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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路桥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路采招[2017]28号采购项目:桐屿街道南片辖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采购单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9月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目录前附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和评标六、定标和合同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决标办法及评标细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附件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四: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七:人员配备表附件八:主要设备配置表附件九:本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十: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桐屿街道南片辖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2项目编号路采招[2017]28号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内容桐屿街道南片辖区环卫保洁,年预算676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5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6采购人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7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8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报价及资信技术标书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0元支付形式转账/电汇(不收汇票或本票),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将银行支付凭证传真至招标人(传真:0576-82401332)。10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14:40(北京时间)12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13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中国路桥网http://www.luqiao.cn/Index.aspx,由招标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及时将合同提交至招标机构备案。14备注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向采购人、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视作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无异议。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桐屿街道南片辖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路采招[2017]28号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桐屿街道南片辖区环卫保洁,年预算676万元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范围为道路或城市清扫保洁服务的企业营业执照。3、参加该项目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1、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室(路桥区政府大院内)3、标书售价:免费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有效的竖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检察部门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装订于正本)。4、投标报名表-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7日14:4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14:40正2、地点: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0.00元交付方式:转帐或电汇户名: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路桥城西支行帐号:3301090120100011046九、办理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所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并通过审核及公示合格后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为注册供应商。十、联系方式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潘雅琴联系电话:0576-82921169传真:0576-82401332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2、采购人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叶先生、蔡先生-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76-825169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联系人:丁丹晓监督投诉电话:0576-82517851-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由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和实施。2、合格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范围为道路或城市清扫保洁服务的企业营业执照。2.3参加该项目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定义3.1“采购人”系指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3.2“招标人”系指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3.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3.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请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向采购人、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视作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无异议。-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6.2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以及按第8条和第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7、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9.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0.2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0.3投标文件封面要求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11、投标文件的组成-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书,包括:11.1商务报价文件部分:11.1.1投标函(附件一)11.1.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11.1.