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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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考点汇总 【考点1】现金管理1、使用范围:除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外,开户单位使用现金不能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2、限额:3~5天≤15天附属单位使用现金→核定→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找零用备用金→核定→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3、收支基本要求:⑴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当日送存有困难→开户银行确定⑵不准“坐支”现金(相对禁止)⑶提取现金→写明用途→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⑷现金管理N不准4、健全内控:⑴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⑵授权审批:对审批人越

2、权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单位负责人”对内控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考点2】支付结算概述概念转账结算(不包括使用现金)特征⑴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⑵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⑶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⑷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⑸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基本原则⑴恪守信用、履约付款⑵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⑶银行不垫款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行政法规)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

3、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注意】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区别伪造变造伪造:无权限人更改“签章”变造:无权限人更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注意】伪造人、被伪造人均不承担票据责任填写要求更正⑴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写法必须掌握)【注意】出票日期使用小写,银行不受理;大写日期不规范,银行可予受理,但造成损失出票人自行承担⑵中文大写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可以使用繁体字,不得自造简化字

4、⑶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应加“整”;到“角”的,可以不写“整”;到“分”的,不写“整”【注意】会计基础规定,到角为止的也必须写整⑷小写金额前应加人民币符号“¥”,小写金额中有“0”时的大写金额写法必须掌握(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并在更改处签章 【考点3】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管理原则1、 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2、 存款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  个人:个人→借记卡、信用卡3、用途:基本存款账户、一

5、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4、管理原则:⑴一个基本账户原则⑵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⑶守法合规原则⑷存款信息保密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查询 【考点4】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开立核准制度: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6、注意】时间性规定:2核、5备、3通知生效日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排除事项:⑴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⑵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⑶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变更⑴存款人更改名称→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⑵其他变更→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银行应及时办理,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撤销法定情形⑴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⑵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⑶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与变更

7、区分)顺序最后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不得撤销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强制撤销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考点5】各类银行账户的具体规定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开户要求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非个人)【注意1】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注意2】异地常设机构(非临时机构)【注意3】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一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基

8、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使用范围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没有数量限制开户要求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⑵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⑶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⑷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⑴“单位银行卡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使用规定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⑵“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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