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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9
《轮机工程学院工作量考核计算办法和超工作量酬金发放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轮机工程学院年度考核和绩效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大学有关年度考核制度,促进学科专业建设,营造共同分摊、各尽其责的和谐工作环境,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奖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年度考核办法第二条考核时间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下旬,考核起止时间段以自然学年度计算,即上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第三条考核内容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教学绩效、科研教研绩效等方面进行考核。管理岗位按照岗位工作性质分别进行考核。第四条考核程序(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职工应填写轮机工程学院年度考核表,由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汇总后上报学院办公室。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参见附录一。(二)应聘
2、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应完成年度工作总结。(三)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复核并汇总专业技术岗位各类工作绩效情况。(四)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全院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并给出考核等级(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意见,经学院党政会议讨论确定每个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22第三章教师岗教学工作量定额第五条每个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最低要求按照《集美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执行。第六条没有科研教研要求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得少于表1最低定额。表1教师岗教学工作量最低定额(标准学时)职称高级中级初级定额270250230第七条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每学年度至少为研究生讲授1门课程。第八条院行
3、政领导每学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但原则上其教学工作量不宜超过120标准学时。第四章实验技术岗教学工作量定额第九条实验技术岗教学工作量定额按照大学执行,原则上不得少于表2最低定额。表2实验技术岗教学工作量最低定额(标准学时)职称高级中级初级定额180160150第五章教师教学工作量减免第十条每个研究生导师每指导1名研究生,减免10%教学工作量。第十一条承担科研课题的项目组,在项目合同规定期间内,每个项目每年按表3给予教学工作量减免。项目负责人负责根据项目组成员科研工作负担情况向学院申报。22表3科研项目工作量减免标准项目等级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与重大专项到
4、校经费100万及以上横向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到校经费50万及以上横向项目标准学时15010050第十二条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和实验室主任,减免20%教学工作量;学院指定的专项建设项目负责人、教研室和实验室副主任,减免18%教学工作量。第十三条承担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组,在项目建设规定期间内,每个项目每年按表4给予教学工作量减免。项目负责人负责根据项目组成员工作负担情况向学院申报。表4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工作量减免标准项目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标准学时604020第十四条承担学院规划内教材编写工作的主编,其当年度教学工作量减免40标准学时。第十五条每个教师均可以累计上述教学工作
5、量减免额,但每学年度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90标准学时。第六章特别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教师岗与实验技术岗实践教学工作按如下办法界定:(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由教师岗承担;(二)学生校外实践按教师岗2/3、实验技术岗1/3共同承担;(三)学生校内实践按教师岗1/3、实验技术岗2/3共同承担;(四)学生课程实验按教师岗1/2、实验技术岗1/2共同承担。第十七条教职工完成年度工作量定额或岗位工作,年度考核称职22的,按大学有关规定取得工资和岗位津贴。原则上每个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者必须完成岗位工作量定额,未完成年度岗位工作量的,按如下规定执行。(一)除非特殊原因外,仅完成70
6、%及以上、但未达到100%岗位工作量定额的,扣发其次年度10%岗位津贴。(二)除非特殊原因外,未能完成70%岗位工作量定额的,年度考核不称职,并停发其下年度岗位津贴。第十八条违纪处罚规定(一)因教学或管理事故,受到大学处分的,按大学有关规定扣发岗位津贴;受到大学或学院通报批评的,扣发其次年度10%岗位津贴。(二)教职工个人不服从所在单位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停发其1年的岗位津贴。第十九条请假制度(一)教职工请假,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批准、院长核准,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二)因私请假超过7天者,停发其当月30%岗位津贴;超过14天者,当月岗位津贴减半;超过2
7、8天者,停发其当月岗位津贴。(三)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外出,未超过7天者,停发其当月岗位津贴;超过7天者,停发其当月岗位津贴并报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条考勤制度22(一)正常工作期间,学院规定每单周周三下午为教研活动和政治学习时间,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其50元工作补贴或奖励;一学期无故缺席5次及以上的,停发其1个月岗位津贴。(二)应聘管理岗、实验技术岗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必须上下班签到,无特殊原因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如下办法处理:1、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5次及以上的,扣发其当月30%岗位津贴;连续迟到或早退10次及以上的,停发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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