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三)11.2资信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将为无效投标)11.2.1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四)11.2.2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五);11.2.3营业执照及资格资质等相关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2.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六),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附件;11.2.5检察部门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正本);11.2.6清扫保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内容和要求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组织实施方案。11.2.7人员配备表(附件七)、主要设备配置表(附件八)11.2.8本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情况表(附件九);11.2.9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附件十),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11.2.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制作说明: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节约纸张。需现场提供原件的,请将各类原件资料单独包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现场提交。12、投标内容的填写说明12.1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12.2《开标一览表》(见附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13、投标报价-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13.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价,并包括下列费用1)向政府及行业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及规费;2)其他有可能发生的。13.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将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投标人的报价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13.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除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外,价格将不予调整。13.4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支付(不收汇票或本票),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将银行支付凭证传真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文件(传真:0576-82401332)。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如下:户名: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路桥城西支行帐号:330109012010001104614.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不计息);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不计息)。供应商办理退还手续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票据。联系人:林书吉,电话:0576-82921169。1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并未说明能被招标人接受的理由。14.4.2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定的条款。14.4.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14.4.4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的。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15.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书将被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和封装16.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注明“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均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投标单位应写全称。16.3投标文件的封装16.3.1按招标文件第11.1条的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写上商务报价标,提供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统一装入一个密封袋里,封口加封条并盖章,密封袋面上写明“商务报价标”字样(详见附件外包装格式)。16.3.2按招标文件第11.2条的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写上资信技术标,提供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统一装入一个密封袋里,封口加封条并盖章,密封袋面上写明“资信技术标”字样(详见附件外包装格式)。16.3.3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3.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16.3.5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14:4017.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17.2招标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18.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招标人。 18.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18.3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19、无效标和废标19.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3)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5)以电讯、邮寄形式投标的;6)投标文件包装封面上单位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一致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9.2开标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2)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未按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3)出现多个投标报价,并未说明以哪一个为准的;4)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9.3在投标文件评审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合法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的;5)资信技术标出现投标报价的;6)未按招标文件编制,字迹模糊不可辨,文件签署、盖章不齐全的;-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7)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8)改变招标内容、服务内容的;9)技术条款重大偏离的;10)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1)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9.