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税收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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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相关税收法律规定.txt人永远不知道谁哪次不经意的跟你说了再见之后就真的再也不见了。一分钟有多长?这要看你是蹲在厕所里面,还是等在厕所外面……本文由1091409355贡献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部分税收法律制度部分税收法律制度501房产税法律制度(属于财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是指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具体情况↓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纳税义务人2.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3.产权出典的4.产权所有人、

2、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5.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未的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指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A: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B:独立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水塔、烟筒)等不属于房屋,房产税不征收房产税;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定;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

3、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从价计税依据计征房产原值②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措施①不考虑计提折旧;未按国家会计制度核算并记载记载的,记载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调整或重新评估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投资联营房产融资租赁房产应纳税额从租计征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一: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1)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扣减原扣减来相应设备、设施的价值;2)对易损坏、需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不再计入原值;不再计入房

4、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A:出售前不征房产税;B: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前已使用、出租、出借已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照章纳税照章纳税使用人代为缴纳纳税义务人↓经营管理单位集体单位和个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1)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征税范围不包括--农农村;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具体扣减比例由省级省级人民政府确省级A: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房产余值房产余值……房产余值B:收取固定收入,不共担风险出租方按租金收入租金收入……租金收入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房产余值;房产余

5、值=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征纳税期限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注意事项↓①货币收入货币收入;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②实物收入实物收入;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③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参照同类房产的同类房产的4%租金水平;租金水平个人所得税:10%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营业税:3%1)按年计算,分期缴纳;2)具体纳税期限由【省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省级收管理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按房产【坐落地】【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

6、营之月之月起;之月建成之次月起次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次自FW交付使用之次月次起;自……签发FW产权证书之次次月起自交付……之次月起次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次月起;注意事项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2.自行新建房屋生产经营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FW4.购置新建商品房5.购置存量房6.出租、出借房产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自建的商品房房屋=FW在左述7项具体纳税情形时,只有第1项的纳税义务时间为“当月,其当月”当月余各项均为“次月次月”次月8.自2009.01.01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力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

7、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新)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税收优惠:略,详见教材P162~164502契税法律制度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境内承受土地、权属承受人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或个人)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指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主要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3.房屋买卖4.

8、土地使用权赠与契征税范税围8.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投资9.以获奖方式、预购方式、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房屋赠与6.房屋交换7.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方产权承受人1)转让方、受让方【均要】缴纳契税;10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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