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三)20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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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检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提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于28日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三)》),对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12种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于28日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三)》),对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12种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

2、标准作出规定。这是最高检、公安部依照刑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毒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依据。  《立案追诉标准(三)》共17条,包括了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12种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其中,有9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是新制定或者综合各种因素作了补充修改完善的,如规定了容留他人吸毒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等。在制定立案追诉标准时,始终坚持合法性、协调性、利于操作性、科学性原则,在保证毒品犯罪行为依法受到惩处的同时,又规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职权的行使,切实保护公民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1988年7月,公安部印发《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对各类毒品案件的立案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为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统一的执法规范,对于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20多年来,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打击毒品犯罪的立法也不断完善,尤其是1997年《刑法》修改并增加了毒品犯罪罪名。但是,由于刑法规定比较原则,有的毒品犯罪案件没有明确立案追诉标准,实践中出现了尺度掌握不一致的情况,影响到侦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影响执法办案质量,不利于规范执

4、法,各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立案追诉标准。为此,最高检与公安部根据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共同制定了《立案追诉标准(三)》,为及时、准确打击毒品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立案追诉标准(三)》的印发施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结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有利于规范立案追诉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进一步依法惩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5、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打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对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各地在执行中

6、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走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

7、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对代购者以贩卖毒品罪立案追诉。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毒品数量达到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和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追诉。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运输”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寄递、托运、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本条规定的“制造”是指非法利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或者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或者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

8、品的行为。为了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为了增重,对毒品掺杂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  为了制造毒品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以制造毒品罪(预备)立案追诉。购进制造毒品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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