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上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开标和评标20、开标20.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14:40开标地点: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20.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20.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20.4本次开标分二次进行,首先拆封资信技术类投标文件,待资信技术类评标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报价公开开标。21、错误修正21.1投标文件如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2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有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基本满足招标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21.3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性内容。23、评标23.1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3.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3.2.1投标价及服务的合理性;23.2.2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和标准;23.2.3所提供产品的使用期限和可靠性;23.2.4资质情况和经营信誉;23.2.5售后服务能力六、定标和合同24、中标通知24.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24.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5.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5.3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或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26、签订合同26.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及时将合同提交至招标机构备案。同时,招标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6.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及深化技术及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均作为合同附件。26.3拒签合同的责任26.3.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单位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26.3.2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借故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向中标方退回双倍的投标保证金,并赔偿中标单位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本次招标采购为桐屿街道南片辖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要求如下:一、项目范围与人员配置桐屿街道南片辖区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东边与路北接壤,南边毗邻螺洋,西边至104西复线,北边以腾达路、桐东路、104国道为界,辖区内村居9个,开放式居民区2个,其中包含塑料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日用品商城与财富商贸城周边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桐屿街道南片辖区清扫保洁区域序号村居名称序号村居名称序号村居名称序号村居名称T01山羊居T04立新村T06建设村T08下岭村T02桐杨居T05勤丰村T07坐应村T09下庄卢村T03新保村说明:下岭村与下庄卢村保洁范围指按项目四址界线划入的部分。标段四址界限详见附件:《桐屿街道南片辖区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招标区位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项目内每条道路、每个村(或社区)具体配备管理与保洁人员人数。项目作业总人数不少于131人,其中一线班组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清扫保洁人员不少于106人(含7名快速保洁员和1名废弃物上车工),机扫、洒水驾驶员、垃圾收运人员不少于11人,小广告清理人员不少于3人,公厕保洁员、内勤台账资料员各1人,垃圾桶、果壳箱、人行道等清洗人员不少于5人。以上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含承包期内新增的道路与绿地等)、游步道、背街里弄、小区、村(居)、开放式公园与广场的清扫保洁(含村民房前屋后的保洁);道路机扫、洒水、冲洗;绿地、绿化带、空旷地、小河塘(沟)内有色垃圾、废弃物的清理保洁;区域范围内所有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及桐杨菜场东门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日常清扫保洁、维护与清洗,垃圾桶添置、更换;区域范围内城市“牛皮癣”-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小广告、涂鸦)清除、清洗;装修垃圾、渣土、杂物的清理;垃圾收集清运(收运至下庄卢垃圾中转站或指定地点)等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注:1、不包括已聘请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2、不包括由区公路部门外包的104国道车行道、104国道西复线桐屿段的清扫保洁)。明确中标人与各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的界线以围墙、绿篱外侧(含绿篱保洁)为界。二、项目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人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结合中标人履约表现,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续签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合同履约保证金没收;若中标人履约的项目业绩未能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则本项目合同自第一年履行完毕后终止。后续年份的采购按批准的预算执行,未获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未实施部分自动取消。采购人对本条款具有最终决定权。三、项目需求(一)清扫保洁要求1、作业时间全年原则上实行365天清扫保洁作业,每天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其中项目内明确的主要路段,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不得少于12-16小时(详见附件二)。首次普遍清扫应在清晨7时前结束,若遇恶劣天气除外。2、作业内容(1)项目内所有道路(含承包期内新增的道路与绿地等)、游步道、背街里弄、小区、村(居)、开放式公园与广场及村民房前屋后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2)项目内道路洒水作业,主要街道机扫与人行道的清洗作业;(3)项目范围内装修垃圾、渣土和杂物的清理清运;(4)城市“牛皮癣”(小广告、涂鸦)的清除、清洗;-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5)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桐杨菜场东门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消杀、维护与清洗。