔偿。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3、题型:判断题分值:2我国侵权责任法确立的一般规则原则是无过错原则。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4、题型:判断题分值:2地方法院在判决中不适宜适用本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规。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5、题型:判断题分值:2在混合责任中,不管加害人和受害
5、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实施了违法行为,就应当承担混合责任。15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6、题型:判断题分值:2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既不能复议,也不能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审查。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7、题型:判断题分值:2对受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委托的教育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8、题型:判断题分值:2只要行为人确实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且与经营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构成不正当竞争。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9、题型:判断题分值:2对法律
6、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直接主管该组织的教育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正确错误答案正确20、题型:判断题分值:215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确认。正确错误答案正确21、题型:多选题分值:22004年6月7日,在全国高考第一场考试前,张某因欠学校150元书学费,学校带队老师刘某拒绝将准考证发给张某。随后,张某请人将200元交给校长,才拿到准考证。但此时已超过进入考场的最后时间,张某错过了第一场考试,其语文成绩被计为0分。2004年7月12日,张某以侵犯受教育权、发展权为由,将该中学及带队老师刘某告上
7、法院。法院判决要求该中学赔偿原告张某某高考报名费21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共计15219元。关于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选项1:带队老师刘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该纠纷的责任由该中学承担。选项2:受教育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的一项权利,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因此不能将受教育权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选项3:学生申请参加高考并且教育考试机构给予允许,构成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学生所在学校只是受教育考试机构委托发放准考证,因此学校无权因其与学生之间的民事纠纷扣发准考证。选项4:受
8、教育权的内容按照时间顺序可以分为开始阶段的学习机会权、过程阶段的学习条件权和结束阶段的学习成功权。选项5:学生未缴足学费,学校当然有权拒发准考证,法院判决有误。答案正确22、题型:多选题分值:2依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选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15选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选项3:市场竞争机制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