(6)果壳箱、分类垃圾桶的添置与更换,其样式、品质按采购人要求配置;(7)绿地、绿化带、空旷地、小河塘(沟)内有色垃圾及废弃物的清理保洁;(8)爱国卫生、多城同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城管指令、微信抄告等相关清扫保洁工作的落实;(9)建立一支专业的应急队伍,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响应与处置工作。(二)清扫保洁标准和作业规范1、清扫保洁标准执行《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2005城建发248号)、台州市“多城同创”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要求,主要路段按一级路面普扫质量要求开展清扫保洁作业,其它区域按二级路面普扫质量要求开展清扫保洁作业,要求保洁质量均达到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多城同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等检查标准。(1)清扫范围内实行全日保洁,主要路段应巡回保洁,保洁作业时间不得少于12-16小时,其它区域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首次普遍清扫应在清晨7时前结束(保洁时间是指保洁员在路段保洁作业的时间)。(2)路面见本色,保洁区域内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既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五净”既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设备整齐干净。(3)路面每1000平方米废弃物控制指标:果皮≤4-6个(片),纸屑塑膜≤4-6片,烟蒂≤4-8只,痰迹≤4-8处,污水≤0-0.5平方米,其它≤0-2处,垃圾滞留时间≤20-25分钟(每类废弃物的前项数据为一级路面控制指标,后项数据为二级路面控制指标)。(4)道路粉尘控制在25克/m2以下。(5)-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道路路面应定时清洗和洒水,清洗时间一般应在晚上或清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其中主要路段辅以多功能洗扫作业,提高路面的清洁度与减轻扬尘污染;气温在30℃以上时,每天洒水不应少于3次,平常不应少于2次,气温低于3℃时应停止清洗和洒水。每天累计作业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6)适合机扫道路应实行人机混扫,提高路面清洁度。机动车道每天不少于2次机扫,必要时增加机扫次数。机扫车辆每台班机扫里程需达到50公里以上,时速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机扫车主刷长度小于10cm时须及时更换。每天累计作业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7)洒水、机扫、清洗等作业供水与费用由桐屿街道负责。2、清扫保洁作业规范(1)管理机构要求:中标人必须建立清扫保洁管理机构,分解管理责任目标;建立应对遭遇恶劣天气环境卫生作业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各项保洁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路段及作业点作业人员分工情况表;健全巡查、考核制度,有巡查日志;各项台帐资料齐全、确实可信。(2)安全生产要求: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出现意外事故情况,由中标人负责、协调解决,承担责任与经费赔偿。(3)普扫作业要求:清扫保洁要做到承包区域内所有道路、小区等路面无痰迹烟蒂;晴天地面无积水;侧石无积泥积沙、无污迹;无窨井堵塞;人行道、树圈无杂草;绿地、绿化带等无有色垃圾;小河塘(沟)水面无漂浮物、河岸边无堆积垃圾;小区建筑及市政设施等表面无“牛皮癣”等,要及时清理、无“白斑”;垃圾桶做到收运一次,清洗一次;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等应做到无垃圾满溢(每日下班必须清理干净),每天清洗,保持内外整洁,无歪斜、无破损、周围地面清洁。(4)文明作业要求:垃圾现堆现收,不漏扫不漏收,车行道、人行道不得漏扫或反扫到交叉路口、里弄口内侧、喇叭口;也不得扫入窨井和绿化带内;树圈应清扫彻底;交叉口及未通车、未建成的道口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扫干净。-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5)垃圾收集要求:清扫收集的垃圾运入中转站或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处乱倒和焚烧垃圾。同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小区居民与沿街店主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与投放,做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若遇垃圾中转站检修期间等特殊情况,应服从采购人临时安排,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对建筑装修等垃圾由中标人收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堆放。(6)员工着装要求: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规范穿着。(7)作业车辆要求:保洁车辆做到每天清洗,保持车容整洁,安装反光警示条,不得吊挂杂物,做到密闭化运输。(8)公厕管理与保洁要求:公厕管理与保洁按区城市管理环卫部门“公厕管理和保洁制度”开展,日常管理与保洁需专人负责,每天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6小时,管理、保洁制度健全,设施完好,卫生干净整洁无臭味,服务周到无投诉。日常维修、抽粪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日常水电费由桐屿街道负责。(9)应急处置要求: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和处置工作。遇到路面污染现象时,中标人须组织人员及时清除并冲洗受污路面,以保证路面整洁。四、考核办法(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一)考核原则采购人根据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按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进行监督考核。中标人必须按照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规范进行作业,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考核,实事求是地向采购人汇报每月履约情况。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整改。在采购人整改通知书(电话、短信、信息平台)送达或上传1小时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扣2分,同一问题二次抄告的扣4分。(二)考核方式以项目辖区为标段,以社区、村居为考核单元,实行日常检查、定期通报、月考评、年度考核(每期合同期结束前一个月组织)与专项督查考核等形式。督查考核人员采取每天巡查、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考核得分,定期通报、每月汇总,作为日常考评成绩。-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月考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市管理环卫部门分别对中标人当月完成的保洁质量与直接扣罚情况作出业绩评价,以书面形式提交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作为月考核业绩。年度考核,由街道组织,会同区城市管理环卫部门等相关单位等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中标企业环卫保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三)考核分的运用考核办法采用100分制与直接处罚相结合,根据检查考核实绩确定保洁成效,作为支付每月环卫保洁费用的依据。考核分项目计分或扣分,扣分直至单项扣完为止。除考核直接处罚外,日常考核占60%,月考评和专项督查考核占40%,如每月综合考评分数达不到95分的,则以100分为基准分起算,每递减1分扣除保洁费用1000元。如连续2个月考核分低于95分或连续3次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中标人,没收履约保证金。月考评得分平均值与年终考核得分,分别按70%与30%比例计算年度考核成绩,综合得分在92分以上(含92分)为履约合格,作为全年项目验收通过的依据。(四)考核细则-20-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桐屿街道南片辖区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考核细则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式分值管理作业标准评分标准得分一台帐资料现场检查(8分)1、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1、未落实责任制的扣3分2、按行业要求建好台帐2、台帐每缺一项扣1.5分3、环卫设施登记造册3、未登记造册扣2分二管理指标落实情况现场检查(7分)4、按照行业标准化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间。4、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道路每次扣1分。5、按照行业管理落实专职管理员跟踪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在管理中管理员不到位,每次扣1分。三道路保洁质量情况现场检查(50分)6、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沙石),晴天无积水。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树圈清洁无杂物和垃圾,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缝隙无垃圾、杂物。7、保洁责任区内无小广告、无乱张贴、无树挂等城市“牛皮癣”。6、在1000平方米以内路面有色垃圾或果皮≥7只的扣0.2分,烟蒂≥9只的扣0.2分,污水≥0.6M2的扣0.2分,路面有杂草或≥0.5M2成堆垃圾的扣0.2分,有色垃圾滞留时间超过30分钟的扣0.2分。雨水井沟眼有积泥(嵌石)的每处扣0.2分,树圈有杂物、垃圾的每处扣0.2分。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米的每处扣0.2分,≥2米的每处扣0.5分。道路晴天积水<3M²的每处扣0.2分,≥3M²的每处扣0.5分,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的每处扣1分,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每次扣2分。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的缝隙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2分。7、保洁责任区内小广告、乱张贴、树挂等城市“牛皮癣”清理不及时,每处扣0.2分。8、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8、道路绿地内有杂物、垃圾的每处扣0.2分,有成堆积存垃圾的每处扣0.5分。-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9、沿街果壳箱无歪斜,无破损,无积存垃圾;垃圾桶加盖密闭,无破损,垃圾日产日清。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内外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箱(桶、房)外暴露垃圾。9、果壳箱、垃圾桶歪斜、未加盖的每只扣0.1分,倾斜、破损、缺失未及时上报的每只扣0.2分,垃圾未日产日清的每只扣0.2分。果壳箱、垃圾桶不洁有污垢的每处扣0.2分,垃圾满溢的每处扣0.5分,周围路面不洁有暴露垃圾、垃圾包和污水的每处扣0.5分。垃圾收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的每只扣0.5分。10、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污迹,沿街果壳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无污垢、无积尘、无污水。10、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污迹<1M²的每处扣0.2分,≥1M²的每处扣0.5分。沿街果壳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迹、积尘的每处扣0.1分。四作业规范执行情况现场检查(20分)11、严格按规定在每日上午7:00前完成第一遍普扫和做好巡回保洁工作。作业期间保洁人员不得有立岗、脱岗、坐岗、隐岗等现象。1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每条道路扣0.5分,未巡回保洁的每条道路扣0.3分,清扫保洁人员立岗、脱岗、坐岗、隐岗的每项扣0.3分。12、人工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垃圾不得扫入窨井、河道。12、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反扫的每处扣0.2分,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的每处扣0.2分,清除不彻底的每处扣0.2分,垃圾扫入窨井、河道的每次扣0.5分。13、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转运。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13、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1分。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落叶的每条道路扣0.5分,未按指定地点堆放转运树叶的每次扣0.5分。未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的,每个点位扣0.5分。14、垃圾收集点根据季节要求进行消杀,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不成堆。14、在可视范围内苍蝇成堆每处扣0.2分,没有消杀的扣1分(雨天除外)-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15、环卫专业车辆外观整洁。垃圾清运车(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密闭运输,无破损、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人力专用车的车厢后栏板处设置规范的荧光交通警示标志。15、环卫专用车辆外观不洁的每车扣0.5分。垃圾清运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发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车辆破损的、车厢外有吊挂的每车/次扣1分。人力专用车的车厢后栏板处未设置规范的荧光交通警示标志的每车/次扣1分。16、保洁人员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须穿反光环卫工作服,并佩证上岗。16、保洁人员作业时未穿反光环卫工作服的,每人/次扣0.2分,未佩证上岗的每人/次扣0.1分,穿拖鞋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0.1分。17、日常管理人员及保洁作业人员人数应与预定方案相符。17、日常管理人员及保洁作业人员与预定方案不符,每少1人扣1分。五公众监督处理情况现场核查(15分)18、无有责投诉(包括电话、信访、区长公开电话等),有责投诉后处置及时。18、出现一次有责投诉扣2分,不及时处理的扣3分。19、无新闻媒体曝光。19、新闻媒体曝光查实有责的每次扣2-5分,不及时处理的扣5-8分。20、区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20、失责任分将根据情况扣5-10分。合计100分桐屿南片辖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考核直接处罚细则合计六直接处罚项现场核查1、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一线作业人数(年龄符合、身体健康),足额到位。1、人员未到位的,或超龄的,或健康状况差的,每一人按中标价总额除以投标承诺人员数乘以120%扣除承包经费。-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目2、垃圾桶投放充足,无破损。2、垃圾桶投放不足,连续3天内原地有成堆生活垃圾落地的,每处扣150元;破损不及时更换的,每只扣100元。3、装修垃圾、渣土、杂物等及时清运。3、装修垃圾、渣土、杂物等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扣200-600元。4、保洁车无吊挂杂物。4、保洁车有吊挂的,每次每车扣50元。5、垃圾收集要密闭运输。5、垃圾收集车未密闭运输的,每次每车扣200元。6、按标准开展洒水、机扫作业。6、未按标准或不洒水与机扫作业的,每次每项扣1000元。7、垃圾桶在路面洁化、序化、加盖良好,要在中转站内设置垃圾桶清洗点,并投入持续清洗。7、未在中转站设置垃圾桶清洗点或持续清洗的,每站每月扣3000元;垃圾桶洁化、序化、加盖不足的,每只扣20元。8、一线作业与管理人员,统一、规范着装。8、一线作业与管理人员未统一、规范着装的,每人每次扣50元。9、按公厕管理标准开展服务。9、未按公厕管理标准开展服务的,每次扣100-500元。合计考核单位:考核人:考核时间:年月日五.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要求提交以下投标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一)对本项目保洁与垃圾收运工作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范围内辖区道路(街道)、里弄、小区、城中村、村(居)、小河塘(沟)等区域的保洁与垃圾收运现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项目清扫保洁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的设想和建议。(二)项目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方案、运作流程、监管方式、考核办法、规章制度、劳动保障、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拟为本项目在当地设立的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公司内部管理与考核办法、激励与监督机制、信息反馈与处理机制、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参加社会保险承诺、员工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措施等。(三)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保洁标准与服务承诺。1、制定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工作思路、方法措施;-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制定本项目拟配置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垃圾桶等生产要素的数量与概况,具体说明各道路、社区、村居等配置情况;3、制定本项目具体的工作分工、班次与清扫时间的安排,要体现合理、精细、科学、高效。4、制定承诺对本项目清扫保洁质量的控制和检查手段,提出相应的保洁质量保障措施,要体现科学、合理、可靠。5、制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多城同创、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数字城管指令、微信抄告等相关清扫保洁工作落实的措施与承诺。6、制定车辆运行方案,要符合本项目道路保洁与垃圾清运、道路机扫洒水等要求。7、制定公厕管理运行方案,要符合公厕管理与运行等相关标准要求。8、清扫保洁服务承诺。9、制定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响应与处置工作机制。(四)制定本项目经济运行测算方案。(五)专用车辆、作业机具及物资装备配置要求。1、针对本项目需要,要配置足够的人力(电动)保洁车,包括(但不限于)拟配置的其它作业机具、设备、作业工具、易耗材料等物资的数量,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的配置,各类人员的着装规范与劳动防护等物资的配置。★2、项目投标方案中必须配置。(1)专用于本标段的1辆8T洒水车,1辆8T多功能洗扫车。(2)清扫保洁实行“扫运分离”作业,要求承包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收集实行密闭“桶换桶”和“桶接车”收运模式。配置动力型四轮12桶车8辆,3T垃圾分类收运车1辆,电动型三轮快速保洁车不少于14辆。要求配置车辆必须达到或优于上述指标,符合低碳、环保、密闭,车容整洁,编号管理,易于考核的原则。[注:(1)-(2)配置的各类作业车辆,明确购置上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之后购入的新车辆。](3)垃圾桶清洗实行“固定+动态”作业模式,对路面的收运垃圾桶与环卫设施、设备、人行道等进行常态化清洗。在后庄卢中转站设置1处固定清洗站,另配置4台高压清洗车设备。-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4)项目第一期合同内需配置1200只240升密闭式分类垃圾桶,后续二期各配置800只240升分类垃圾桶,其中分类垃圾桶的规格、质量与外观符合采购人的要求。★3、投标人在投标标段承诺投入的专用车辆,如不满足,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中标后,其承诺投入的专用车辆与垃圾桶等作业器具要求在合同签订后,进场作业前一周全部到位,投入持续运行,否则,每月按项目承包款的85%结算。六、其它要求★1、要求投标单位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在路桥区申报设立清扫保洁分公司或在结算时,出具“外出税收证明单”,在项目实施所在地完税。2、投标单位如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车辆为自有或中标后新购入的车辆。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保洁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验,中标后与履约期内,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不恪守,视同违约处理。4、承包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清扫保洁作业总价承包,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内部经济承包及变相经济转承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实施期满后30天内退还(不计息)。如合同实施期内中标人未按照要求履行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合同实施期内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另行支付。6、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即当月项目经费按考核业绩结算,其中40%由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支付,另外60%由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支付。支付时间:次月的15日前后支付,若遇节假日顺延。(2)明确第一期合同中标价一次性包死;若续签,合同中标价在新一轮合同续签之前,若浙江省发布调整最低标准工资,当地执行情况下,采购人应按中标人一线作业实际人数予以相应调整,除此其它费用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7、连续两个月考核不达标,或连续三次整改不到位,次月起终止合同,予以清退。相关责任按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8、明确中标人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应对遭遇恶劣天气环境卫生作业的应急机制,不涉及经费增加。9、明确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进场作业,首次进场作业人数不得少于承包数的90%,首月按实际在岗人数为结算依据,次月起必须全员上岗,否则每缺1人按承包款人均费用的120%扣除。10、明确人力三轮保洁车、电动三轮保洁车及各类垃圾收集车统一款式、颜色、标志、编号,不得吊挂杂物。11、明确中标人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否则按所收金额的10倍处罚。★12、员工劳动保障。(1)中标人所用员工自行向社会招聘,但录用的员工要求年满18周岁,其中男员工60周岁以下,女员工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劳务)合同。(2)每月应按时、足额向用工人员支付相应的工资与加班费,享受环卫津贴、高温费、福利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一经发现中标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在中标人补足欠薪的基础上,采购人将按原欠薪额的200%对中标人进行扣罚。(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基本工资不能低于台州市路桥区用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4)中标人必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员工保障的其它规定。★13、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出现环卫工人集体上访的,当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再与其续签合同。14、中标人在项目承包期满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前,必须结清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或纠纷等事宜,并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上述事项的履行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购人为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招标要求中打“★”号者为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必须做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若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商务报价文件将作无效处理。4、为便于阅看与评分,要求投标文件在首页制作评标索引,标书按本按项目的顺序、内容和要求双面制作,其它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无须提供。5、如需现场踏勘,请联系采购单位叶先生、蔡先生0576-82516901。桐屿街道南片辖区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作业人员配置汇总表序号专业类型人数职责备注1一线班组管理人员4人分区域管理2内勤台账资料员1人3定岗清扫保洁人106人清扫保洁(含快速保洁7人及废弃物上车工1人)4驾驶员11人洒水、机扫、垃圾收运5清洗作业5人洗路、洗桶(4人有C类驾驶证)6小广告清理人员3人清洗牛皮癣、小广告7公厕管理人员1人公厕管理与保洁合计131人-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清扫保洁人员配置与作业时间一览表序号道路或村居名称起止范围长度(米)宽度(米)面积(平方米)人员配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两侧绿化带机动车道隔离带1104国道辅道财富大道以西2300204600082财富大道商贸城以北1700131011241011560083文化路财富大道以东130081042446500064文化路财富大道以西15009822447050045腾达路财富大道以西1000910214000046桐东路104南北-104东西1800101800037桐东路104国道-腾达路4008104161520028桐杨路新保村—104复线28002261600109灵山路桐屿段含下分水河沿河游步道及绿地410南官河游步道桐屿段含濒河绿地、公园211山羊居含经三路(16小时保洁)512桐阳居含桐新路与菜场东边南北向主路(16小时保洁)13小计:上述路段每天实施16小时保洁,其它区域实施12小时保洁,明确财富大道快保2人,文化路快保2人,南官河游步道快保2人,桐东路快保1人。4319006913新保村414富通家园1315鹏盛嘉苑1016坐应村217下岭村118下庄卢村119塑料工业园区520废弃物上车工1小计(13-20项,每天实施10小时保洁)37合计106注:上述配置人员与作业时间,投标人可作优化调整。-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第四部分路桥区政府采购合同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路采招[2017]28号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交纳合同金额10%计人民币元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实施期满后30天内由收款单位无息退还乙方。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金元。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和路桥区采购办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方: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鉴证日期:-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五部分评标决标办法及评标细则为规范本次招标投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细则。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技术综合性能、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标委员会对资信技术标、商务报价标等二部分进行打分。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五人或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三、评标细则1、评标顺序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标评审→商务报价标评审→决标。2、第一阶段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是否齐全;是否填报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技术响应性文件,是否提供了资格证明文件、质保、技术及售后服务内容等资料;凡投标书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和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3、第二阶段为资信技术标评审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标进行评审,并对照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3.2资信技术标分值计算评标委员会对资信技术标的各项内容进行评审,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标细则,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分别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在计算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如某张评分表的一个项目评分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4、第三阶段为商务报价标评审4.1有效投标总报价上限本项目上限价为项目预算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最终得分以零分计。4.2商务报价标分值计算商务报价标满分30分(在计算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标分别进行评审。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务报价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5、决标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总得分=资信技术标得分+商务报价标得分5.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即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总得分并列,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报价也相同,以技术资信分高者优先;如均相同,则抽签确定。-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5.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5.4在前款情况下如果无第二中标候选人,或者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招标失败。5.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资信及技术评分表(70分)评分项目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项目服务方案(40分)调研情况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保洁与垃圾收运工作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并且是否提出合理化的设想和建议等情况酌情计分。最高5分。5分组织设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酌情计分。最高2分。2分经济测算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经济运行测算方案情况酌情计分。最高2分。2分人员配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环卫有关荣誉的得3分,获得地市级环卫有关荣誉的得1分。按最高荣誉计分。投标时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职责分工的合理性先进性、本项目管理和实施人员整体资质等情况酌情计分。最高5分。5分机具配置根据投标人专业车辆、作业机具及物资配备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酌情计分。最高5分。5分保洁作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清扫作业工作计划和安排、作业操作规程和标准、保证清扫保洁质量的计划措施、相应作业管理制度等情况酌情计分。最高5分。5分根据投标人各类保洁作业实施方案情况酌情计分。最高5分。5分投标人提供合理科学的垃圾收运分离作业方案的,得2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分-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安全管理具备较完备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等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酌情计分。最高2分。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酌情计分。最高2分。2分企业综合实力(15分)资质认证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认证体系认证的,各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2分从业经历根据投标企业从业年限情况酌情计分(以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最高2分。2分企业规模根据投标人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情况酌情计分,最高3分。3分技术力量根据投标人自有设备拥有情况及人员资质等级情况等酌情计分。最高5分。5分有关荣誉根据投标人2014年以来获得与环卫作业有关的荣誉情况酌情计分。最高3分。3分企业业绩(8分)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计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无原件或缺任何一项都不得分。):①每提供一份年承包价5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实施业绩合同得2分;②每提供一份年承包价500万元以下的城市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实施业绩合同得1分(1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最高8分。8分服务承诺(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酌情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5分投标文件(2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酌情计分:是否编制完整,是否格式规范、双面印制、装订整齐,是否具有针对性且简洁明了等。2分-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致: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_____),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各正本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90_个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元/年)大写小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此投标总价为单年承包价,包括人工、设备、材料、保险、税金、验收等所有涉及的费用。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报价单价小计1人工费用……2设备费用……3管理费4税金5其他…………总计(大写):小写:注:此表的合计总价应与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相一致。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四: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虚报资质业绩、不擅自修改招标文件,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以牟取中标。七、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不违反法律无故拒签合同,不背离合同(或技术规格书)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十、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五:投标单位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地址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企业职工数资产总额净资产职工从业资质人员有职称管理人员数工人高工工程师助工技术员(资质等级)所获资质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自有机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品牌及产地制造年份注:1、随表应附相应的证书、荣誉资料等复印件。2、表格不够填写,可自行划写。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致: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编号为,其在投标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全权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电话:传真:移动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七: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㈠作业人员配置汇总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专业类型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备注人数职责人数职责1一线班组管理人员2内勤台账资料员3定岗清扫保洁人员4驾驶员5清洗作业6小广告清理人员7公厕管理人员合计㈡清扫保洁人员配置一览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道路或村居名称起止范围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配置人数备注-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合计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八:设备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国别产地备注(是否自有)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说明:1、招标文件中有明确配置要求的设备,投标人须响应达到或优于投入;2、其他作业设备配置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响应投入。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九: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2014年1月1日以来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备注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十: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金额(万元)实施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47-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报价标或资信技术标)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49-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外包装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报价标或资信技术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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